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田廣志

[拼音]:jiaohuanhun

[英文]:marriage by exchange

一種相互交換的婚姻關係。起源於原始社會母系氏族的外婚制,即部落中兩個半偶族(moiety)的男女之間互相通婚。實行這種婚制的甲乙兩家的父母以其子、女相互交換為婿、媳。進入父系制以後,則表現為雙方的男子均以自己的姐妹或親族中的女子和對方相互交換為妻。由於雙方均以一個女子為代價進行交換,故無需另外補償。交換婚常與雙方的交錯從表婚聯絡在一起,一個男子必須與姑舅表姐妹之一為婚,表兄弟雙方如各有姐妹,就成為事實上的交換婚關係。

在階級社會中,婦女處於從屬的地位,併成為男子財產的一部分,這時以對等方式交換婦女的交換婚,在經濟上的意義更加明顯。統治階級的交換婚,還具有從政治上到經濟上鞏固其統治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涼山彝族奴隸社會中的阿陸、馬等諾閤家支(見涼山彝族家支制度)長期實行統治階級內部的交換婚,以鞏固其統治。交換婚習俗也流行於世界其他一些國家,較為典型的是澳大利亞的卡列拉人,印度阿薩姆邦的普龍人與緬甸的克欽人等也盛行這種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