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黔江區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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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江府辦〔2016〕100號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黔江區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黔江區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黔江區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為做好全區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6〕274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人武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交委、區商務局、區經信委、區監察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市政園林局、區文化委、區衛計委、區林業局、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開展危險性廢棄物銷燬處置工作。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務工人員組織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衛計委:負責制定並落實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釋出大氣環境汙染預警。

  區經信委:負責聯絡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訊公司,利用其通訊平臺向用戶傳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簡訊。

  區人武部:負責對駐黔部隊人員開展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黔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文化、民政、電力、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全區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積極動員部署。組織轄區職能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定和安全監管,加大對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監管,規範經營。供銷、安監等部門要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要求,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進行銷售或燃放。要按照“嚴格條件、保障安全,方便群眾、合理規劃、總量控制、規範經營”的原則,在城鄉結合部設定銷售網點,禁止城區設定臨時銷售點。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市規定禁放的其他產品,嚴禁違規超量儲存煙花爆竹,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二)強化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職能部門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對省市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集中組織銷燬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消除安全隱患。

  (三)劃定區域,強化巡邏。2016年12月30日前,區公安局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劃定全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報區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佈。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有關單位、部位禁放標識設定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2017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消防支隊要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群組織消防自備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區衛計委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工作,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四)廣泛宣傳,加強教育。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通訊等媒體和手段,開展多種形式的煙花爆竹燃放宣傳活動。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重點,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後以嚴格禁放、回收剩餘產品為重點。2017年1月15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採取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櫥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確保取得實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為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為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查,嚴格問責。區政府督查室和區燃放辦要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情況。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訊息,及時報告。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絡,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報告;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工作總結於2017年1月13日前和2月13日前透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送區燃放辦。區燃放辦地址:黔江區正陽街道巴楚大道333號公安局北樓409辦公室;聯絡人:蔣小英、王德勇,聯絡電話:79332191,79332171;傳真:7933216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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