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采煤方法

[拼音]:shuichanpin lengdong

[英文]:chilling and freezing of aquatic food product

利用低溫條件抑制水產品自溶作用酶的活性和附著微生物的繁殖,並減緩其脂質氧化、非酶性褐變等化學反應速度,使之在貯藏期間能保持優良品質的低溫保鮮方法。大致包括冷藏保鮮和凍結保鮮兩類方法。

冷藏保鮮

水產品的冰點,按淡水魚、半鹹水魚、鯨肉、洄游性海魚及底層海魚的順序,分別為-0.5℃、-0.75℃、-1℃、-1.5℃及-2℃。用傳統的冰鮮方法使魚品溫度降低到接近0℃,可在不凍結的狀態下進行短期限的冷藏保鮮。冰鮮方法有冰藏法和水冰法兩種。

(1)冰藏法:將碎冰均勻撒佈在各魚層之間,其用冰量應包括使魚品降溫到接近 0℃所需的冰和在保藏中維持此溫度所需的冰。一般,在氣溫為0~3℃的冷藏室中冰鮮箱裝魚品時,魚品量與冰量之比約為1:1。如船艙中冰鮮散裝魚品,則需多用冰填塞各空隙處。

(2)水冰法:將魚品浸沒在加有碎冰的淡水或海水中,並用製冷裝置使之保持在0~-1℃,因以水為媒介,冰的用量減少,通常為:魚品量∶水量∶冰量埄1:1:0.5。此法主要用於海產品,必須使用海水,故又稱冷卻海水保鮮。它可防止魚品脂質受空氣氧化,又可使生命力較強的魚類加速死亡以延長其死後僵硬期,但缺點是能導致魚品吸水增強並稍帶鹹味。

冰鮮水產品能夠保持鮮度的最長期限一般為:淡水魚5天,半鹹水魚7天,鯨肉21天,洄游性海魚10天,底層海魚14天。在不同種類之間的差別也很大。通常是以洄游性海魚為基準,把冰鮮的有效期限定為10天。而對於需要保藏10天至一個月者,已應用微凍或超冷卻保鮮方法,此法仍屬於冷藏保鮮範疇。它也分為冰藏法與水冰法。前者是魚品量∶冰量埄2:1,置於氣溫為-5℃的冷庫中,使魚品降溫並保持在3℃,其表層略呈凍結狀;後者是向海水中加鹽,使之在15℃時達到7°Be′,成為冰點在-4.6℃的鹽水,用冷卻裝置予以降溫到-4℃,則浸在其中的魚品溫度為-3℃左右,也是表層呈凍結狀。此二法都可達到保鮮3~4周,但後者有鹹味滲入,且魚色易變。微凍保鮮所用的低溫,恰在食品最大冰晶生成帶的溫度(-1~-5℃)範圍內,最易損傷肌肉細胞,並能發生較大程度的蛋白質變性(見食品保藏),但於下述凍結保鮮者經解凍後的品質相比,則認為微凍法的效果還是好的。

凍結保鮮

對於需要保藏一個月至一年的水產品,必須以-18℃以下的低溫凍藏;而對於易在貯藏中變為褐、黑色的鰹魚、金槍魚等品種,及易於凍成海綿狀的明太魚、鱈魚等品種,則應以-35~-40℃的低溫凍藏。凍結保鮮法主要是先通過凍結裝置對生鮮品進行速凍,以避免因緩慢凍結形成大冰晶、損壞細胞組織所導致的品質下降,故要求以0.635cm/h以上的前沿凍結速度在半小時內通過其生成最大冰晶的溫度帶,並直至平衡溫度降低到-18℃以下(魚品中心溫度須在-15℃以下),再轉入無升降溫變化的-18℃以下低溫庫中凍藏。

水產品在凍結之前,除進行一般的原料處理之外,尚需一些特殊處理,如:為減少魚品在凍藏中的幹縮損失,需進行掛冰衣處理,冰衣層的量以相當於魚重的2~3%為宜;在掛冰衣的用水中,加用海藻酸鈉、甲基纖維素、聚丙烯酸鈉等增稠劑,可防止魚體龜裂;為防止凍藏的鮮、鰈等白肉魚類在解凍時損失大量流出液,需先用濃度為10~15%的冷卻鹽水將魚體浸0.5~1分鐘,或用3~5%的鹽水浸魚0.5~1小時;對冷凍魚片也需先浸鹽液,以減少損失;為防止多脂魚類在凍藏中發生脂質酸敗,可先在含有BHA(丁基羥基茴香醚)或BHT(二丁基羥基甲苯)或α-生育酚等抗氧化劑的水中浸漬後,再以聚乙烯或二氯亞乙烯薄膜等材料包裝。(見食品凍藏)

水產品除採用上述大盤凍結保鮮之外,在許多國家已發展了屬於方便食品範疇的冷凍小包裝。將原料魚除去頭、鰭、鱗內臟,並洗除雜質、血汙,再按不同品種的特點切割成塊、條、絲、丁,予以分裝凍結,其衛生條件須適於消費者直接烹飪食用。在中國用於此類小包裝的原料有小黃魚、鯧、鮐、馬面魨、帶魚、銀魚、烏鰂、對蝦等多品種;在歐洲則以鱈類佔比重較大。所用的內包裝材料,較為廣泛採用的是由高壓或中壓制造的聚乙烯薄膜,有透氣性且無毒,但強度較差;對於多脂魚類及易於變色的水產品,常需對小包裝抽真空或充氣(N2、CO2等),故宜採用能防透氧的聚酯/聚乙烯、或尼龍/聚乙烯薄膜。外包裝材料則多采用內部塗蠟的紙板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