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號是什麼意思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你知道什麼是宗地嗎?宗地號又是什麼意思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什麼是宗地號,歡迎閱讀。

  什麼是宗地號

  宗地號又稱地號,根據宗地的劃分情況,每個宗地編號共長13位,第1-10位為該宗地所屬行政區劃的程式碼。

  又稱地號,是更具體的編號,如06030002就是說某地區***06即代表該地區一般是市或者縣***某鄉鎮***03代表鄉鎮編號***第2宗土地辦證業務。根據宗地的劃分情況,每個宗地編號共長13位,第1-10位為該宗地所屬行政區劃的程式碼。其中:前6位即省、地市、縣/區的程式碼可直接採用身份證的前6位編號方案;第7、8位為街道/鎮/鄉程式碼;第9、10位為街坊/村程式碼。第11、12、13位為宗地所在街坊村範圍內按Z型順編的序號。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是地球表面一塊有確定邊界、有確定權屬的土地,其面積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綠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設施用地等。

  以宗地為基本單位統一編號,叫宗地號,又稱地號,其有四層含義,稱為:區、帶、片、宗,從大範圍逐級體現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如:B107—24這個地號表示福田區第1帶07片第24宗地。

  宗地是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通常,一宗地是一個權利人所擁有或使用的一個地塊。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不相聯的幾個地塊時,則每一地塊應分別劃分宗地。當一個地塊為兩個以上權利人擁有或使用,而在實地又無法劃分他們之間的界線,這種地塊稱為共用宗。

  當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的地塊跨越土地登記機關所轄的範圍,即一個地塊分屬兩個以上土地登記機關管轄時,應按行政轄區界線分別劃宗。

  《宗地程式碼編制規則》***試行***

  ——國土資廳發[2011]57號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宗地程式碼的結構和編制規則。

  本標準適用於國土資源、 農業、 林業等領域對宗地進行標識、 資訊處理和交換等。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 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單*** 適用於本標準。

  GB/T2260—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程式碼

  GB/T 7027—2002 資訊分類和編碼的基本原則與方法

  GB/T 20001.3—2001 標準編寫規則 第 3 部分:資訊分類編碼

  TD1001—93 城鎮地籍調查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宗地 cadastral parcel

  土地權屬界線封閉的地塊或者空間。

  3.2 宗地程式碼 parcel identifier

  按一定的規則賦予宗地的唯一和可識別的標識碼。

  3.3 地籍區 cadastral district

  在縣級行政轄區內,以鄉***鎮*** 、街道辦事處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的土 地管理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行政村、街坊為基礎將地籍區再劃分為若干個 地籍子區。

  4 編碼規則

  4.1 程式碼結構

  宗地程式碼採用五層 19 位層次碼結構,按層次分別表示縣級行政區劃、地籍區、 地籍子區、土地所有權型別、宗地號。宗地程式碼結構如下圖所示。 宗地號 土地所有權型別 地籍子區 地籍區 縣級行政區劃 Ⅹ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 ⅩⅩⅩ Ⅹ ⅩⅩⅩⅩⅩⅩ

  4.2 編碼方法

  4.2.1 第一層次為縣級行政區劃,程式碼為 6 位,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 劃程式碼》 ***GB/T 2260***。

  4.2.2 第二層次為地籍區,程式碼為 3 位,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4.2.3 第三層次為地籍子區,程式碼為 3 位,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4.2.4第四層次為土地所有權型別,程式碼為 1 位,用 G、J、Z 表示。 “G”表示國家土地所有權, “J”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 “Z”表示土地所有權爭議。

  4.2.5 第五層次為宗地號,程式碼為 6 位,包括 1 位宗地特徵碼和 5 位宗地順序 碼。其中: ——宗地特徵碼用 A、B、S、X、C、D、E、F、W、Y 表示。 “A”表示集體土地所 有權宗地, “B”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S”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 , 地***地上***“X”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權宗地, “D”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E”表示林地使用權宗地, , “F”表示草 原使用權宗地, “W”表示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土地, “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 權宗地,用於宗地特徵擴充套件。 ——宗地順序碼用 00001~99999 表示,在相應的宗地特徵碼後順序編碼。

  4.3 賦碼規則

  4.3.1 地籍區、地籍子區劃定後,其數量和界線儘量保持穩定,原則上不隨所 依附界線或線性地物的變化而調整。

  4.3.2 當未劃分地籍子區時,相應的地籍子區編號用“000”表示,在此情況下 地籍區也代表地籍子區。

  4.3.3 跨地籍區或地籍子區的連續的鐵路、公路、河流,可以單獨劃分為一個 地籍區或地籍子區,用 999 表示。

  4.3.4 為保證宗地程式碼的唯一性,因宗地的權利型別、界址發生變化,宗地代 碼在相應宗地特徵碼的最大宗地順序碼後續編,原宗地程式碼不再使用。

  4.3.5 新增宗地程式碼在相應宗地特徵碼的最大宗地順序碼後續編。

  宗地統一編碼

  宗地統一編碼工作是在新形勢、新時期下的新探索,是實施全國土地和城鄉地政統一管理,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準確性、科學性,實現全國宗地統一編碼的標準化,滿足國土資源資訊化管理需求,促進土地統一登記的有效手段。

  開展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開展宗地統一編碼工作是實現地籍管理資訊化的重要基礎

  目前,我國地籍管理資訊化水平不斷提高,建立了覆蓋全國的土地調查資料庫及管理系統,很多地區建立了以產權資訊為主導的城鎮地籍資料庫和管理系統,但由於全國城鄉宗地編碼工作相對滯後,規則和方法不盡一致,系統整合難度很大,阻礙了地籍成果查詢、統計及應用的發展。開展全國宗地統一編碼工作,將進一步統一地籍資料庫標準,夯實地籍管理資訊化基礎。

  ***二***開展宗地統一編碼工作是實現國土資源綜合監管的必要手段 目前,以二次調查成果為基礎的國土資源“一張圖”已初步建立,為實施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綜合監管是對全國每一塊土地的“批、供、用、補、查”,包括土地登記等情況程序的實時掌握,開展全國宗地的統一編碼工作,將統一編碼的資料成果納入部綜合資訊監管平臺整合應用,做到監管實物物件和權利物件統一,使國家能夠通過每一塊地的身份編號,便捷地查詢和有效地跟蹤掌握全國宗地使用的基本情況,真正做到對土地的全面全程綜合監管。

  ***三***開展宗地統一編碼工作是推進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有效途徑

  建立全國宗地統一編碼體系,從巨集觀上全面掌控各類土地的用地性質、使用狀況、產權所有、變動情況,保證土地交易的透明化、公開化;微觀上為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對土地實行公開、公正、高效管理,以及投資者獲取相關土地資訊提供可靠、快捷、方便的操作平臺。這些都將為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提供堅實的依據,有了土地登記的良好基礎和統一的宗地編碼標準,其他不動產登記將能在土地登記基礎上實施和擴充套件,也使不動產統一登記成為可能。

  開展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原則和思路

  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原則是:唯一性原則,即一個宗地號對應一宗地,一宗地也只能擁有一個宗地號;穩定性與可擴充套件性相結合原則,即宗地編碼應儘量保持穩定,且在土地流轉使宗地分割、合併的土地交易等國土資源管理過程中,要考慮地籍號的擴充套件;統一性與適應性相結合原則,即編號規則在全國統一的同時,要預留地方實際情況需要的餘地。同時,還要充分考慮當前傳統地籍編號方便升級的需要。

  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資料庫和已建立的城鎮地籍資料庫為基礎,採用對比試驗的方法,對試點區範圍內全部宗地進行統一編碼,開展宗地統一編碼標準的應用研究,試驗編碼規則的可操作性等,確定全國宗地統一編碼規則,並按照此規則,在全國範圍內逐步開展統一編碼工作,實現全國宗地編碼的科學化和標準化,同時完善地籍資料庫和地籍管理資訊系統,推動地籍資訊化的進一步發展。

  三、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幾個關鍵點

  ***一***地籍區、地籍子區的劃分方法的確定

  全國宗地統一編碼採用“地籍區和地籍子區”兩個級別的編碼分割槽概念,遵循了宗地統一編碼的原則,符合我國國情,也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的編碼方法一致。地籍區、地籍子區的劃分有三種模式:一是按照現行鄉鎮、街道劃分;二是以現行鄉鎮街道為基礎,結合典型線狀地物劃分;三是完成按照典型線狀地物劃分。

  ***二***宗地編碼模式的確定

  在地籍區、地籍子區內部確定宗地編碼模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混編模式,在地籍子區內統一編號;二是單編模式,在地籍子區範圍內,區分宗地的權屬性質和型別,統一編碼;三是所有權模式,在地籍子區範圍內,根據所有權和用益物權確定編碼。

  ***三***宗地編碼與現有編碼的轉換、銜接

  開展宗地統一編碼過程中,要考慮當前傳統地籍編號方便升級的需要,結合區域實際情況,確定編碼規則與現有編碼之間的轉換,制定統一編碼標準的轉換規則,做好工作的銜接。

  四、關於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幾點思考

  ***一***試點先行,以點帶面

  宗地統一編碼工作是新形勢下促進,為更好的開展工作,宗地統一編碼試點在全國範圍內選取了8個地籍工作基礎較好,具備完成任務條件的省市,部署開展工作。通過試點工作,要研究解決編碼規則在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為全國推廣宗地統一編碼,實現全國宗地統一編碼的標準化建設提供技術保障。

  ***二***強化調研,把握全域性

  考慮到區域差異明顯,僅靠試點工作的開展還遠遠不夠,要做好調研,瞭解各地工作的實際情況,從巨集觀上把握全域性,轉化、深化、顯化調研成果,科學合理的制訂全國統一的宗地編碼規則,為實施全國土地資源資訊化管理,進一步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準確性和科學性,促進國土資源管理資訊“一張圖”,滿足城鄉地政統一登記提供基礎支撐。

  ***三***及時總結,推廣應用

  在部署試點和開展調研的同時,要及時總結,推廣應用。對各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方案,對試點工作中好的經驗要及時總結;在調研工作中,要廣泛徵求地方各管理部門的意見,瞭解地區差異和需求,做好宗地編碼工作的宣傳推廣工作,為下一步全國範圍內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

  總的來看,通過建立全國宗地統一編碼體系,將統一編碼的成果納入綜合資訊監管平臺整合應用,做到監管實物物件和權利物件統一,全面掌握全國各類土地的用地性質、使用狀況等資訊,從而保證土地交易的透明化、公開化,為土地的高效管理,提供可靠、快捷的操作平臺,促進不動產統一登記,推動城鄉一體化地籍管理,實現地籍管理的資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