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鈞儒(1875~1963)

[拼音]:zhabing

[英文]:malingering

健康人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偽裝疾病。在刑事案件中,多見於罪犯為逃避刑事責任而偽裝精神病;在民事案件中,多見於為取得賠償或勞保待遇,而偽裝心血管病、胃出血、肝炎等內科疾病或頭痛、聾啞、癱瘓等運動機能和感覺障礙方面的疾病。由於各種疾病都有一定的病因、發病機制、體徵表現,司法部門委託法醫學、司法精神病學專家進行檢查,可以鑑定真偽(見活體檢驗)。

精神病的偽裝

多在罪犯犯罪或被拘捕、審判以後發生。也有在犯罪前或犯罪時預謀偽裝的,但較少。各種精神疾病的表現及病程都有一定的規律性。偽裝的症狀大多不符合規律。或者僅出現某個孤立的症狀並加以誇張,或者症狀經常變化,或者突發突停、時發時停而無連續性,或者表現矛盾(如偽裝神志不清的精神病患者,卻暗中清醒地觀察司法人員和醫生的反映)。這些表現都能露出破綻。有些症狀更難於偽裝,例如緊張症經常伴有的植物神經系統功能障礙就很難偽裝,又如木僵、蠟樣屈曲、運動性興奮等令人難以忍受的姿勢和動作,更難於偽裝和持久。經司法精神病學專家鑑定,可以識破。一經確診其精神病為偽裝,即判定為有刑事責任能力,對其違法、犯罪行為應依法予以制裁(見精神病人的法律能力)。

參考文章

癔症發作時應注意什麼,如何與詐病相區別神經與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