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難題》閱讀答案

《塔木德難題》閱讀答案

  塔木德難題

  在猶太教典籍《塔木德》中,有一則“三妾分產”的故事。說的是一名富翁在婚書中向他的三位妻子許諾,死後將給三老婆100個金幣、二老婆200個金幣、大老婆300個金幣。可是富翁死後人們分割其遺產時,發現他的遺產根本沒有600個金幣,那麼他的三位妻子各應分得多少金幣?

  人們去找“拉比”,拉比是猶太人中的博學之士,拉比規定的財產分配方案如下(簡稱“塔木德方案”):

  按常理,這三人得到的遺產比例應為1:2:3,而在猶太拉比的裁決中,只有當遺產數為300個金幣時,這一比例才成立。人們不明白這個與常理相悖的方案是如何制訂出來的,它背後是否有一個貫穿始終的分配原則?為此,兩千年來人們一直在尋求謎底。

  1985年,羅伯特·奧曼和另一位數學家解開了這個謎。

  《塔木德》中有則故事:甲乙二人共同抓著一件大衣來找法官,若甲乙都發誓自己擁有這件大衣的全部所有權,法官會判定甲乙分別得到這件大衣的二分之一。若甲發誓自己擁有這件大衣的全部所有權,乙發誓自己擁有二分之一所有權,則法官會判定甲擁有大衣的四分之三,乙擁有四分之一。

  奧曼深入研究了《塔木德》,並根據這個故事,總結出古代猶太人解決財產爭執的三個原則:

  一、僅分割有爭議財產,無爭議財產不予分割。

  二、宣稱擁有更多財產權利一方最終所得不少於宣稱擁有較少權利一方。

  三、財產爭議者超過兩人時,___________。

  以“三妾分產”為例,根據“塔木德方案”:當遺產只有100個金幣時,由於三位妻妾都宣稱有權利獲得100個金幣,這時如果按照第三條原則來分割財產,要求最少的三老婆得到50個金幣,而要求更多的二老婆和大老婆反而一共才得到50個金幣,違背了第二條原則,所以三人應該平分,各得33.3個金幣。

  當遺產為200個金幣時,由於三老婆宣稱自己有權獲得100個,因此剩餘100個可以明確分給二老婆和大老婆。然後,三老婆自成一組,二老婆和大老婆合為一組,兩組分割三老婆宣稱有權繼承的那100個金幣,二老婆和大老婆再得50個金幣,三老婆剩50個金幣,三老婆的財產繼承結束。此時,二老婆和大老婆共有150個金幣,由於二人都宣稱擁有這150個金幣的繼承權,因此這150個金幣二人平分,二人各得75個金幣。

  當遺產為300個金幣時,由於三老婆宣稱自己有權獲得100個,因此剩餘200個可以明確分給二老婆和大老婆。然後,三老婆自成一組,二老婆和大老婆合為一組,兩組分割三老婆宣稱有權繼承的那100個金幣,二老婆和大老婆再得50個金幣,三老婆剩50個金幣,三老婆的財產繼承結束。此時,二老婆和大老婆共有250個金幣,由於二老婆宣稱擁有200個金幣的繼承權,因此其中50個金幣可以明確分配給大老婆。然後,二老婆與大老婆繼續分割二老婆宣稱有權繼承的那200個金幣,雙方各得100個金幣,二老婆的財產繼承結束。此時,三老婆擁有50個金幣,二老婆擁有100個金幣,大老婆擁有150個金幣。

  從博弈論的角度看,“塔木德方案”給財產爭執提供了一個出色的`解決方案,它擁有一個貫穿始終的原理,一旦接受這一原理,則爭執方無論從哪個角度考慮都會發現這一解決方案是公正的。

  1.本文主要運用的說明方法是什麼?運用了什麼樣的說明順序?

  2.根據後文財產爭執的解決方法,在文中空格處填入合適的句子。

  3.文中加點的“按常理”一詞能否刪去?為什麼?

  4引述的第一個故事在文中起什麼作用?

  參考答案:

  1.列數字。運用了邏輯順序進行說明。

  2.將所有爭議者按照其訴求金額排序,最小者自成一組,剩下所有爭議者另成一組,爭議財產在兩組間公平分配。(意思相同即可)

  3.不能。“按常理”指的是在一般情況下的情形,準確說明1:2:3是正常情況下的財產分配情況,去掉後就變成所有情形下都按此分配,去掉後不合實際。

  4.引出下文要討論的問題和問題的解決方案,使文章更富有可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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