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苗圃金墓雜劇磚雕

[拼音]:Bolatu

[英文]:Platon (公元前427~前347)

古希臘思想家。傳說原名阿里斯托克勒(Aristocl-es),因身材敦實,前額寬廣而得名柏拉圖。他出身於雅典的名門望族,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20歲時師從蘇格拉底。公元前399年蘇格拉底被處死,柏拉圖遂離開雅典,到麥加拉、可能也到居勒尼、埃及等地遊歷,廣泛接觸了各地的風俗文物,各派的哲學、政治思想。柏拉圖40歲時,應邀到了西西里島的敘拉古城邦,意欲在此推行他的哲學家政治的主張,但遭失敗。公元前386年前後,他在雅典城外的阿加德米開辦了歐洲歷史上第一所學園。柏拉圖在學園中從事講學和著述達40年,直至去世。其間公元前367、前361年兩次去敘拉古推行其政治理想,均遭失敗。他3次西西里島之行的實踐活動,對他的政治思想的發展有很大影響。他的主要政治著作有《理想國》、《政治家篇》、《法律篇》3篇對話。《理想國》代表他中期的政治思想,《政治家篇》和《法律篇》則是他晚年的作品。

主要政治思想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設計了一幅正義之邦的圖景:國家規模適中,以站在城中高處能將全國盡收眼底,國人彼此面識為度。柏拉圖認為國家起源於勞動分工,因而他將理想國中的公民分為治國者、武士、勞動者3個等級,分別代表智慧、勇敢和慾望3種品性。治國者依靠自己的哲學智慧和道德力量統治國家;武士們輔助治國,用忠誠和勇敢保衛國家的安全;勞動者則為全國提供物質生活資料。3個等級各司其職,各安其位。在這樣的國家中,治國者均是德高望重的哲學家,只有哲學家才能認識理念,具有完美的德行和高超的智慧,明瞭正義之所在,按理性的指引去公正地治理國家。治國者和武士沒有私產和家庭,因為私產和家庭是一切私心邪念的根源。勞動者也絕不允許擁有奢華的物品。理想國還很重視教育,因為國民素質與品德的優劣決定國家的好壞。柏拉圖甚至設想在建國之初就把所有10歲以上的人遣送出國,因為他們已受到舊文化的薰染,難以改變。全體公民從兒童時代開始就要接受音樂、體育、數學到哲學的終身教育。教育內容要經嚴格選擇,荷馬、赫西俄德的史詩以及悲劇詩人們的作品,一律不準傳入國境,因為它們會毒害青年的心靈。 柏拉圖自稱這是“第一等好”的理想國,其他的政體都是這一理想政體的蛻變。理想政體由於婚配的不善引起3個等級的混雜,導致爭鬥,軍人政體(Timocracy)隨之興起。軍人政體中, 少數握有權勢者聚斂財富, 形成寡頭政體(Oligarchy)。貧富矛盾的尖銳化導致民眾的革命,產生民主政體(Democracy)。民主政體發展到極端時又會被僭主政體(Tyranny)所取代。

《政治家篇》約作於柏拉圖後兩次去敘拉古之間(公元前367~前361),這是他在敘拉古的政治實踐受到挫折,思想發生變化的時期。《政治家篇》主旨是討論真政治家及政治的定義。柏拉圖在這篇對話中提出了政治中道、混合的概念;首次明確論述了法律的作用並以法律作為劃分政體的標準。他認為,真政治家(哲學王)無需用法律統治,但現實中真政治家極為罕見,即使有真政治家,法律也還有一定的作用。因為政治不僅是一種藝術,亦是一門科學。法律對於政治家,猶如教練和醫生的訓練方案和處方一樣,法律雖然在理論上是荒謬的,在實踐中卻是必要的。

柏拉圖在其最後的作品《法律篇》中進一步發揮了關於法律的作用的思想。從理想出發,他推崇哲學王的統治,“沒有任何法律或條例比知識更有威力”;從現實出發,他強調人類必須有法律並且遵守法律,否則他們的生活將如同最野蠻的獸類。在這一思想指導下,他在12卷的《法律篇》中,設計了他的“第二等好”的城邦,包括地理環境、疆域大小、人口規模與來源、國家經濟生活、階級結構、政治制度、法律等細則。由於指導思想的變化,第二等好的城邦與《理想國》中的正義之邦相比,在具體措施上有很大區別。主要有:政治制度由哲學王執政的賢人政體轉為混合政體,以防止個人專權。《理想國》主張統治者實行公產、公妻、公餐、公育制,《法律篇》則恢復了私有財產和家庭。《理想國》中劃分公民等級是依照其先天稟賦的優劣,而《法律篇》則是按照後天財產的多寡。

影響

柏拉圖的社會改革方案,意在挽救走向崩潰的希臘城邦制,它違反了歷史發展潮流,必然難以實現。但是,柏拉圖的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後世學者對柏拉圖的政治思想褒貶不一。肯定者把柏拉圖的思想推崇為人類文化中一切最好和最重要的成果的源泉,西方2000多年的思想,只是柏拉圖思想的腳註。否定者則認為他是極權主義的始祖,封閉社會的歌頌者。正如英國哲學家K.R.波普爾所說:柏拉圖的影響是無法估量的,西方的思想,或者是柏拉圖的,或者是反柏拉圖的,但在任何時候都不是非柏拉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