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法律知識手抄報

  “法制”是我國古代已有之。那麼現在很多人都會製作關於法制的手抄報,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關於法制手抄報的資料和相關內容,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法律的思想

  法律知識:正義論與人治論

  法律知識一正義之國與人的型別柏拉圖的哲學基礎是理念與現實的區分,在柏拉圖看來,世界由“理念世界”和“摹本世界”兩部分組成。理念是精神的,是第一性的,儘管它是無形的,但它是萬物的根源,是永恆不變的真實存在;而摹本世界,則是有形的,虛假的,變化不定的,只能算是理念世界的影子。人由於分享理念程度的不同,相應地便分別具有了金、銀、銅鐵的三種不同的性質,人也就具有不同的型別和品質:金→哲學家→智慧銀→勇士→勇敢銅鐵→生產勞動者→節制然而,節制的品質不僅應當為生產勞動者所擁有,也應當成為所有三種人的品質,因為一個國家必須保持和諧協調,只有當人們各盡其職、各守其位時,國家才可能產生“正義”的品德,成為正義之國。當個人的三種品質慾望、激情和理智在個體中協調執行秩序井然時,個人就成了正義之人。這意味著理性支配慾望,精神支配肉體;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柏拉圖所說的正義就是一種道德正義。

  法律知識二法律與正義的關係在柏拉圖看來,一個人品性中,都具有“較善”和“較惡”兩部分。如果較善的那部分佔優勢,就控制住“較惡”的那部分,他就成為自己的主人;如果他接受不良的教育,或者受壞人的薰染,他便成為“自己的奴隸”。當惡性膨脹時,就只好服從外在的權威,這個外在權威就是法律。對於柏拉圖來說,法律就是一種社會行為準則,它是公道與正義的標誌。但是,法律的正義與道德正義不完全相同。法律正義是“訴訟正義”,是指通過法律機器的正常運轉而獲得的後果或判決。因此,法律正義是為道德正義服務的。

  法律知識三哲學王與人治柏拉圖認為,哲學王通過知識進行統治,比法律統治具有很大的優越性,法律遠不如和哲學家的智慧相比。因為:1哲學家所掌握的是一種真理,它比國家機關所制定的法律要高明得多;2“法律者強者之所好”,而現實中的法律並不必然體現正義,而惡法並非真正的法律;3法律是刻板和固定的,而政治本身是柔性的。而哲學家的知識可以隨機應變;4一切社會都需要和諧,而這隻有哲學家通過智慧才能達到這一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