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的優勢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那麼你對可轉換債券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可轉換債券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可轉換債券的綜述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期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參見:可轉換信用債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可轉換債券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佈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範、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併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併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範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可轉換債券的主要優勢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淨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價值

  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對投資者來說是"有本金保證的股票" 。 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強大的市場吸引力,其有利之處在於:

  1、可轉換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換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2、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3、可轉換債券比股票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屬於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後,同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先清償的地位。

可轉換債券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