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莎士比亞的賊》的讀後感550字

《偷莎士比亞的賊》的讀後感550字

  今天我看了美國作家加里·布萊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亞的賊》!

  故事發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國,十四歲的孤兒仔仔沒有真實的姓名,他七歲時,一個傳教士領養了他,這個傳教士發明了一種速記方法。並把他訓練成一個速記員。仔仔十四歲時被一劇院老闆高價買去,並被派去環球劇院偷莎士比亞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劇本。在16世紀中葉的英國倫敦,劇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鎖並由專人守護。

  仔仔偷劇本的方法是用他學會的速記本領在看戲的過程中把所有臺詞都記下來。他因為種種意外而沒能完成使命。後來他加入了劇組成為了一名演員,他熱愛戲劇,與其它偷劇本的壞蛋浴血拼殺,保護劇本。從賊變成一個劇本的保護者。

  我非常同情這位孤兒,從小在孤兒院長大,吃不飽穿不暖,小小年紀開始工作,七歲開始學藝;而我七歲時還在讀二年級,我的工作只有一樣——學習。我還敬佩他學習的能力,只用了一年裡時間掌握了速記的本領,能夠飛快記住內容,我要是有這本領就好了。他是個勇敢善良的孩子,敢於和壞蛋作鬥爭。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樣勇敢、善良、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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