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集錦五篇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集錦五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務樓工程專案部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xx〕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xx)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專案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中鐵六局集團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專案。

  一、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線點;

  2.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專案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裝置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裝置、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裝置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裝置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電裝置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裝置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各種電氣裝置、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裝置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裡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裝置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資料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溼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2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總包與分包)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口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裝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裝置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專案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裝置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5.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回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專案負責人:專案負責人:

  年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加強管理,增強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不發生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火災險情,特制定此協議:

  1、各施工隊所屬各工種,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務安全人員的指導,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做好進場三級安全教育。

  4、對不安全的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保證此專案不發生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火災事故及治安交通事故。

  6、如發生死亡和交通事故後,應立即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協助有關上級部門搞好調查。

  7、施工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安全施工,以便處理突發事件。

  8、嚴禁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9、對特殊工種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無證者嚴禁施工作業。

  10、施工現場禁止吸菸,不赤臂,不穿拖鞋施工。

  11、施工現場不隨便亂動電器裝置,不亂拉亂接電線,工作需要時找領導或專業技術人員,不得亂動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及材料。

  12、不參加,不打架鬥毆,不吸毒、不酗酒鬧事。

  有下列情形,根據具體情況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1、施工現場偷盜行為,按偷盜物價格的2倍進行處罰;

  2、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有違章行為,處以2倍罰款;

  3、不服從現場管理規定,一星期內累計三次者,將開除此工地。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 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c) 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違約處罰

  (一)乙方高空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50元,凡違反本協議"第五條"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規定的,每人次罰款200-600元,對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三)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四)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五)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導致重大傷亡的,相關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為傷亡者先行墊付醫藥費、賠償金等,再向乙方進行追償;

  (六)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簽章)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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