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競賽規則的勝負評定與名次評定

  學好了散打,我們可以去參加競賽,那麼在競賽時的規則,我們就應該有所瞭解。競賽就是要比一個勝負,比一個名次,下面小編整理了關於,作為散打運動員應該好好看看。

  散打競賽規則第一條 勝負評定

  一優勢勝利評定

  1.在比賽中,雙方實力懸殊,臺上裁判員徵得裁判長的同意,判技術強者為該場勝方。

  2.一方被重擊侵人犯規除外倒地不起達10秒,或雖能站立但知覺失常,判另一方為該場勝方。

  3.一場比賽中,一方被重擊強制讀秒侵人犯規除外達3次,判另一方為該場勝方。

  二每局勝負評定

  1.每局比賽結束時,依據邊裁判員的評判結果,判定每局勝負。

  2.一局比賽中,一方受重擊被強制讀秒侵人犯規除外2次,另一方為該局勝方。

  3.一局比賽中,一方2次下臺,另一方為該局勝方。

  4.一局比賽中,雙方運動員得分相同時,判主動進攻技術強者為勝方。

  三每場勝負評定

  1.一場比賽,先勝兩局者為該場勝方。

  2.比賽中,運動員出現傷病,經醫生診斷不能繼續比賽者,判另一方為該場勝方。

  3.比賽中因一方犯規,另一方詐傷,經醫務監督確診後,判犯規一方為該場勝方。

  4.因對方犯規而受傷,通過醫務監督檢查確認不能繼續比賽者,為該場勝方。但不得參加後面所有場次的比賽。

  散打競賽規則第二條 名次評定

  一個人名次評定

  1.淘汰賽時,直接產生名次。

  2.迴圈賽時,積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兩人或兩人以上積分相同時,按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1負局數少者列前。

  2受警告少者列前。

  3受勸告少者列前。

  4體重輕者列前以第一次稱量體重為準。

  上述四種情況仍相同時,名次並列。

  二團體名次評定

  1.名次分

  1各級別錄取前8名時,分別按9、7、6、5、4、3、2、1的得分計算。

  2各級別錄取前6名時,分別按7、5、4、3、2、1的得分計算。

  2.積分相同時的處理辦法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團體分數相同時,按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1按個人獲得第1名多的隊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時,按個人獲得第2名多的隊名次列前,依次類推。

  2受警告少的隊名次列前。

  3受勸告少的隊名次列前。

  如以上幾種情況仍相同時,名次並列。

  瞭解,有助於我們散打運動員在競賽時能夠更好的得分,贏得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