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交通安全知識

  世界正面臨一個全球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危機,加強高中生交通知識是必要的。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汽車的效能

  在一般情況下,汽車在行駛中,如遇到危險情況,駕駛員踩剎車減速或停車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緊急突然情況,如行人或騎車人在車輛臨近時橫穿馬路,儘管駕駛員採取緊急剎車的措施,也難免發生撞車、撞人的事幫。同學們,你們都知道慣性的原理,駕駛員從發現危險到採取緊急剎車到汽車完全停止,需要兩個過程,即"制動停車過程"和"制動停車距離"。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受慣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衝擊幾乎一樣。汽車行駛速度越快,慣性力越大,制動停車距離越長。因此,汽車不是一剎車就能停止的。檢測結果表明,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行進時,從司機發現情況急剎車到制動有效,車會向前繼續行駛18.82米遠,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氣,由於路面較滑,會向前繼續行駛達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人不懂得汽車慣性的道理,以為汽車只要一剎車應付以立即停止,於是便毫無顧忌地在行駛著汽車前橫過馬路或從停著車頭車尾突然走向車行道上,結果被汽車撞倒了。這種案例在我市時常出現,特別是農村公路和小學生更為突出。

  對於這種情況,汽車駕駛員也無可奈何。如果出現類似的交通事故,橫穿馬路的人往往要負責主要責任。

  汽車轉彎: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它告誡人們,汽車要轉彎時所佔用的空間寬度大於車輛本身的寬度,這是因為汽車在轉彎時,前後輪不會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的距離差距的。這個差別就叫"內輪差"。由於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能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後輪卻不能通過。

  懂得了汽車轉彎時的基本原理後,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的汽車太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液壓離轉彎的車輛橫距一公尺以外。

  二、——自行車使用常識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車,則必須認真學一學交通規則和掌握安全騎車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裝置、牌證齊全有效。騎車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龍頭等是否完好。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廣場、操場或人車稀少的道路。嚴禁在交通繁華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以下幾條安全騎車規則:

  1、在非機動車道內按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就儘量靠右邊行駛***距路邊邊緣線1.5米以內***,不要在公路中間行駛,不要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邊***行駛。

  2、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訊號時,應停在停止線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線***。嚴禁越線闖紅燈。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應以及車閘失效進下車推行。

  3、騎車轉彎前,要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左轉彎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前後有來往車輛進突然猛拐,爭道搶行。在交叉路口轉彎時要轉大彎行駛。

  4、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誌指定的地點和範圍有秩序的停放。在沒有設定交通標誌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能行。

  5、在大、中城市市區道路上,不準騎自行車帶人

  三、——乘車須知

  我們不少同學往返學校都要乘坐車輛。然而乘坐車輛也應該講究社會公德和掌握應有的乘車常識,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車須待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上車後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千萬不要在車前或車尾急穿馬路,以防被車撞倒。

  2、不準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這些物品會受熱、擠壓或意外情況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壞。

  3、機動車在行駛中,乘車人要坐穩扶牢,防止緊急剎車,不得將頭、手伸出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擦傷自己。不準在車輛未停穩時急忙下車。

  4、乘坐大卡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否則,如遇車輛緊急剎或轉彎時慣力或丟擲車外。乘坐大卡車時,應蹲下,並抓牢車廂欄板。

  四、——愛路護路與交通安全

  我們中小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新世紀的接班人,不僅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而且要做愛路護路的好少年。

  因此,大家必須努力做到:

  1、保護道路上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要跨、跳、蹬、鑽、翻越人行道護欄和車行道護欄,不要在護欄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路上的崗亭、崗臺、候車棚、交通標誌等都是為保障車輛、行人安全服務的,應得到保護和護理。不得推、搖、扳、拆,發現有人損壞要堅決制止,並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使之得以保護和修理。

  3、不準向公路上拋物,如:果殼、垃圾、磚瓦、石塊等,不準在路上打場晒糧或放養牲畜。

  4、不準向行駛中的車輛身彈弓,擲危險物品以及水果、易拉罐、磚瓦、石子等雜物。

  上述違章行為都將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學們不僅自己能夠遵守交通規則,還要積極宣傳交通法規,讓全社會的人都來維護交通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

  五、——馬路不是遊戲場

  道路是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行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當成“遊戲場”,不僅影響交通,而且非常危險。現實生活中,已經產生了不少悲劇和血的教育。

  中學生處在生長髮育、增長知識階段,對很多事物非常感興趣。例如踢足球、滾鐵環、溜冰、打羽毛球、放風箏等,不少人不僅在課間休息時間玩,而在上學、放學的道路上也玩。殊死搏鬥不知這樣非常危險,有時為追趕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導致汽車駕駛員措手不及,而發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踢毽子、玩呼拉圈,都會給來往人帶來不便,也是妨礙交通的違章行為。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後亂竄,互相扔石子、泥塊、處於開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車、扒車,向行駛中的車輛投擲雜物,以此取樂等等,這些都是危害交通導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須嚴格禁止的行為。馬路不是遊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學們要互相提醒,相互監督,相互照應,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六、——過馬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都要在馬路上行走。走路要保障安全,這裡的學問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不懂得過馬路的學問,結果招來車禍、喪身於車輪之下。

  那麼,過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項呢?

  第一,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時靠路邊***距路邊緣線1米處以內***行走,並注意前後車輛。

  第二,橫過車行道,必須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須事先看清左右來往車輛,待車輛走過後直行通過,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準在車輛監控時或車輛停著的車後突然橫穿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頭走。這些會導致駕駛員措施不力、判斷失誤,導致交通事故。

  第四,學齡前兒童及幼小學生無自我判斷和保護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第五,晴天過公路,如有灰塵應迴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搶上風;雨雪天氣,打傘、穿雨衣不要遮信視線,停止與車輛碰撞。

  第六,過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訊號,熟記紅燈停,綠燈行。有些路口設定了紅綠兩種顏色的人行橫道燈。綠燈這兒時,准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這時行人應讓在人行道上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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