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硬筆書法的論文

  書法是寫字,是純藝術,我們學習他是為了傳承與弘揚傳統民族文化,書法是素質教育的載體,通過學習書法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培養認真細緻的作風,刻苦頑強的意志和高雅樂觀和情趣。從而達到啟發智慧,培養美好品德,追求完美的目的。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

  內容:關於書法產生和發展中的幾點哲學思考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講究文字書寫和有傑出藝術成就的國家。中國書法最能表現東方文明的獨特性和中國文人的精神世界以及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可以說,一部中國書法史也是一部社會發展史,同時也是一部哲學史。從書法的產生和發展的脈絡看,無不閃耀著哲學理念的光輝。而唯物的、辯證的書法哲學理念又在深刻地影響著當今的書法創作和發展。

  硬筆書法作品欣賞:

  一、人類改造自然和認識自然的活動為書法的產生與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唯物主義哲學家認為,實踐是感性的、能動的物質活動,是人們社會生活的本質和認識活動的基礎。人類活動的實踐來源於改造自然和認識自然,書法同樣是在改造自然和認識自然中得到創造和發展的。五千多年前,我們的祖先和其他民族一樣,也創造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這種表意文字為我們中華民族儲存了無比豐厚的文化遺產,從而誕生了華夏文明。漢字從圖形、符號到創造、定型,由古文、甲骨、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隸、楷、行、草的發展過程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人類通過實踐活動不斷地完善自己和遵循自然規律的結果。

  蔡邕《筆論》雲: “ 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縱橫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 ” 這一論斷將書法書寫和自然緊密聯絡起來。一方面表明書法和自然界的關係,書法的創造來源於自然,是自然界的產物;另一方面也表明在書寫過程中書法線條變化無窮,達到書之若永珍的境界。蔡邕《九勢》雲: “ 夫書肇於自然,自然即立,陰陽生焉;陰陽既出,形勢出矣。 ” 以上論語再次觸及了書法的本質,闡明瞭書法與自然的關係,即書法產生於自然,它的產生與發展又依循了自然的規律。

  關於漢字的產生,古人有很多論述,今人雖然對此意見不一,但不論是從結繩,還是從刻契和八卦開始,終歸離不開自然,是由自然產生的。倉頡造字,不過是傳說,實際是人們在實踐中的集體創造。人類的聰明和偉大就在於不是消極被動地依附順應自然,而是積極主動地改造自然。我們的祖先正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從自然界獲得靈感,創造了文字,也就為書法的誕生奠定了基礎。蔡邕論書法的重點是如何把握好 “ 陰陽 ” 關係,也是指自然界中最根本的 “ 理 ” ,萬物存在和運動的規律。

  陰陽之說,反映著自古人類對宇宙和自然的本質認識,也是中國傳統哲學重點研究的範疇。它的實質是反映自然界中一切相互對立、變化和統一的現象,以陰陽之說來解釋自然的存在與發展。《周易》雲: “ 一陰一陽為之道。 ” 既認為陰陽對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又把陰陽交替看作是宇宙的根本規律。書肇自然,就是反映自然中的陰陽關係,也只有運用和體現陰陽的對立統一,才能很好地在書法中表現自然。

  書法中的陰陽觀念,充滿著矛盾。這種矛盾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這一對立統一規律充分體現了哲學的辯證法則。孫過庭《書譜》雲: “ 豈知情動形言,取會風騷之意;陽舒陰慘,本乎天地之心哉! ” 上半句講的是書 “ 道 ” ,下半句講的是方法,指書法創作的法則來源依循著自然界陰陽變化的規律。書法從客觀到主觀,從巨集觀到微觀,都有個陰陽對立和統一的問題。只有充分運用好這一辯證法則,才能使書法藝術充滿生機與活力。在自然界中,被看作陽的事物,或包括陽的一面,如天、日、晝、男、方、上、外等等,因其向上,給人以陽剛之感;反之,被看作陰的事物,或包括陰的一面,如地、月、夜、女、圓、下、內等等,則給人以柔美的感受。體現在書法風格上也就有了剛與柔的區別。體現得法,剛中有柔,柔中有剛,剛柔相濟。陽剛、陰柔各呈其美,共同展示著書法藝術的風采。

  二、書法藝術的主體決定著書法藝術的水平和境界

  從古至今,凡研究書法者,首先會涉及人與書法的關係,即書法主體和客體的關係問題。哲學經典作家認為,人是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體力量。不僅要從主體方面去理解存在,而且也要從客體方面去理解存在。存在是主體實踐的物件,改造的物件。人們的實踐活動不斷地使周圍的世界發生變化,自在的自然不斷在轉化為人化的自然。書學是一種人學。人是書法藝術的主體,書法藝術是人的客體。從一般意義上說,藝術是人的勞動行為,人的意識的創造。書法藝術不能不圍繞人的意志而展開,不能不帶有人的情緒和色彩。李世民《指意》雲: “ 以心為筋骨,心若不堅,則字無勁健也。夫心合於氣,氣合於心。思與神會,同乎自然。 ” 流露出以人心書寫,揭示了人與自然的關係。鍾繇在《筆法》中說: “ 筆跡者,界也;流美者,人也。 ” 意思是說,書法以線條的形式,界破虛空,創造出獨特的藝術。而表現在書法中的美,則是人心之美。

  書法藝術是美的實現,美是有價值的,這個價值,就在客觀具象上面。其實是主觀價值的反映。換句話說,在自然界中表現的就是精神。這個自然和精神統一的實現,就是藝術的本源。書法只有表現出自然界旺盛的生命力,才是美的。如衛夫人要求懸針豎寫得如同 “ 萬歲枯藤 ” ,這是何等頑強的生命,又是何等的壯美!和 “ 死蛇掛樹 ” 形成了何等鮮明的對照。所謂美,是人從可感知到的事物中看到了自己的本質力量,或者說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感性顯現。所以,書法的自然美,就是人心美的曲折表現。

  在自然界中,人是特殊物質,其形象最完美,生命最輝煌,就像畫家在畫人體時找到最美的感覺一樣。古今書法家先後提出了 “ 以人為本 ” 、 “ 書若人然 ” 的主張。就是以人為標準,以人的完美形象來要求。書法不是一般的線條藝術,一般的造型藝術,它塑造的是自然界蘊涵著有生命律動的形象,尤其是作為自然界主體生命的人的形象。

  “ 書若人然 ” ,講得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整體的人。 “ 書如其人 ” 則強調的是個體的人,表現個體人的精神世界,從而在更深層次上顯示出書法藝術的本質及個性。劉熙載在他的《藝概 ? 書概》中對此作出結論: “ 書者,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己。 ” 書法所如之 “ 人 ” ,既是現實中的人,更是理想中的人,它是現實與理想相結合相統一的人的復現。 “ 書以才度相兼為上 ” ,就是這個道理。書法顯示著一個人的學識、才氣、情志等等;一個人的學識、才氣、情志等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也決定著其書法藝術的水平和境界。書法是由人來創作和實現的,集中表現人的形象和精神。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書學又可稱為人學。

  在書法與人的關係中,還有另一方面的內容不可忽視,即書法對人的制約。書法對人的制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兩點:一是書法法度特性的制約。書法在漫長的歷史發展程序中,經過先人的艱辛探索和創造,產生了一些相對獨立的書體,這些書體又相對形成了各自的書寫技巧和規矩。朱履貞在《書學捷要》中說: “ 學書未有不從規矩而入,亦未有不從規矩而出,及乎書道既成,則畫沙、印泥,從心所欲,無所不通。 ” 說明了規矩在書法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和制約程度。衛夫人《筆陣圖》開篇即雲: “ 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筆。 ” 在認真考慮毛筆特性的同時,還要考慮運筆與墨的濃淡、宣紙的滲透能力的關係,總之書法創作要順應客觀規律和藝術表現的需要。二是書法形式美規律的制約。形式美是構成事物外形物質的自然屬性以及它們的組合規律所呈現出來的審美特徵。書法又稱為造型藝術,其構成的外形物質就是線條。不同的線條有不同的特徵,如粗線厚重,細線輕盈;長線舒張,短線凝斂;直線勁挺,曲線柔媚等等。人創作的書法呈現什麼樣的審美情緒,或者想借助書法形式表達自己內心情感的時候,就不得不考慮遵循線條的自然屬性及組合規律。從書法藝術角度而言,這不能不說是對人的一種制約。

  哲學家認為,在複雜的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有許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種是主要矛盾,由於它的存在和發展規定和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在書法與人這對矛盾中,人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但是,他們在相互依存過程中又相互轉化。人和書法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其他事物發生著聯絡、有著相互作用及產生著變化。只有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正確處理人與書法之間的辯證關係,才能創作出優秀的書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