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賓館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加強小型賓館的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漢江之星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水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水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漢江之星遊輪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漢江之星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漢江之星經理

  副組長:漢江之星輪機長

  成員:漢江之星全體員工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防水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防水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漢江之星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全體職工。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漢江之星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防水檢查,消除火險、水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漢江之星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應急預案

  第六條 消防領導小組是漢江之星火災、水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水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防水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七條 當漢江之星發生火災、水災等重大事故時,火災、水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防水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水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水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水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八條 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路線,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漢江之星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環江之星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對遊輪每次各個包間進行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疏散中,前廳領班或管理人員,認真清點客人人數並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後要清點人數,收銀臺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漢江之星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九條 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水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水情組織滅火、防水或滅火、防水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水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防水。

  4.組織偵察火情、水情,掌握火勢、水勢發展情況。

  5.及時彙報火情、水情。

  第十條 一旦發生火情、水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漢江之星救援場地。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漢江之星遊輪。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總經辦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範疇並進行嚴格考核。

  第十三條 本辦法報公司總經辦稽核批准後實施。

  篇三

  消防安全責任人防火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彙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聽取職能部門的彙報,及時解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並向主管領導報告。

  9.總結防火工作,火災撲救情況,做出獎懲的提案和決定,對嚴重失職、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做出處理的提案和決定,必要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的火災事故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裝置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並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管理,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鏽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並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範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並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後整改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根據“61號令”要求,位安全暢通,防止火災時的群死群傷現象的發生,針對設施的維護制定以下的管理制度:

  1.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嚴禁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4.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安全出口及疏散標誌遮擋、覆蓋;

  5.對應急燈定期檢修,保證完好有效。

  6.對設施出現問題應在3天內檢修,保障完整無損。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針對巡檢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做出合理處理,為保證安全無誤,隱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定期檢查,對檢查不合格部位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2.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整改意見在期限內整改完畢,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應將驗收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加強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於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管理、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鬥的重要武器,不得用於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移交公安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管理。

  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

  1.燃氣具注意保潔,避免油泥造成線路短路等現象的發生;

  2.用氣用火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施,防範於未然;

  3.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用隨關,做到人走氣關,並要求值班人員監督檢查,做好記錄;

  4.做好上下崗清理、檢查工作,做好當班記錄;

  5.應定期對所有電器裝置及配電線路進行檢查,嚴禁超負荷執行;

  6.定期使用電流表對負荷情況進行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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