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降噪

[拼音]:kuangqu kaifa guihua

[英文]:mine area development plan

根據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礦區的資源條件,經過技術經濟綜合研究,所制定的礦區開發總部署。它是編制本礦區生產建設計劃、安排地質勘探及設計工作的依據。編制礦區規則的原則:

(1)應考慮礦區在技術、經濟和社會三個方面的全面發展;

(2)依靠科學技術進步,用現代技術和裝置建設礦區;

(3)提高經濟效益;

(4)對內外部條件綜合平衡,統籌安排;

(5)明確總目標和分期目標。

礦區規劃的內容有:

(1)對礦區資源進行綜合評價,對後備資源確定出合理的標準,在此基礎上提出補充勘探的要求;並對礦區資源伴生礦物,提出綜合開採和綜合利用的意見。

(2)論證礦區建設對全國及全地區國民經濟發展的作用,分析研究礦區建設和生產的經濟效果。

(3)提出礦區開發方式、礦井或露天礦的井田劃分,生產能力、生產工藝、工業廠址、建設步驟、建設時間等的規劃意見以及產品使用者和加工的要求。

(4)按照礦區最終建設規模,安排礦區內部鐵路、公路交通系統、供電系統、環境保護、造地復田、給水、排水、輔助企業及附屬設施、管理機構、文教科研及村鎮建設等的初步方案。

(5)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專案,如鐵路、電力、通訊、交通等建設範圍和投資劃分,提出初步協商意見。

(6)框算礦區建設所需井下、地面工程量,裝置、鋼材、木材、水泥的需用量和建設投資;框算礦區職工人數和居住人口以及經濟效益等。

(7)如礦區已有生產礦井或露天礦時,要調查現有的建築和設施、裝置和生產狀態,並提出利用和擴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