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有壬(1286~1364)
[拼音]:guoyou zichan
[英文]:state-owned property
法律上確定為國家所有並能為國家提供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分類
主要有:
(1)根據所執行的經濟職能不同,可分為經營性國有資產、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和資源性國有資產。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投資或其他方式在社會生產、流通領域內擁有的生產資料及其派生的各種經營權益的總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政府機構、軍隊以及文化、教育、衛生、科研、新聞、司法、社會福利等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所佔用的國有財產;資源性國有資產是指由國家法律規定屬國家所有的經濟資源,如國有土地、森林、礦產、河流等。
(2)根據存在形態不同,可分為有形國有資產和無形國有資產。
(3)根據價值運動方式和規律不同,可分為國有固定資產和國有流動資產。
(4)根據所在地域範圍不同,可分為境內國有資產和境外國有資產。
(5)根據經濟資源的使用狀況,可分為已開發的國有資產和待開發的國有資產。
形成與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有資產形成主要有五個來源:
(1)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建設的積累。1927年10月毛澤東率領工農革命軍建立井岡山根據地時就開始辦起了小型修械所和被服、印刷、兵工、織布、造紙、石灰等工廠。1934年中央革命根據地建立的較大規模的公營企業已達33個,職工2000多人。到1949年僅東北解放區的公營企業就有307個,職工24萬人。與此同時,解放區還建立了自己獨立的商業、交通、運輸、郵電、銀行等。
(2)沒收和接管舊中國官僚壟斷資本。到1949年底,人民政府僅接管帝國主義和官僚壟斷資本主義的工業企業就有2858個,職工129萬。此外,還接管了國民黨政府交通部、招商局等所屬的全部交通運輸企業,以及復興、富華、中國茶葉、中國石油、中國鹽業、中國蠶絲、中國植物油、中國進出口等十幾家壟斷性商業貿易公司,從而使國家擁有全國電力產量的58%,原煤產量的68%,生鐵產量的92%,鋼鐵產量的97%,水泥產量的68%,棉紗產量的53%。國有工業產值佔全國工業總產值的26.2%,佔全國大型工業企業總產值的41.3%。
(3)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取得的資產。1949年9月25日,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規定:凡屬有關國家經濟命脈和足以操縱國計民生的事業,均應由國家統一經營。凡屬國有的資源和企業,均為全體人民的公共財產。
(4)在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贖買的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資本。從1950年開始,國家對私營工業企業採取了供給原材料、加工訂貨和統購統銷的管理辦法。1954年,國家又進一步有計劃地用公私合營方式改造了一大批資本主義工商企業。1956年中國基本完成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通過對資本家支付定息的方式,使其資產逐步變為國家所有。
(5)國家有計劃投資興建的國家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經過短短的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從1953年起開始大規模的有計劃經濟建設,主要依靠全國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建立起強大的社會主義物質技術基礎。1953~1989年期間,國家在工業、農業、建築業、運輸業、郵電業、商業、外貿、城市公用事業等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23944億元人民幣。1988年,中國全民所有制企業僅固定資產原值就達11787億元,定額流動資金為6015億元。
地位和作用
(1)國有資產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物質基礎,建立在國有資產基礎上的國有經濟是中國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
(2)國有資產的經營及其收益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3)國有經濟是國家實施巨集觀經濟政策和調控市場的基本立足點。
(4)國有企業是安排社會勞動就業的重要渠道。
(5)憑藉國有資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強大基礎,國民經濟執行的主幹力量,也是中國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主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