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衎(1244~1320)

[拼音]:Sanji Huiyi

[英文]:Etats-généraux

中世紀法國實行等級君主制時期,國王為解決政治和財政問題而召集的由僧侶、騎士(貴族)、市民三個等級代表參加的會議。

13世紀末~14世紀初,法國國王腓力四世與大封建主連年戰爭,耗資巨大,為開闢財源,不得不增加城鎮捐稅,徵收教會的地產稅,從而激起了羅馬教皇卜尼法斯八世的強烈不滿。腓力四世為了爭取社會各階層的支援,於1302年首次召開由僧侶、騎士和市民三個等級代表參加的全國會議。當時,騎士是王權的當然支持者;市民(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工人、農民和城市平民)也願意資助國王,以便推動國王建立和鞏固中央集權,打破封建割據,促進市場統一,扶植工商業。會上,國王獲得了騎士和市民的支援,戰勝了教皇。這次會議標誌著法國等級君主制的開始。此後300多年間,國王在國家遇到困難時,為尋求援助,不定期地召開三級會議。

三級會議召開的時間和代表人數均由國王決定。初期,三個等級的代表人數大體相等。後來隨著市民力量的壯大,市民代表逐漸增加。僧侶和貴族代表直接在司法管轄區分別召開的大會上選舉產生,而第三等級代表則通過鄉和市鎮兩級複選產生。會議期間三個等級代表分別開會。議案表決時,每個等級各擁有一票。

三級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批准國王徵收新稅。在1337~1453年英、法兩國的百年戰爭期間,三級會議一度有權監督政府。1356~1358年巴黎人民起義期間,三級會議成為常設性的執行機關,對御前會議、軍隊和國家機關進行監督。16~17世紀初,隨著經常直接稅制的建立和常備軍的出現,國王權力日益強盛,三級會議開會越來越少。從1614年開始,三級會議中斷175年。1789年5月5日,法國財政窘困,路易十六為增稅重新召開三級會議。此時,隨著市民力量的壯大,第三等級代表人數大大增加,相當於前兩個等級代表人數的總和。第三等級代表要求取消等級區分,按人數來表決,要求制定憲法,限制王權,實行有利於資本主義的改革。這一要求遭到拒絕後,第三等級於6月17日自行召開國民議會(7月9日改稱制憲議會)。國王企圖用軍隊強行解散國民議會,從而引發了法國大革命。法國大革命爆發後,以資產階級為主體的制憲議會,取代了三級會議,成為法國資產階級的權力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