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1103~1142)

[拼音]:Zhengdaochuan

朝鮮李朝政治家、詩人。字宗之,號三峰。慶尚道奉化人。1362年文科及第,先後在高麗朝任三司右使、右軍都總制使。1392年,擁立李成桂建立新王朝,為李氏朝鮮的開國功臣,並在建立新朝的各項制度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他的《佛氏雜辯》一文是李朝排佛崇儒國策的理論基礎。在新王朝,任判三司事、判義興軍府事和三道都統事等軍政要職。後因參加宮廷內部的權力之爭,為世子李芳遠所殺。

鄭道傳精通朱子理學,善詩文。一些較有意義的漢詩,多創作於高麗時期。《遠遊歌》諷高麗恭愍王不恤民力,為亡妃魯國公主造影殿。《窮獸奔》頌揚朝鮮軍隊剿滅來犯倭寇的戰功。《題樵叟圖》諷勸隱者勿終老山林,當入世建立功業。《中秋歌》反映作者1391年被流放全羅道的心情。進入李朝以後,寫了許多歌功頌德的詩,如有名的《納氏歌》、《靖東方曲》、《文德曲》和《新都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