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泥考略

[拼音]:zaju

古代戲劇樣式。它是在前代戲曲藝術、說唱藝術尤其是在宋官本雜劇和金院本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大約在金末元初之際,經歷了逐漸完備的過程而趨於成熟,到元朝統一全國之後,雜劇進入了繁榮時期。

雜劇的體裁,首先是一本四折的形式,這是受宋雜劇演出時分為四段的影響。四折之外又可以加一、二個“楔子”。“折”相當於一場戲,但在一折中,場景卻可有所變換。“楔子”的篇幅比較短小,通常放在第一折前,起類似序幕的作用;也有放在兩折之間作為劇情的過渡,它是四折一本形式的重要補充部分。個別雜劇亦有突破四折一本的形式的。如《趙氏孤兒》為五折。一般說來,一本為一劇,但也有一些作品超出一本,如《西廂記》即為五本。

雜劇有三個構成部分:賓白、唱詞、科介。三者交相配合,推動劇情發展,刻畫人物性格。“白”有韻白、散白;還有“帶雲”、“背雲”、“內雲”等名目,各起串聯唱詞、交代內心活動、人物間交流的作用。元雜劇是一種歌舞劇,因而“科介”包括人物動作、表情、武打、歌舞以及音響效果等內容。唱詞是雜劇中重要構成部分,在音樂上採用聯套方式,由同一宮調的數支曲子組成,一折一套。至元代後期才出現南北曲聯套的形式。曲的排列有一定格式,但又有多樣的變化,要求每一支曲子的音樂前後必需銜接。曲文要協律,符合曲牌規定的格律,平仄要和協。押韻以當時北方話為準則,方式為全套通押一韻,但可四聲通協,韻字亦可複用。此外,曲文中可加襯字,並可利用豐富的對仗形式:偶句對、鼎足對、連璧對、隔句對、連珠對,等等,增加曲文的修辭色彩。

雜劇角色分為三大類:末、旦、淨。每類中又可根據人物身分分為正末、外末、小末;正旦、外旦、搽旦等等。雜劇採用一人主唱方式,由正旦或正末為主角,全部唱詞都由主角一人唱到底,其他角色一般沒有唱詞。根據主唱人是正旦還是正末,雜劇又分為“旦本”和“末本”。但一人主唱並不等於一個角色主唱,正旦或正末根據劇情需要,在某一折中,可以改扮另一角色,擔任主唱。

雜劇已經有比較成熟、比較完備的戲劇形式,為中國戲曲的發展奠定了藝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