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範本

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範本

  一般中學都有成立家長委員會的,那麼以下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範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範本1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是學校的參謀和諮詢機構,是溝通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橋樑,是廣大家長的代表,是家長中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把學校、家庭、社會教育協調起來,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1.知情權。有了解學校重大決定,發展規劃的權利。

  2.諮詢權。有向校長諮詢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權利。

  3.參與權。有參加學校各種重大教育、教學活動的權利。

  4.建議權。有對學校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5.監督權。有對學校和教師工作進行評價的權利。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1.廣泛蒐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情況和經驗。

  2.關心、瞭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方向、教育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

  3.大力支援學校工作,為辦好學校而開展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可能的幫助,做好學校與家長的協調。

  4.探討如何使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結合起來,以解決學生中存在的某些傾向性問題。

  5.協助學校調節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爭議。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條件:

  l.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組織:

  1.家長委員會由各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學校行政研究,徵求個人意見後確定,並由學校發給聘書。

  2.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2名。班級家長委員會班主任為組長,家長成員5名。班級家長委員會選出一名家長為校級家長委員會成員。

  3.家長委員會每三年為一屆,期間可根據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或轉出,聘任關係自動終止。新生家長委員會主任自動成為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活動制度:

  1.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議。

  2.家長委員會每學期活動一至兩次,討論工作、瞭解情況或做出評價等。

  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範本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作,體現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設立學校家長委員會,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全稱為:“xx中學xxxx級家長委員會”。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是由本校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援和監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學校聯絡廣大學生家長的橋樑和紐帶。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宗旨是:堅持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五條 凡熱心於孩子教育事業,經級長、班主任老師推薦或自願申請加入本會,履行申請登記手續,經本會批准,即為本會成員。

  第六條 家委會成員隨學生畢業即自動離會。 每個班級推選1至2名家長代表,與學校領導共同組成學校xxxx級家長委員會。各班由3至5名家長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為家長委員會的下屬機構。每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經評選可連任,中途因故退出的人員缺口須及時補充。

  家長委員會代表必須具備條件:

  1、具有很強的溝通能力;

  2、具備科學的育人理念;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與協調能力;

  5、具備參與家長委員會工作的時間和精力;

  6、具有一定的出謀劃策、參政議政的領導能力。

  第三章 權利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享有對學校工作的監督權、參與權和建議權。

  1.不定期到學校各部門瞭解管理情況,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問題。

  2.隨時檢視學校教學設施、到教室聽課和檢查學生作業。

  3.收集彙總廣大家長意見,向學校提出建議;對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向學校提出建議。

  第四章 義務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應關心學校發展,站在全域性高度,為學校出力。

  1.幫助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根據特長承擔業餘教育活動。

  2.承擔學校對家長、學生的部分溝通工作。

  3.宣傳學校良好的辦學條件和教育理念及辦學成果。

  4.協助解決學校教學過程中的其他困難。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九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地點在學校。

  會議期間,校領導向委員介紹學校教育教學和改革發展情況;委員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會議旨在溝通訊息,密切聯絡,增加感情,推動學校發展。會議期間,學校還可以用專家講座、組織聽課,參觀教學和生活設施,觀摩學校成果展覽或文藝演出等,主動為會議提供瞭解學生學習、生活的情況。

  第六章 工作條例

  第十條 建立年級家長委員會,構建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緊密結合育人機制,組織和協調本地區各方面力量,關心支援學校教育,搞好綜合治理,制止流生,轉化差生,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創造有利於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第十一條、積極參與和管理家長學校工作,檢查學校工作計劃、教學內容,瞭解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學校反映,幫助學校改進工作,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第十二條 支援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法制教育等德育教育活動,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的素質。支援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改進教學方法。

  第十三條 幫助學校建立校外教育實踐基地,支援學校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拓展運動、社會活動(假日實踐、實習活動、創新活動、福利院活動),使學生拓寬視野,豐富知識,增長才幹,奉獻愛心,提高生存自理能力與團隊凝聚力。 第十四條 幫助學校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推進教育現代化和教育資訊化程序。

  第七章 機構

  第十五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聯絡組長1名,家長教育兼專題講座4名,骨幹成員10—12名,委員若干名。

  職責是:保證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的日常聯絡;落實權利和義務;籌備每期家長委員會,參與管理校內校外學生集體活動。

  第八章 場地、經費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會議場地由學校解決,其他活動經費由委員會共同協商承擔。 第九章 附 則 第十八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辦公活動地點設在學校教學樓二樓。為加強家長與學校的聯絡,學校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服務,由學校初一級年級長楊級長主管具體事務。楊級長聯絡電話:xxxxxxxxx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家長委員會代表在家委會微群討論透過之日起施行。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經家長代表大會討論進行修改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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