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是黨的以來中央修訂的第一部關於黨內監督的規則,是黨章關於巡視制度規定的具體化,是黨內法規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中央巡視辦有關負責人強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更好發揮巡視利劍作用,為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保障。

  巡視是黨章規定的重要制度,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中國共產黨始終高度重視加強自身建設,堅持從中國國情和黨的自身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和方式。黨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黨的十七大把巡視制度寫入黨章,明確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將巡視制度以黨內根本大法的形式確定下來。2009年中央頒佈《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併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央巡視組。

  黨的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明確部署,要求“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以同志為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把巡視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強調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巡視工作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權宜之計,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貫徹中央要求,與時俱進改進巡視工作。黨的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7輪巡視,共巡視了118個地方、部門和單位,實現對省區市和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全覆蓋。通過巡視,發現了一批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和紀律、作風、腐敗、用人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有力發揮了震懾遏制治本作用,巡視強度、力度、效果前所未有,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和廣大幹部群眾的擁護支援。實踐證明,巡視工作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臺,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巡視工作條例》是黨內監督的利器,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

  《巡視工作條例》是制度的籠子,既是對巡視工作強有力的指導,也是強有力的規範;既是開展巡視的基本依據,也是對被巡視單位的有力約束。《條例》修訂深入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總結黨歷史上的巡視經驗,吸納巡視實踐創新成果,進一步明確巡視工作定位,深化巡視監督內容,對機構設定、工作職責、方式許可權、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範,集中體現了全黨的集體智慧結晶和制度創新成果。

  通過修訂《巡視工作條例》,對中央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進行系統梳理,將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列入巡視工作指導思想,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予以具體化、制度化、程式化,有利於推動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的貫徹落實,確保巡視工作始終保持政治定力,把握力度和節奏,踩著不變的步伐,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更好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

  全面依法治國,既要求黨依據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依規治黨必須有堅強的制度做保證,首先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修訂《巡視工作條例》,就是從制度層面上對黨章有關規定進行細化,把巡視制度籠子紮緊扎牢扎密,進一步強化制度剛性約束,有效發揮規範引導、控制約束、警戒告誡、懲罰威懾作用,使全體黨員幹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堅決貫徹落實《條例》,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中央巡視辦負責人強調,要把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以嚴肅認真的態度,不折不扣抓好貫徹落實。

  ——堅持學以致用,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率先垂範,旗幟鮮明,強化責任擔當,親自謀劃部署,加強組織領導,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切實把立場硬起來、責任扛起來、紀律嚴起來,抓早抓小,懲前毖後、治本救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巡視監督,如實客觀反映問題和情況,積極支援配合巡視工作,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嚴肅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實效。巡視機構和巡視幹部要堅持依法依規開展巡視,既要敢於動真碰硬、較真叫板,又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工作方式、許可權和程式開展巡視監督,落實好各項紀律要求,切實提高開展巡視監督的能力和水平,為全面從嚴治黨做出新貢獻。

  ——堅持聚焦主責主業,迴歸黨章要求。形勢決定任務。新形勢下黨面臨不少風險和挑戰,最突出的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修訂後的《巡視工作條例》從形勢任務出發,在第三條指導思想中強調“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巡視工作必須迴歸黨章這個“原教旨”,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職責定位,堅持聚焦聚焦再聚焦,緊緊圍繞中心任務,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走向服務於全面從嚴治黨。

  ——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喚醒黨章紀律規矩意識。全面從嚴治黨要管全黨、靠全黨、治全黨,紀律建設是治本之策。黨員領導幹部守不住黨章黨規黨紀的底線,就不可能經受住長期執政的考驗。巡視工作中,要堅持用紀律的尺子衡量黨員幹部的行為,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夥等問題;發現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汙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發現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問題;發現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問題。要突出重點,緊盯黨的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的問題,形成更大震懾。通過巡視,進一步喚醒黨員幹部的黨章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堅定“三個自信”,最終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戰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