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網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的表現

  公平交易權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與生產經營者進行公平交易的權利,包括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你對公平交易權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公平交易權的相關法律知識。

  

  一、網路消費中的公平交易權簡介

  ***一***網路消費中公平交易權的特殊性

  隨著資訊時代的到來,網際網路帶來的快速、便捷的服務使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進行網路消費,並逐漸形成一個龐大的網路消費群體。但網路消費的問題也開始逐步顯現:相較於傳統的交易模式,消費者無法通過自己的經驗和對商品的鑑賞,做出與所購商品或接受服務相當的判斷。雖然網路消費中的公平交易權與傳統消費並沒有本質區別,但鑑於網路的虛擬性、消費資訊的過度擴散、消費者與銷售者資訊的極度不對稱等因素,網路消費中的公平交易權更需受到關注。


  ***二***網路消費中侵害公平交易權的具體表現

  1、網路消費中的格式合同

  為追求交易雙方對效率的追求,網路消費中往往存在大量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大量採用使雙方當事人利益存在潛在的失衡危險。格式合同往往是由銷售者一方制訂,沒有體現消費者的真實意思表示,消費者只有整體接受或拒絕的權利,無法對其中任一條款進行協商。

  而銷售者又憑藉其經濟優勢,在格式合同中加入許多“霸王條款”,如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縮短法定瑕疵擔保期間或約定有利於己的管轄法院或約定仲裁條款等。這些合同表面上符合契約自由原則,實際上卻違背了契約正義的要求,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網路消費中虛假資訊的釋出

  網路消費中,銷售者散佈的商品資訊內容極具誘惑性,促使消費者心動並支付一定財物,銷售者收到款項後卻拒付商品,這實質上是一種欺詐行為,以期牟取暴利。此外,消費者憑藉銷售者提供的電子產品、圖片介紹等對所購商品做出鑑別,但這些資訊多具誇張成分,消費者往往在收到貨物之後,發現實物與網路宣傳相差甚遠,消費者並沒有拿到所期望的商品,這顯然也是一種不公平交易。另外,銷售者又利用網路環境的虛擬性,有意隱瞞真實資訊,消費者無法與之聯絡,獲得退換貨等售後服務,更不用談賠償糾紛的解決了。

  二、完善網路消費公平交易權的保護體制

  我國關於網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保護規範嚴重缺失,權利難以得到救濟。維護網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創造一個透明、和諧的網路消費環境迫在眉睫。

  1、加強銷售者的資訊披露義務

  為了便於消費者核實銷售者的身份和其釋出的資訊的真實性,應當要求網路銷售者必須負擔必須的資訊披露義務。政府應加強對網路銷售者的監察力度,可設立類似於非網路銷售者相似的管理體系,如設立電子營業執照,要求網路銷售者提供真實的身份證明,實行實名審查制,並可供消費者隨時查閱。

  這將極度有利於網路消費售後服務的完善及賠償糾紛問題的解決。同時,也可根據消費者對於網路銷售者的評價委託有關權威組織做出更為公正、真實的信譽等級評定,建立信用體系,促進網路消費健康發展。

  2、規範格式合同的使用

  為保障交易雙方地位平等,應對銷售者在資訊釋出和格式條款的使用方面做出強制性規定,切實保護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建議政府機構提供相關的網路消費格式合同示範文字,指引銷售者合理、合法地訂立合同,對網路消費者的權利、銷售者的義務、糾紛解決方法等重要事項作出公平合理的明確規定,並進行著重標識或強調。同時,政府部門應當落實審查監督機制,根據消費者的投訴及時對不公平條款勒令限期更正。

  3、拓寬網路消費者權益諮詢、救濟渠道

  擴充套件網路消費者權利的諮詢、救濟渠道,降低救濟成本,能充分調動其維權的積極性,並有效遏制商家的投機行為。在加大行政、司法等傳統救濟力度的同時,還應當積極尋求新的糾紛解決途徑,如建立權威的全國性的線上投訴、交流平臺,充分利用網路的互通優勢來加大消費群體的團結性,鼓勵集體維權收集證據,減少因空間距離而造成的巨大維權成本,充分保護網路消費者的權益。

  4、消費者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防範,主動維權

  消費者是自身權益的最有效保護者,因此要加強網路消費方面的知識,提高對網上陷阱的識別能力。學會理性消費,注意識別真假資訊,避免上當。在出現糾紛時也應當積極應對,收集能夠證明其因果關係的材料、憑證、單據等,向有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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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交易權的基本內容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第1款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為消費者切實享有公平交易權給予了法律上的保證。

  消費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權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是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質量保障是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對經營者的基本要求,這是關係到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重大問題。價格合理充分地體現了等價交換的原則。計量的準確性則直接涉及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因此,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必須保證質量、價格合理、計量正確。

  二是消費者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有的經營者在掌握了人們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緊俏的商品或服務時,往往違反平等自願、公平交易的市場準則,違背消費者的意願強制交易,從而損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消費者在自己的公平交易權受到侵害時,有權依法要求經營者改正錯誤,提供質量好、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的服務,有權拒絕強制交易,並獲得合理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