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三篇

【推薦】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三篇

  在現在社會,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 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c) 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違約處罰

  (一)乙方高空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50元,凡違反本協議"第五條"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規定的,每人次罰款200-600元,對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三)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四)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五)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導致重大傷亡的,相關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為傷亡者先行墊付醫藥費、賠償金等,再向乙方進行追償;

  (六)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簽章)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加強管理,增強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不發生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火災險情,特制定此協議:

  1、各施工隊所屬各工種,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務安全人員的指導,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做好進場三級安全教育。

  4、對不安全的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保證此專案不發生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火災事故及治安交通事故。

  6、如發生死亡和交通事故後,應立即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協助有關上級部門搞好調查。

  7、施工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安全施工,以便處理突發事件。

  8、嚴禁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9、對特殊工種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無證者嚴禁施工作業。

  10、施工現場禁止吸菸,不赤臂,不穿拖鞋施工。

  11、施工現場不隨便亂動電器裝置,不亂拉亂接電線,工作需要時找領導或專業技術人員,不得亂動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及材料。

  12、不參加,不打架鬥毆,不吸毒、不酗酒鬧事。

  有下列情形,根據具體情況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1、施工現場偷盜行為,按偷盜物價格的2倍進行處罰;

  2、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有違章行為,處以2倍罰款;

  3、不服從現場管理規定,一星期內累計三次者,將開除此工地。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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