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過了保修期該找誰

  房屋在入住以後出現了質量問題,恰巧又超過了保修期,那應該找誰維修?對超過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要區分清楚情況以便進行處理。

  根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現了質量問題,根據房屋年齡的不同,出現問題的部位不同,物業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由於上海的氣候環境所致,滲漏水是房屋質量問題中比較突出的一個,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5年是一個分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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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年內:有問題找開發商

  目前大多數次新房由於施工要求的提高,嚴重的質量問題已經不會出現。根據上述條例,如果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在交房後2年內,滲漏水等問題5年內出現,物業在接到居民的報修後,會轉而找開發商或施工單位來解決。也有一些施工單位會規定修繕資金標準,委託物業另找工程隊修繕,隨後找他們報銷。而房屋地基等基礎節構,開發商一般是終身保修的。

  2、5年後: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如果房屋在交房滿5年後,出現了滲水等質量問題,則要根據出現問題的具體部位,來找直接負責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損壞,如衛生間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業主需要自己掏錢維修,物業可幫助聯絡有關維修人員。如果非人為造成的問題出現在共用部分,如大樓東牆滲水、下水道淤積等,則物業聯絡維修後,維修資金需要整棟樓的居民分攤。如果出現在公用部分,如小區內道路損壞、欄杆磨損等,則由物業提取小區物業維修資金維修。

  知識延伸:

  房屋質量保修保證擔保的作用

  第一,保證房屋質量。保修保證擔保的設立,在購房人、保證人與開發商之間建立了三方的責任關係鏈條,有利於促使開發商全面履行保修義務,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設立房屋質量保修保證擔保,有利於在工程建設中控制工程建設的質量,促使開發商更加嚴謹、負責地進行工程質量管理。

  第三,在房屋交付使用後,開發商會認真負責地完善物業管理系統及相關規章制度,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第四,在開發商不按照約定履行保修義務時,購房人可以不再找開發商,持保函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