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1875~1907)

[拼音]:Lunacha'ersiji

[英文]:Анатолий Васильевич Луначарский (1875~1933)

蘇聯政治活動家、文藝評論家、劇作家。1875年11月23日生於烏克蘭一個開明的高階官員家庭。在中學時開始接觸馬克思主義,並向工人進行革命宣傳。1895年加入共產黨,同年進瑞士蘇黎世大學,受業於經驗批判主義創始人之一阿芬那留斯,同時與僑居瑞士的普列漢諾夫及其“勞動解放社”有密切聯絡。1898年回莫斯科從事地下工作,次年被捕,在獄中和流放地度過 6年左右。1904年赴日內瓦,擔任布林什維克週刊《前進報》和《無產者報》編輯,堅決反對孟什維克機會主義,甚受列寧器重。在1905年第三次黨代表大會上做過關於武裝起義的重要報告;不久返回彼得堡,協助列寧創辦《新生活報》等,再度下獄。1908至1910年參加鮑格丹諾夫為首的“前進報派”的派別活動,在經驗批判主義影響下提出“造神說”,主張把人類的集體潛力加以神化,創造一種“勞動的宗教”,因此列寧對他作了“同志式的鬥爭”。1912年完全脫離“前進報派”,重新為布林什維克報刊撰稿。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堅持國際主義立場。1917年二月革命後在組織上正式回到布林什維克行列。十月革命期間在彼得堡革命軍事委員會掌管宣傳,勝利後至1929年任教育人民委員。1918至1920年兼任革命軍事會議特派員。1927年起協理外交事務。1929年起任中央執行委員會所屬學術委員會主席。次年當選為科學院院士。1933年被委派為駐西班牙大使,同年12月26日於赴任途中在法國病逝。蘇聯共產黨中央釋出訃文,稱頌他是“功勳卓著的老布林什維克革命家,傑出的蘇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者”。

盧納察爾斯基擔任教育人民委員期間,曾大力改革和發展全國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整頓科學研究機構,建立工農知識分子隊伍,引導老知識分子為蘇維埃政權服務,爭取和團結西方文藝家,積極推動文學、戲劇、電影、音樂、美術和出版事業,並親自在高等院校講授俄國和西歐文學史。他參與制定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關於黨在文學方面的政策》(1925),提倡文藝創作的多樣化和各種流派、風格及手法在社會主義大前提下爭鳴競豔,支援一切有益的探索和創新,主張對藝術家採取寬容態度,“只要他們熱烈希望為革命事業服務”。1920年,由於沒有反擊無產階級文化協會負責人企圖擺脫黨的領導的要求而受到列寧的批評。

從1902至1933年,盧納察爾斯基的著作涉及哲學、歷史、教育、科學、外交、宗教、建築等許多領域,其中文藝論著所佔比重最大,共約 2,000種。十月革命前,他一再闡述文藝家同工人運動相結合的必要,探討無產階級藝術理論,說明藝術的階級性以及繼承和革新的關係,推薦高爾基和尼克索的創作,批判頹廢派和沙文主義傾向。當時他尚未完全糾正唯心主義的謬誤(《實證美學的基礎》,1904),1908年以後一段時期的個別文章帶有“造神說”的印記。革命後,他堅決抵制否定文化遺產的虛無主義思潮,極力用馬克思列寧主義觀點評論從拉季舍夫到柯羅連科等俄國古典作家,著重指出他們的作品的現實意義,點明其可供借鑑的方面和應該排斥的方面。他積極參加20年代初至30年代初關於文藝政策、作家的政治思想立場、創作問題和文藝學的歷次大論戰,從極“左”派攻訐下維護高爾基及其他老一輩文藝家,熱情支援富爾曼諾夫、法捷耶夫、肖洛霍夫、革拉特科夫、潘菲洛夫等後起之秀。他的《列寧和文藝學》(1932)在蘇聯第一次系統地輯錄和闡發了列寧有關文學的言論,為30年代初期國內開展的列寧文藝論著研究奠定了基礎。《社會主義現實主義》一文(1933)論證蘇聯新的文藝創作方法,強調“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是一個廣泛的綱領”,其中包括浪漫主義等種種手法。他曾寫過評介西文作家的論文,主編過歌德、巴爾扎克、雨果、法朗士等的作品的多卷集,並同羅曼·羅蘭、巴比塞、伯納·蕭、布萊希特有私交。在西方,他是“大家尊敬的蘇聯思想和藝術使節”(羅曼·羅蘭)。

盧納察爾斯基的主要劇作有《國王的理髮匠》(1906)、《浮士德與城》(1918)、《奧利佛·克倫威爾》(1920)、《解放了的堂吉訶德》(1922)和《康帕內拉三部曲》(1920~1922,第 3部未完成)。作者借用歷史人物或文學作品中的主人公來表現當代的社會衝突和思想矛盾,劇本充滿浪漫主義激情和對陳腐事物的揭露諷刺。

盧納察爾斯基的一部分文藝理論著作和戲劇,在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就由魯迅、瞿秋白等介紹到中國。以後又比較系統地翻譯出版了他的論俄羅斯和西歐文學的文章, 對中國文藝工作者產生過積極作用。 他的重要論著有:《文藝學、 評論和美學著作八卷集》(1963~1967),《文論集》(1957),《論戲劇和戲劇創作》(2卷,1958),《在音樂世界》(1958),《論國民教育》(1958),《戲劇集》(1963),《論電影》(1965),《論造型藝術》(2卷,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