回顧廣東戶籍改革的程序

  廣東戶籍改革

  歷史程序

  改革開放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先後開展了自理口糧落戶、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積極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

  2001年11月

  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在全國率先提出戶口登記管理一元化改革,但由於歷史原因,此檔案沒有真正得到貫徹實施

  2003年至2010年

  逐步將人口遷移重心從小城鎮轉移到中心鎮和中小城市,先後逐步放寬了投資入戶、納稅入戶、購房入戶以及直系親屬投靠入戶條件,進一步放寬各類人才、創業和具有突出貢獻人員入戶條件,拓寬異地務工人員入戶渠道,先後出臺並修訂了《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關於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義》、《關於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檔案,其中實施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和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制度屬全國首創

  2011年初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後,省政府迅速出臺了相關通知,提出分類實施戶口遷移政策、合理放寬城鎮入戶條件、依託居住證提升服務農民工水平等三點具體貫徹落實意見

  2012年10月

  省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快落實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對我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提出四條具體意見和推進工作時間表

  2014年7月24日

  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廣東歷時1年,於2015年7月份推出《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