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界

[拼音]:shuiziyuan guanli

[英文]: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排程。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技術和教育等手段,組織各種社會力量開發水利和防治水害;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水資源開發利用之間的關係,處理各地區、各部門之間的用水矛盾;監督、限制不合理的開發水資源和危害水源的行為;制定供水系統和水庫工程的優化排程方案,科學分配水量。水資源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水資源的有效利用率,保護水資源的持續開發利用,充分發揮水資源工程的經濟效益,在滿足用水戶對水量和水質要求的前提下,使水資源發揮最大的社會、環境、經濟效益。

管理內容

在水資源開發利用初期,供需關係單一,管理內容較為簡單。隨著水資源工程的大量興建和用水量的不斷增長,水資源管理需要考慮的問題越來越多,已逐步形成為專門的技術和學科。主要管理內容有:

(1)水資源的所有權、開發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取決於社會制度,開發權和使用權服從於所有權。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社會中,土地所有者可以要求獲得水權,水資源成為私人專用。在生產資料公有的社會主義國家中,水資源的所有權和開發權屬於全民或集體,使用權則是由管理機構發給使用者使用證。

(2)水資源的政策。為了管好用好水資源,對於如何確定水資源的開發規模、程式和時機,如何進行流域的全面規劃和綜合開發,如何實行水源保護和水體汙染防治,如何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徵收水費等問題,都要根據國民經濟的需要與可能,制定出相應的方針政策。

(3)水量的分配和排程。在一個流域或一個供水系統內,有許多水利工程和用水單位,往往會發生供需矛盾和水利糾紛,因此要按照上下游兼顧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制定水量分配計劃和排程方案,作為正常管理運用的依據。遇到水源不足的乾旱年,還要採取應急的排程方案,限制一部分用水,保證重要使用者的供水。

(4)防洪問題。洪水災害給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甚至會擾亂整個國民經濟的部署。因此研究防洪決策,對於可能發生的大洪水事先做好防禦準備,也是水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防洪管理方面,除了維護水庫和堤防的安全以外,還要防止行洪、分洪、滯洪、蓄洪的河灘、窪地、湖泊被侵佔破壞,並實施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政策,試辦防洪保險事業。

(5)水情預報。由於河流的多目標開發,水資源工程越來越多,相應的管理單位也不斷增加,日益顯示出水情預報對搞好管理的重要性。為此必須加強水文觀測,做好水情預報,才能保證工程安全執行和提高經濟效益。

管理體制

分為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兩大型別。集中型是由國家設立專門機構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或者由國家指定某一機構對水資源進行歸口管理,協調各部門的水資源開發利用。分散型是由國家有關各部門按分工職責對水資源進行分別管理,或者將水資源管理權交給地方政府,國家只制定法令和政策。美國從1930年開始強調水資源工程的多目標開發和統一管理,並在1933年成立了全流域統一開發管理的典型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 (TVA),1965年成立了直屬總統領導、內政部長為首的水利資源委員會,向全國統一管理的方向發展;80年代初又開始加強各州政府對水資源的管理權,撤銷了水利資源委員會而代之以國家水政策局,趨向於分散型管理體制。英國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設立水資源局,70年代進一步實行集中管理,把英格蘭和威爾士的29個河流水務局合併為10個,並設立了國家水理事會,在各河流水務局管轄範圍內實行對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和排水、水質和水量的統一管理;1982年撤銷了國家水理事會,加強各河流水務局的獨立工作許可權,但水務局均由政府環境部直接領導,仍屬集中型管理體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水資源管理涉及水利電力部、地質礦產部、農牧漁業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交通部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都設有相應的機構,基本上屬於分散型管理體制。80年代以後,中國北方水資源供需關係出現緊張情況,有的省市成立了水資源管理委員會,統管本地區的地表水和地下水;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指定由水利電力部歸口管理全國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立法、調配和科研,並負責協調各用水部門的矛盾,開始向集中管理的方向發展。

管理原則

現代的水資源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效益最優。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各個環節 (規劃、設計、運用),都要擬定最優化準則,以最小投資取得最大效益(見水資源規劃)。

(2)地表水和地下水統一規劃,聯合排程。地表水和地下水是水資源的兩個組成部分,存在互相補給、互相轉化的關係,開發利用任一部分都會引起水資源量的時空再分配。充分利用水的流動性質和儲存條件,聯合排程地表水和地下水,可以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

(3)開發與保護並重。在開發水資源的同時,要重視森林保護、草原保護、水土保持、河道湖泊整治、汙染防治等工作,以取得涵養水源、保護水質的效應。

(4)水量和水質統一管理。由於水源的汙染日趨嚴重,可用水量逐漸減少,因此在制定供水規劃和用水計劃時,水量和水質應統一考慮,規定汙水排放標準和制定切實的水源保護措施。

管理措施

有效的水資源管理,必須有一定的措施保證。

(1)行政法令措施。運用國家行政權力,成立管理機構,制定管理法規。管理機構的權力為:審查批准水資源開發方案,辦理水資源的使用證,檢查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水資源的合理利用等。管理法規分綜合性法規和專門性法規兩類,水法或水資源法屬綜合性法規;水土保持法、洪水保險法、水汙染防治法和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屬專門性法規。各種法規按照立法程式由國家頒佈執行。

(2)經濟措施。它是管好用好水資源的一項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審定水價和徵收水費,明確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對保護水源、節約用水、防治汙染有功者給予資金援助和獎勵,對違反法規者實行經濟賠償和罰款。此外還有集中使用水利資金和徵收水資源稅等措施。

(3)技術措施。加強水資源基本資料的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國內卓有成效的管理經驗,學習採用國外先進的管理技術。此外,採用現代計算機技術和水資源系統分析方法,選擇最優的開發利用和管理運用方案,乃是水資源管理的發展方向。

(4)宣傳教育措施。利用報刊、廣播、電影、電視、展覽會、報告會等多種形式,向公眾介紹水資源的科普知識,講解節約用水和保護水源的重要意義,宣傳水資源管理的政策法規,使廣大群眾認識到水是有限的寶貴資源,自覺地用好並保護好水資源。

(5)涉及國際水域或河流的水資源問題,要建立雙邊或多邊的國際協定或公約。

參考書目

陳家琦、陳志愷:中國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和管理,《中國科學院、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科學研究論文集》,第14集,1~12頁,水利電力出版社,北京,1984。

United Nations,Water Development andManage-ment,Proceedings of the United Nations Water Conference,1977,Part 4,Pergamon Press,Oxford,1978.

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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