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書記員隊伍臨時工現象普遍

  導語:書記員***委任制***一般屬於國家公務員***政法專編行政編制***,但有些地區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書記員。在英、美、德、日等國稱為書記官,負責掌管編案、記錄、文牘、統計等工作。蘇聯各級法院也設有書記員,有的法院還另設法院書記員和審判庭書記員。

  “現在書記員工資只有1000多,每餐吃一碗大排面都不夠”、“出了事情,又是臨時工”……2015年,作為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一年,“臨時工”為主體的書記員隊伍引起了浙江不少人大代表的關注,21日至25日,在浙江省兩會期間,不少人大代表提出,應將書記員納入體制內職業化管理。

  2014年12月7日,瀋陽城管執法人員公園內打真人CS時,面對記者說的“大不了臨時工墊底”,再次將“臨時工”置於風口浪尖。

  兩會期間,浙江省不少人大代表在審議兩院工作報告時,也將目光投向了法院的“臨時工”隊伍—書記員。

  作為法官從事審判、執行等工作必須的輔助人員,書記員除了送達、庭審記錄、卷宗裝訂等工作,還擔任協助案件評查等輔助性工作。

  目前,由於法官與書記員比例失調,不少地方法院都出現了書記員嚴重不足的問題。

  “現在大部分法院的書記員都是臨時工、聘用工,每月只有1000多的工資,每天吃一碗大排面都不夠。”從事律師行業、來自義烏的浙江省人大代表馮秀琴說,現在不少人普遍把書記員崗位當作增長閱歷的過渡,多則三五年,少則幾個月就離開法院,既不能安心本職工作,又不能潛心鑽研書記員業務,由此帶來了書記員隊伍不穩,整體素質不高的問題。

  而書記員的頻繁流動,勢必會影響審判質量。

  有業內人士曾對此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如果把人民法院比做一個人體的話,那麼書記員和法官就是“兩條腿”。而從法院審判質效評估中暴露出的問題來看,60%以上的問題出在書記員身上。

  “其它事情做到90%就可以,法院99%都不行,因為它關係到千家萬戶、人命關天。”浙江省人大代表、立馬控股集團董事長章樹根說,法院要把司法隊伍建設,當做司法公正的重要事情來抓。

  “書記員基本上都是臨時工,責任感不強。而一旦出了事情,大家會說"又是臨時工"。”浙江省人大代表、浙四醫院院長陳亞崗說,法院人員隊伍素質需要進一步加強,而要深化體制改革,也要有一個長效的機制。而馮秀琴則建議,法院可對書記員隊伍納入職業化管理體制內,待遇參照公務員或者進行司法僱員,實施職業化、司法化的管理,使之走上專業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