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解釋造句

刑部解釋造句

  刑部拼音

  【注音】: xing bu

  刑部解釋

  【意思】:隋唐至明清中央行政機構的六部之一。掌管全國法律、刑獄等事。

  刑部造句

  1、康熙時制定的《刑部現行則例》,將條例在律外單行,極大地提高了條例的地位。

  2、大理寺經常與刑部、都察院共同審理重大或疑難案件,成為三司會審。

  3、這實質上是一種權力的.制約,旨在防止刑部獨攬審判權。

  4、本文是利用清代刑部的檔案來討論犯奸案件。

  5、刑部和都察院也是中央司法機關,其中刑部權力較大理寺及都察院較大,都察院擁有對大理寺的監督權力;

  6、鄭獻甫於1835年考中進士,官刑部主事,但為官短暫,一生主要是在教學和著述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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