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檢察院的實習報告3篇

【熱門】檢察院的實習報告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檢察院的實習報告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1

  一、實習目的

  1.把在課堂上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與法律實務相結合,深化理解,學以致用;

  2.熟悉檢察制度和檢察院的管理與工作流程,熟練掌握與檢察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3.學習法律文書的規範寫作;

4.虛心向檢察人員學習,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

  5.擴大社交面,提高人際交往能力和與人溝通的重要技能。

  二、實習時間

  20xx年12月5日-20xx年2月17日

  三、實習地點

  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四、實習內容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很榮幸這次有機會到豐澤區人民檢察院作畢業實習,在此衷心感謝學院領導和老師的大力支援,感謝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耐心指導與幫助。透過這兩個多月的實踐學習,我對檢察制度有了更深入地瞭解,認識了檢察系統各部分的職能運作,並在與檢察官接觸和交流的過程中收穫了許多東西。

  檢察院下設很多科室,有公訴科、偵監科、反貪局、民行科、控申科、行裝科等,我被安排在公訴科,那是檢察院業務最為繁忙的科室,主要負責承辦對轄區內公安機關和該院內部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援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實習期間,在多位檢察人員熱心地帶領和幫助下,我順利完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裝訂卷宗

  在這次實習的過程中,我最先接觸到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了,看起來無聊煩瑣毫無用處,到最後卻發現自己獲益匪淺。

  說實話,剛開始的時候面對上百頁打亂順序的檔案我常常會感覺到手忙腳亂不知所措,後來發現做得多了自然就嫻熟了,比如某個檔案要放在什麼位臵,它的前後面分別應該是什麼,這些都在我頭腦中漸漸形成定位,效率當然也就跟著提高了。其實,卷內繁雜的檔案歸納概括之後不外乎如下幾大類:1.起訴意見書:主要包括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介紹,公安機關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實和證明該事實的證據,行為所觸犯的罪名等;2.法律手續卷:它包括了偵查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申請與執行手續和檢察機關的批准手續等,體現了整個偵查活動的合法性、程式性、合理性、正當性;3.口供卷:它是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陳述與辯解以及受害人的陳述的彙總,是對犯罪嫌疑人行為的違法性、嚴重性的認定與鞏固,是對受害人合法權益受損程度的認定和對案件事實的進一步確認;4.證據卷: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視聽材料、鑑定結論等證據,是卷宗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案件事實的認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5.律師卷:包括各種申請表、證明表、授權委託書等表徵訴訟代理人身份和資格的證明檔案,是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的重要憑證;6.判決書:它是法院透過對控辯雙方所提供的事實和證據進行查證核實之後,依法對被告人定罪量刑所作出的書面決定。由於一份卷宗材料就包含了公檢法三個機關的整個司法程式,這段時間透過反覆地整理與翻閱卷宗,我對刑事案件的訴訟流程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把握。

  排序工作完成之後下一個步驟就是要給材料編頁碼,這看起來簡單實際上又是一項考驗耐心和細心的活兒。正反兩面有字的都要標,不能漏掉也不能重複,否則一個疏忽就會導致從頭再來,白白浪費了大把時間和精力。至於卷宗的裝訂,我總結了兩個要點:一是鑽孔時應嚴格按照“三點一線”來確定,兩端的孔與中間的孔距離要相等;二是穿線時應拉緊裝訂線至無鬆動感,裝訂完成後儘量做到美觀工整。總而言之,“工作簡單卻不能小看,嚴謹細緻是其不變的準則”,這就是我在這項工作中最深的體會。有人說,看案卷就像在與一位最後的裁判者對話,能得知提供了以上證據的原被告將會得到一個怎樣的判決結果。細心傾聽,善於發掘,勤于思考,才能在這個看似乏味的工作中體會到其中的意義,認識到法律工作的真諦。不僅如此,透過閱卷我還發現,案件型別是五花八門,犯案人員魚龍混雜,幾乎每天都有不同的罪惡在城市的各個角落上演。這些犯案人員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淡薄。更加觸目驚心的是,其中還有不少的青少年涉嫌違法犯罪。我想,他們也許和其他同齡人一樣有著燦爛的夢想和憧憬,也許只因為一時的衝動和邪念才走上了這條不歸路,也許從小就經歷了家庭的破碎而得不到親人的關懷,也許是性格的孤僻和偏執才釀成了這些過錯。總之我覺得,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都難免犯錯,我們並不能因為一個人曾經犯過錯就永遠否定他,而需要給他多一點的機會和關愛幫助其改過自新,這樣當他以後重新踏上社會的時候才能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二)提審犯罪嫌疑人

  在檢察院實習,跟隨檢察人員去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也是經常要做的事情。提審是檢察人員為了進一步瞭解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的真實情況,審查偵查機關移送的案卷證據的真實性和偵查活動的合法性而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活動,它是公訴活動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公訴人員在審查全部案件材料後,都需要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確認與鞏固,從而尋找更新的突破點和更確鑿的證據,對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需要透過提審進一步瞭解案件的遺漏,進而指導偵查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同時,提審也是檢察院行使檢查監督權的一種體現,它監督著偵查機關的偵查行為,充分保障著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但是提審並不是隨便問問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實,它也需要方法和技巧,尤其是對那些經常作案的慣犯,他們或多或少都具備反偵查的能力,訊問時只有巧妙地運用證據逐步揭穿其謊言才能讓真相水落石出。

  到現在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第一次提審犯罪嫌疑人的經歷。那是我第三次去看守所,在接待室登記過要提審的犯罪嫌疑人後,基於對我的信任和能力的肯定,吳副科長便將一起簡單的盜竊案件交由我提審。來到提審室,趁犯罪嫌疑人還沒被帶到,我立刻把被告人權利義務告知書、送達回證、記錄紙、筆和印泥都準備就緒,然後把吳副科長剛才交代的訊問要點再鞏固一遍,整理好思路,這就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幾分鐘過去,犯罪嫌疑人在獄警的帶領下就位了。帶著些許緊張和興奮,我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表明了身份,並告知其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接著核對了他的基本情況以及被實施強制措施的時間,之後就偵查機關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系列圍繞時間、地點、人物、動機、工具、行為、結果等能影響案件定罪量刑的問題,以書面語言記錄問答過程,並在犯罪嫌疑人確認無誤後讓其簽名摁指印。總的來說,這次提審的整個過程都進行得比較順利,吳副科長在旁邊直誇我做得好。

  總結這段時間以來多次跟隨提審的經歷,我覺得應注意以下幾點:1.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1條的規定,訊問時,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2.筆錄記錄內容要清楚、全面、準確,對犯罪嫌疑人供述認罪的情況要記,翻供辯解的也要記,態度老實的要記,頑固不化的也要記,有回答的要記,場面沉默的也要記,紀錄要如實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隨意誇大、縮小或者改變;3.訊問結束時,筆錄應交犯罪嫌疑人核對無誤後在末尾籤明“以上筆錄我看過,和我說的相符”的意見,並由其逐頁在頁碼處和塗改處摁上指印。

  (三)出庭支援公訴

  出庭支援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人民法院開庭審判的公訴刑事案件,進一步揭露犯罪、證實犯罪,協助法庭作出正確判決的一種刑事訴訟活動。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判公訴案件,除罪行較輕,經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外,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援公訴。

  在開庭前的一段時間裡,檢察院會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書,然後檢察人員就要做開庭前的準備了,比如辯論提綱和公訴詞等。每次開庭前檢察人員都會對起訴的證據進一步審查以熟悉案情,分析預測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能提出的辯解,並事先擬好應對方案。由於沒有工作證,我並不能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援公訴,而只能坐在旁聽席旁聽。在這麼多次旁聽的經歷中,由李檢察官承辦的信用卡詐騙案讓我印象最為深刻。法庭上,她的形象偉大,精神飽滿,舉止落落大方;庭審中訊問環環相扣,步步緊逼,切中要害;舉證條理清晰,層層遞進,富有邏輯;辯論重點突出,理由充分,精煉嚴謹,從法律、證據、情理三個方面一一證明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公訴意見觀點鮮明,中肯透徹,有理有據。面對著鐵證如山的事實,被告人所作的辯解顯得那麼蒼白無力,連在場旁聽的群眾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經歷這件事後,我深深認識到自己的稚嫩,認識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還只是冰山一角,認識到司法工作人員需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靈活性。如果日後要想有李檢察官這樣的才能,我還需要更多的磨礪與學習。還記的法官曾這樣問過被告人:“你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嗎?”“我不知道法”被告人的回答讓我有些震撼。或許在法治社會的今天,像被告人這樣認為不知法者無罪的人還為數不少吧。在法律面前,不知者真的無罪嗎?其實不然。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它是否對社會造成了危害,是否觸犯了刑法,以及是否應受刑罰處罰,而不論行為人知不知道法。所以,知法守法不僅是現代公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還是我們不可推卸的義務。法律是公正的,單純以“無知而不為罪”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根本站不住腳,也是與我國法律相違背的。

  透過多次的旁聽,公訴人對被告人的訊問、審判長對被告人的詢問給我的感觸和啟發很深。公訴人,作為控方,其主要目的在於追究犯罪,保護國家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所以其訊問方式偏向於引導,試圖使被告人做於己不利的供述,認罪伏法。這無可厚非。而審判長,作為中立的裁判者,可以看出他在積極發問的同時,仍努力保持著中立地位,詢問內容儘量不涉及需由被告人自己回答的案件細節。他追求真相,卻不作任何偏頗的引導。對比之中充分體現出了二者各自的角色特點,讓我受益匪淺。

  (四)文書寫作和案例分析

  很慶幸自己是來到公訴科,這裡的工作人員都很熱情,也很有耐心地教給了我許多務實方面的知識,並且給我機會進行一些簡單法律文書的寫作。實習的這段期間,我體會很深的一點就是在工作中,不管何種情況幾乎都要動筆,無論是分析案件還是寫起訴書、審查報告或者公訴意見,都需要很強的文字功底,雖不一定要有文采卻必須具備很強的概括能力,文字表達要有精確度,法律術語要準確。因為許多檔案都是需要領導批准的,必要時還要拿出來大家一起討論,所以概括得是否精煉、得當常常會影響到整個案件的發展。在實習過程中,檢察人員都會刻意挑一些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簡單刑事案件讓我們試著寫起訴書和審查意見等,但起初我完成得並不怎麼出色,因而下定決心很認真很努力地向他們學習,之後慢慢的便掌握了一些技巧,慢慢的有所進步了。但我知道,這方面是我今後還需要繼續努力的,由於在平時的學習中沒有注重去培養文書寫作能力,而這又是從事法律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本領,因此我要給自己定一個方向,有針對性地鍛鍊這方面的能力。

  此外在實習期間,我還試著自己寫相關的案例分析,運用法律知識分析案例,這些其實並不像我想象的那麼難,基本上就是法律條文的具體化與實際化。只要平時打好理論基礎,然後認真分析,將相關的法律條文對應上,再根據具體情況細化,用法律語言表達出來,重要的是讓沒學過法的人也能夠看懂,那就是一篇成功的案例分析了。起初還是有點難以下筆的,不過訓練多了慢慢就找到感覺了,所謂熟能生巧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我決心,以後要更多地接觸真實的案例,用法律的思維分析社會,不斷提高自己的實踐運用能力,同時我也希望自己在步入社會後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從事相關的行業,為法治社會作出應有的努力。

  (五)協助公訴人員日常工作

  在這一點上,工作內容很雜,比如列印文稿、文字錄入、蓋章、填寫表格等等,時間上也充滿了不確定性,所以許多感受都只能針對單一事件,沒辦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正是因為這種工作的特點,要求我時時處在待命狀態,對工作不可有一絲一毫的懈怠,培養了我良好的應變能力和認真對待每個細節的工作態度。

  “在大學裡學的不是知識,而是一種叫做自學的能力”,經過這次實習我才算真正體會到這句話的含義。由於實習期間經常要從事一些書記員的工作和內勤工作,而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按部就班,依葫蘆畫瓢,表面上看幾乎沒用到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但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這些瑣事背後實際上都暗藏著許多知識。比如說列印起訴書,就要聯想到起訴書的格式和內容是怎樣的?法律關於起訴書的份數是如何規定的?哪些案件可以由公民自訴而哪些又必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相反的在什麼情形下需要用到不起訴決定書?這些都是自己要思考的,而不是工作人員說要列印多少份起訴書照著打印出來就完了,很多事情都要靠自己自覺去了解和掌握。五、實習總結

  不得不感嘆時間過得真的太快,兩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不經意間就在指縫中悄然流走了,但豐澤檢察院留給我的東西很多很多,酸甜苦辣,付出和回報,工作的苦與累,挫折感與成就感,理論與實踐的衝擊,這些都逐漸在我本來有點浮躁的心靈內沉澱,發酵成一種不能用紙筆形容的感動。

  透過這次實習,我不僅收穫了專業上的知識,還明白了許多為人處事的道理,感觸頗多:第一,理論知識必須透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耳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複雜的,不是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第二,在實習的日子裡,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第三,邁向成熟最需要的是一顆沉靜、理性、包容的心。原來的自己單純地認為世界是純淨美好的,於是太容易被表象影響自己的判斷力、辨別力,但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總是存在的,要學會給醜惡、苦難與不幸一個正確的理念和態度。第四,要做好一個法務人員,乃至一個公務員,不僅要有學識、能力,還要有一顆社會責任心,一顆良心。

  當然,我也看到了自己所表現出來的不足。比如,在專業知識方面,對法律條文的掌握還不夠全面和透徹,以致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有時會不不知所措,旁聽過程中偶爾會也跟不上節奏。在與人溝通方面,我還沒有掌握足夠的技巧,有時候訊問犯罪嫌疑人會抓不住重點,無法讓其臣服於我的威嚴。

  總之,“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次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是我走向社會的過渡階段,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著很大幫助,在這次實習中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是我人生中一筆不可多得的財富。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2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以下是我的畢業實習報告。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中國)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中國)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透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報告總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對於自己這樣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

  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以上是我的實習報告,謝謝大家。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3

  為期六週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週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說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說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一、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初一直到4月7日,共經歷了六週。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為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瞭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於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

  透過學習,使我對於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於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大連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列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於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稅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透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於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說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可以說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於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於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於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於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範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於偵查的程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於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係就極為複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稅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他專業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對於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麼就看不出問題,說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後,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型別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四、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和解決途徑

  由於瀆職侵權類案件的複雜特徵,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現瞭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後,對於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於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於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影,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些技術裝置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體程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

  最後,在跨地區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現行程那麼遠,只是核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後,過幾天還得過去,執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當然,實踐中的問題不止這些,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覺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辦案人員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

  只管自己所辦的案子中的問題,而對於引發犯罪的原因的事項不關注,怕得罪別的機關和人員。

  二是培訓和學習體系不完備

  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沒有跟上時代。而且由於技術人員的技術單一,不能適應案件錄音錄影的專業特點。

  三是地區合作不強

  異地司法協助的功能沒有發揮好。

  針對出現問題的原因,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逐步解決和消除這些問題:

  完善辦案人員的職責,對於辦案人員的職責,不但要對其偵查案件的活動,還要針對其辦案所接觸到的問題。在案件中發現容易出現犯罪的地方,讓辦案人員給予司法建議的職責;加強案件處理完畢後的再預防工作,防止同類情況的出現。

  加強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從政策和紀律上要求其與時俱進的學習,對於跨專業的知識要求其儘量掌握。

  充分加強地區司法合作,對於不需要異地辦理的案件,儘量利用當地的司法資源,同時對於對方的司法協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實習體會

  這次實習,我真正接觸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和認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體會很深。

  (一)在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現在許多同學都說,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麼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於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論知識必須透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複雜的,不是說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三)現代科技對於處理實際問題作用太大了。在這次實習中,我們查閱案件,都是透過網路,辦案自動化不但節約了時間,而且對於處理案件也不無裨益。全程錄音錄影,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對於司法文明的發展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辦公自動化、網路化,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國家資源。

  (四)必須擴充套件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絡。在查帳過程中,會計、稅務的知識顯得極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關知識對於瞭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於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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