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的區別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並且與社會保險基金有著明顯的區別。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序不斷加劇,基金規模不斷擴大,保障基金安全的任務越來越重,迫切需要強化對基金投資運營的管理和監督。為了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對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運營、監督等環節作出進一步規範,是十分必要的。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戰略決策,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是不是一回事?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規定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不是一個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在投資運營上,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由於短期內暫不發生支出,更適宜開展中長期投資。

  社會保險基金是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物質幫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構成,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用於公民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當期發放。因此,社會保險基金對投資風險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資範圍較窄,投資運營活動限定條件更多。國務院2015年8月印發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作了規範。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來源可以大致分為四個方面:

  ***一***由參保人按其工資收入***無法確定工資收入的按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二***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三***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四***社會保險基金的銀行利息或投資回報及社會捐贈等。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包含五大類,分別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應專款專用,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侵佔或者挪用。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統籌模式

  1.現收現付社會統籌制模式

  由社會保險機構為退休人員需支付退休養老金的總額進行社會籌資,即由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或全部由單位***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以支定收,不留積累,養老保險的負擔是代際之間進行轉移,即由在職職工一代人負擔已退休職工一代人的養老費用,在職職工本人則由下一代人負擔。此模式的主要特點是:費率調整靈活;社會共濟性強,易於操作,不存在基金受通貨膨脹和利率波動的威脅,具有通過再分配達到公平為主導的特性。

  2.社會統籌部分基金積累制模式

  是在社會統籌籌資框架內建立部分基金積累,一方面對已經退社保基金休者的養老金繼續實行現收現付,一方面為應付退休高峰期預籌部分積累基金,實行“以支定收,略有結餘,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在現行統籌率基礎上適當增加幾個百分點,作為長期統籌調劑使用的積累基金。

  3.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模式

  該模式是從職工開始參加工作起,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單位和個人繳納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作為長期儲存積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權歸個人。職工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包括保險費本金和利息***以養老年金方式逐月發給個人。此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將自我保障融入社會保險,激勵機制強,透明度高,利於監督管理,能形成預籌基金,長期積累增值,個人為將來作出長遠保障,具有以效率為主導的特性。

  4.基金積累制模式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其核心是引進了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的機理,積累基金建築在個人賬戶的基礎上,同時又保持了社會統籌互助調劑的機制。單位繳納的保險費大部分統籌調劑用於支付已退休人員的費用,職工個人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單位繳納統籌保險費的一部分一起進入職工個人賬戶。

  這種模式由於建立了養老金個人賬戶,具有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同時也保留了社會統籌互濟的優點,集聚了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和現收現付社會統籌制兩者的優點,防止和克服了兩者的弱點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從理論上看這種模式是優點大於缺點,是中國養老保險改革中探索的一種新型模式。

  社保基金主要種類

  現收現付社會統籌制模式

  由社會保險機構為退休人員需支付退休養老金的總額進行社會籌資,即由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或全部由單位***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以支定收,不留積累,養老保險的負擔是代際之間進行轉移,即由在職職工一代人負擔已退休職工一代人的養老費用,在職職工本人則由下一代人負擔。此模式的主要特點是:費率調整靈活;社會共濟性強,易於操作,不存在基金受通貨膨脹和利率波動的威脅,具有通過再分配達到公平為主導的特性。

  社會統籌部分基金積累制模式

  是在社會統籌籌資框架內建立部分基金積累,一方面對已經退休者的養老金繼續實行現收現付,一方面為應付退休高峰期預籌部分積累基金,實行“以支定收,略有結餘,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在現行統籌率基礎上適當增加幾個百分點,作為長期統籌調劑使用的積累基金。

  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模式

  該模式是從職工開始參加工作起,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單位和個人繳納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作為長期儲存積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權歸個人。職工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包括保險費本金和利息***以養老年金方式逐月發給個人。此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把自我保障融入社會保險,激勵機制強,透明度高,利於監督管理,能形成預籌基金,長期積累增值,個人為未來作出長遠保障,具有以效率為主導的特性。

  基金積累制模式

  其核心是引進了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的機理,積累基金建築在個人賬戶的基礎上,同時又保持了社會統籌互助調劑的機制。單位繳納的保險費大部分統籌調劑用於支付已退休人員的費用,職工個人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單位繳納統籌保險費的一部分一起進入職工個人賬戶。這種模式由於建立了養老金個人賬戶,具有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同時也保留了社會統籌互濟的優點,集聚了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和現收現付社會統籌制兩者的優點,防止和克服了兩者的弱點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從理論上看這種模式是優點大於缺點,是中國養老保險改革中探索的一種新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