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大學生安全法制意識教育的原因

  法制安全事業是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共中央提出了“幫著促進大學生形成良好法律安全意識”的意見,高校校園治安和大學生安全問題得到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一***客觀原因

  法制教育宣傳不夠 法律未植根於人們頭腦之中

  雖然“一五”“二五”普法,但大學生對法律的知曉程度仍不高。各高校的法學基礎課僅僅30~36學時,只能對常用的幾個法做些概括性、一般性的講解。在多選題“你認為你所在學校法制教育存在哪些問題”的資料統計中,多達61.3%的人選擇“教學方式單一”。 55%的學生對學校的法制教育評價為一般並且得不到滿足。不難得出,學校的法制教育的方式存在單一性這一問題,而單一的教學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大學生學習安全法律的積極性。知曉程度差又如何可能談及對法律更高的信仰依賴和追求?這即針對了現狀法制意識淡薄,內涵不明晰作了註解。

  大學生成長和發展過程,除了學校教育的影響外,還有社會環境和家庭環境的影響。正如晏子所言,生在淮南則為橘,生在淮北則為枳,環境使然。調查顯示,25.1%的學生獲得安全法制知識主要通過課堂教育,學校活動佔22.3%,來源於紙質材料的學生佔24.6%,而僅僅13.8%的學生獲取知識來源於家庭教育。這也體現出家庭教育對大學生法律知識獲取的影響很弱。大學生法制觀念不強,這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一個大學生法制意識的提高,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作用的結果,缺少哪一個環節都不行,光靠學校教育也是孤掌難鳴。

  ***二***主觀原因

  學生法制觀念不強,客觀原因固然很多,但更重要的是主觀原因,這正是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應該大力解決的。

  1.大學生對法的認識不夠深刻和全面

  社會主義的法,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具有權力和義務相統一的特徵,不允許只享受權利不盡義務,也不允許只盡義務不享有權利。法律既有義務性規範,也有授權性規範,而更多的法律法規是保護公民權利的。由於受封建法制觀念的影響和學校的宣傳教育不夠,許多學生不能正確認識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有的認為守法就是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就是不違反法律,只注重法律義務一面。其結果是被動的守法,或是由於畏法而不違法,似乎守法只是做別人要求的事情。有的是片面強調法律權利,自己可以做什麼。其結果是要求社會和別人多,而要求自己的少,重視自己的權利忽視自己應盡的義務,甚至導致極端個人主義。

  2.大學生尚未真正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大學生們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易於被外界因素所左右。外界影響得到會產生正效應。外界影響不當,會產生負效應。當前,愛黨愛國愛民愛社會主義仍是大學生中的主流,但社會上的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在大學生中也有不可低估的影響。調查中那些學生“取利舍法”的學生,在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不得不說是個人主義佔了上風。所有犯罪分子,究其思想根源來說,都是個人主義和極端主義惡性發展的必然結果。因此,學校中那些“取利舍法”的學生應該是我們關注和教育的重點物件。

  3.缺乏依法辦事的心理和習慣,對法的作用重視不足

  國人重人情、重面子、恥訴、輕訴的傳統和習慣;權大於法的腐敗現象等,使得法律不被重視。改革開放以後,法制建設有很大的發展,但人們長期形成的心理和習慣很難一時改變。生長在此環境中的大學生自然深受其影響,對法制應有的作用重視認識不夠。因此,大多數學生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確定是否會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增強大學生安全法制意識的措施

  在法制社會裡,法律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人們的生活和法律緊緊聯絡起來。因此,怎樣使大學生逐漸養成依法辦事的心理和習慣,樹立法律意識,將是一項艱鉅的工作。如何增強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將從如下幾個方面有針對性地進行。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法制,為增強大學生法制觀念創造良好的條件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社會上目前的確存在一些不良風氣、不健康的文化宣傳,以及校園周邊環境秩序的不佳給學校的法制教育帶來了負面影響,不利於優秀人才的培養。為給學校教育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有關職能部門應進行經常性整治活動。例如宣傳部門應加強對報刊、影視等文化傳媒的管理,對色情賭博暴力等應加強控制;建議各類電視臺開闢“大學生德育教育”的專題節目,形成社會關愛學生健康成長的氛圍。加強依法執政的力度,轉變學生心中“權大於法”的思想觀念,對少數影響黨的形象的腐敗分子嚴肅處理;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保證良好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