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裡沃維奇,J.

[拼音]:chongfengqiang

[英文]:submachine gun

通常指雙手握持發射手槍彈的單兵連發槍械。是一種介於手槍和機槍之間的武器,比步槍短小輕便,便於突然開火、射速高、火力猛,適用於近戰和衝鋒,在200米內有良好的殺傷效力。

衝鋒槍的結構較為簡單,槍管也較短。自動方式多采用槍機後坐式,槍機較重,發射時碰撞較厲害。採用容彈量較大的彈匣供彈,彈匣通常裝在武器下方,有的裝在側方或上方。戰鬥射速單發時約40發 /分,長點射時約 100~120發/分。簡單的衝鋒槍沒有快慢機,只能連發射擊。衝鋒槍多具有小握把,槍托一般可伸縮或摺疊。

一般認為衝鋒槍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為適應陣地爭奪戰的需要,1915年義大利人B.A.列維裡設計了發射 9毫米手槍彈的維拉·派洛沙雙管自動槍,這種槍的射速太高(3000發/分),精度很差,也較笨重,不適於單兵使用。1918年出現了德國人H.施邁塞爾設計的9毫米MP18衝鋒槍,雖然射程近,精度不高,但較適合單兵使用,且具有猛烈的火力。其改進型 MP18I式當年裝備了德國陸軍。1936~1939年西班牙內戰期間,交戰雙方曾大量使用衝鋒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不同型號的衝鋒槍得到了迅速發展和大量應用。大戰後期,出現了發射中間型槍彈的自動槍械,它具有衝鋒槍的密集火力和近於步槍的殺傷威力。這種槍在中國曾稱為衝鋒槍,有些國家則稱為突擊步槍或自動槍,如德國的 StG44突擊步槍,蘇聯的AK47自動槍,中國的56式衝鋒槍等。

20世紀60年代以後,有些國家研製了微型衝鋒槍,例如美國的英格拉姆 M10衝鋒槍,中國的79式7.62毫米衝鋒槍等。由於它更加短小輕便,使用靈活,必要時還可單手發射,適於特種部隊裝備使用。幾種衝鋒槍的效能簡表及其附圖分別介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