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先祖的禮儀

  “慎終追遠“、“昭祖揚禰”,這是中國人古來一貫的最重要精神信仰和“圖騰“。從歷史上來看,宗廟祭祀的起源非常早,可以直追溯到三代之時,這是先民們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禮記·祭義》曰:“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饗之也。”《詩》雲:“為酒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降福孔皆。”此皆言祭祀祖先之狀者。而諸如此類之描述,鉤稽文獻則不知凡幾。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能夠幫到你哦!

  

  《史記·禮書》雲:“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這更是以儒家文化為代表的中華文明一個極其顯著而又殊為重要的一個特點。“事死者如事生”,是祖先祭祀的通義,黍稷酒肉更是祭祀必備之物。宗廟祭祀乃禮之大者,殊為重要。先秦時期的宗廟之禮,大致而言約略有四:一曰薦孰。即奉進煮熟的牲體;二曰薦血腥。即奉進已殺未煮的牲體;三曰裸鬯。裸即灌,這是用圭瓚酌鬱鬯香酒灑瀝於地以降神;四是饋食。是用黍稷煮熟食獻給“屍”享用。

  古代的宗廟制度是非常嚴格的。《禮記·王制》雲:“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而庶人則“祭於寢。”先秦之時,天子七廟,大夫、士立廟則依次遞減,庶士、庶人而不得立廟。《左傳·莊十八年》所云:“因名數不同,禮亦異數”正是這個意思。

  宗廟祭祀歷來皆為國之重典,在歷代國家祀典之中,均以郊廟二者最為隆重,皆作大祀等級,其程式儀節相應也極盡嚴格。周天子的宗廟祭祀,之前先要卜日,然後齋戒十天,祭祀正日,要沐浴換上祭服後才能去祭祀。否則,便是對祖先神靈的褻瀆和不敬。祭祀所用的犧牲和禮器物品等,必須仔細挑選:太牢三牲要毛色純正,璧、琮等玉器及束帛要完好無損。要之,“凡祭祀之節有六:一曰卜日,二曰齋戒,三曰陳設,四曰省牲器,五曰奠玉帛、宗廟之晨祼,六曰進熟、饋食。”

  總的來說,宗廟之祭大致可分為正祭常祭、告祭因祭兩類:

  正祭為常設固定之祭,有月祭、時享、殷祭。“月祭”:於每月初一日舉行,名曰“朝廟”、“告朔”、“視朔”等;“時享”,即“四時之祭”:“祠、禴、嘗、烝”分別為春夏秋冬四時之祭名。《詩經》亦有“祠禴嘗烝,於公先王”之說。四孟月之祭外,東漢光武帝之時又加入臘祭,是以“四孟一臘”底定歲凡五祀之格局;“殷祭”:亦作大祭、衣祭,有“袷”、“禘”二者,乃商周之時合祭歷代祖先之禮典。《禮記·曾子問》:“君之喪服除,而後殷祭,禮也。”孔疏:“殷,大也。小大二祥變除之大祭,故謂之殷祭也。”由此而知,東周之後,殷祭之名雖存,其禮則異。又,《曾子問》:“袷祭於祖,則祝迎四廟之主。”孔疏:“祫,合祭祖。大祖三年一祫。謂當祫之年則祝迎高、曾、祖、禰四廟,而於大祖廟祭之。天子祫祭則迎六廟之主。今言四廟者,舉諸侯言也。”這又說明殷祭改名袷祭。鄭玄注云:“袷,合也。天子諸侯之喪,畢合先君之主於祖廟而祭之,謂之袷,後因以為常。天子先袷而後時祭,諸侯先時祭而後袷。”清秦蕙田《五禮通考·卷九十一·宗廟考二》雲:“禘以夏四月,祫以冬十月。禘之為言諦,諦審昭穆尊卑之義。祫者,合也。冬十月五穀成,故骨肉合飲食於祖廟,謂之殷祭。”這又說明包括了每五年一次的大祭和每三年一次的神主袷祭。後世當三年之喪畢,先祖神主將依次遷出一輩,於此時舉行祫祭。禘袷之制,歷代禮家有辯。究其實,實為鄭玄王肅之異。其實所謂“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此乃秦之後的說法,於古而無徵。單就宗廟制度而言,漢儒已距殷周甚遠。加之以典籍的亡佚缺失,禮經所記載的禘袷之制,在理解和認知觀點上難免產生爭議。此不贅言。而與之相關的宗廟之禮還有一種“祔祭”:這是一種在宗廟中的配享之禮。由於新死者尚未有廟,就是奉新死者之木主,配享於祖廟,故曰“祔”。

  告祭亦曰“因祭”,因事而祭也。為正祭以外的臨時性祭祀。鄭玄《禮記·昏義》注:“祭無牲牢,告事耳,非正祭也。其齊盛用黍。”由此可知,這種只用黍而不用牲牢的告事之祭,其禮不如正祭之嚴格。清末經學大師孫詒讓亦云:“告祭及祈禱禮殺。”周禮正義·卷第三十三》古天子凡即位改元、巡守朝會、生子立儲、朝祖祔廟、臨時謁廟、征伐凱旋等情況下之“告祭”皆屬此類。凡出有事,如朝聘、盟會、征伐等,行前必“告祭”宗廟。返亦告廟,則謂之“告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