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保最新政策是什麼

  農村社保的政策是我們都很關心的話題,農村社保的最新政策現在出臺了什麼呢?|現在小編把“農村社保最新政策”介紹給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歡!

  2017年農村社保最新政策

  一、城鄉低保政策

  ***一***申請物件、條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居民,可以申請低保生活救助。非農業戶口居民,可以申請城市低保;農業戶口居民,可以申請農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

  ***二***稽核審批程式

  1、個人申請。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本人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書面宣告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並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2、入戶調查。鄉鎮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採取入戶核查、鄰里走訪、信函索證、實物檢視、行業評估等方式,對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家庭逐一入戶調查,重點是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號和就業狀況、家庭收入情況和財產狀況等。詳細核查申請材料以及各項宣告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並由調查人員和申請人簽字確認。

  3、彙總核算。根據農村困難家庭收入評估標準和入戶調查情況,分村按戶進行核算彙總,初步核算出被調查家庭自調查之日起前十二個月的年人均純收入情況。

  4、民主評議。村***居***民代表或者社群評議小組對申請人宣告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以及入戶調查結果的真實性進行評議,並以無記名方式表決。民主評議無異議後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30天。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民政辦工作人員填寫《最低生活保障呈報審批表》,連同入戶調查情況和其他證明材料上報縣社會救助局。

  5、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社會救助局在全面審查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調查材料和稽核意見***含民主評議結果***的基礎上,按照不低於30%的比例入戶抽查。核查無誤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物件,鄉***鎮***經辦機構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民政辦代發《社會救助證》及銀行存摺。

  ***三***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低保生活補助金

  城鄉低保保障標準由市人民政府統一制定,2016年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370元/人·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3080元/人·年。城鄉低保生活補助金髮放標準為:按低保物件家庭收入情況,不足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補足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特困人員供養:即農村五保供養

  ***一***特困人員供養的條件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週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二***申請確認程式

  村民本人***無法表達意願者,由村民小組或其它村民代為申請***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公示,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鎮人民政府稽核,鄉鎮人民政府稽核後,將稽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民政部門審批後,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三***供養的形式和內容

  特困人員供養形式分為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對於分散供養的物件,要由鄉鎮人民政府、受委託的扶養人和特困供養物件簽訂供養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落實服務責任和幫扶措施。對於在福利院集中供養的特困供養物件,要簽訂入院協議,明確相關責任和義務。

  特困人員供養內容包括: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辦理喪葬事宜。特困人員供養物件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16週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教育所需費用。

  ***四***特困人員供養物件集中供養應符合的條件

  特困人員供養物件本人自願,鄉鎮人民政府稽核同意;特困人員供養物件沒有精神病和傳染性疾病;特困人員供養物件所在鄉鎮福利院具備集中供養條件。

  ***五***特困供養人員供養標準

  1、供養***吃穿住***標準:

  2016年我縣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為:集中供養物件6150元/人·年,分散供養物件4300元/人·年。

  2、保醫: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部分以“醫療救助”專項資金解決;患重大疾病住院的,除“新農合”報銷外,再給大病醫療救助。

  3、保葬:特困供養人員死亡的,其喪葬費用由當地民政部門按規定標準予以一次性補助。

  三、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政策

  ***一***救助物件

  城市低保物件;農村低保物件;特困供養人員;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的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困難物件。

  ***二***救助內容

  1、資助參加新農合或居民醫保。2016年的資助標準為:特困供養人員120元/人,農村低保70元/人,城市低保物件20元/人。

  2、住院治療給予適當救助。

  特困供養人員住院報銷後,個人自負給予全額補助,年最高救助不超過1.5萬元。

  低保物件住院報銷後,個人自負費用超過1000元以上的救助70%;個人自負5萬元以下的救助不超過6000元、5-10萬元救助8000元,10萬元以上救助1萬元,年最高救助不超過1萬元。

  家庭困難的社會物件住院報銷後,個人自負費用超過5萬元的予以救助,5-10萬元救助不超過6000元、10萬元以上的救助8000元,年最高救助不超過8000元。

  3、對五保供養物件給予定量門診救助,其中分散供養五保每年200元,集中供養五保每年400元;

  ***三***申請救助程式

  1、醫中救助:救助物件住院時提出申請 → 鄉鎮民政辦稽核 → 報縣社會救助局審批 → 審批確認後發放醫療救助卡***“綠卡”*** → 救助物件憑“綠卡”在定點醫院申請醫療費用減免。

  2、醫後救助:救助物件在醫療終結後1個月內,向鄉鎮民政辦申請 → 鄉鎮民政辦稽核 → 縣社會救助局審批***一個季度審批一次***。

  申請材料:A、書面申請;B、城鄉低保證、五保證、重點優撫物件證書;C、醫院診斷證明及病史材料***因報銷被“農合辦”或醫保局收存的,出具由“農合辦”或醫保局蓋章的影印件***;D、醫藥費發票***因報銷被“農合辦”或醫保局收存的,出具由“農合辦”或醫保局蓋章的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