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範本

電池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範本

  大家都知道廢電池具有毒性,有一定的危險性,要有一定的處理方式,那麼,電池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怎麼制定了?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電池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

  電池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範本

  1、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危險廢物類別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本企業危險廢物類別為HW31 含鉛汙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其他幾方面:

  ①生產車間廢棄鉛板、鉛渣

  ②廢氣處理裝置收集鉛塵、廠區內地面清掃鉛塵

  ③含鉛廢水預處理站汙泥

  ④沾鉛員工口罩、衣物

  ⑤其他沾鉛廢物

  3、職責

  公司環保組負責危險廢物的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生產的危廢物集中指定處置場所進行統一規劃,並負責監督組織實施。公司對危險固體廢棄物制定管理措施,並進行執行監控。做好危險廢物汙染防治的有關管理工作。按所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去向及處置方式做好記錄,及時有效無害的清除和處理危險固體廢棄物。

  4、危廢分類收集

  4.1 嚴禁危險廢物收集中混入其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同時嚴禁危廢混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確保全部收集。

  4.2 車間廢鉛板、鉛渣統一採用設定有危險標誌的編織袋收集。

  4.3 含鉛廢水處理汙泥定期清理,採用塑膠桶裝轉運幹化池,風乾後採用密閉袋裝。

  4.4建立(工作服、手套、口罩)發放、回收管理制度,

  ①勞保用品的發放

  倉庫發放勞保用品的時間為每週一13:00——15:00,其餘時間不發放勞保用品(新員工到崗除外)。領取勞保用品需填寫領料單,本人憑部門負責人核准簽字後的領料單交倉庫管理員,之後辦理勞保用品領用手續。員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時間計算,以便替換。領用勞保用品,必須以舊換新。試用期滿後,能繼續使用的,不能用的、憑部門負責人核准簽字後的領料單及舊勞保用一起交倉庫管理員辦理領用手續。

  ②員工勞保配製

  員工工作服分冬夏兩季各一套,更換時間為每一年一次。員工佩帶的.口罩、手套於每月更換一次,更換方式以以舊換新。

  ③使用規定

  所有勞保用品,在使用過程中,不許丟失、遺棄,在下發時間以舊換新。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佩帶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須佩帶手套。所有員工在搬運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手套。就以上幾點規定,違規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④勞保用品的回收、處置

  所有勞保用品,在使用過程中,不許丟失、遺棄,在每月下發時間以舊換新。生產管理部每月統一回收後,用編織袋打包整理好,貼上危廢標籤,交至庫房統一管理。

  4.5 每日填報危險廢物產生環節記錄表、危險廢物貯存環節記錄表。

  4.6禁止向環境傾倒、堆置危險廢物。

  4.7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5、危廢儲存、危廢申報、轉移處置

  5.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5.2.根據《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所示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識,貯存場所地面須作硬化處理,場所應有雨棚、圍堰或圍牆;設定廢水導排管道或渠道,將沖洗廢水納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貯存液態或半固態廢物的,還設定洩露液體收集裝置;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完好無損。

  5.3.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對危險廢物包裝物設定識別標識。

  5.4.危險廢物按照種類分別存放,且不同類廢物間有明顯間隔。

  5.5危險廢物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6危險廢物產生場所、貯存場所、利用處置設施應有詳細臺帳記錄(如出入庫記錄、利用處置記錄),並配有計重設施。

  5.7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市環保局申報登記。

  5.8 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重新申報登

  5.9 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5.9 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向環保部門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並領取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在轉移前3日內報告移出地環保部門,同時將到達時間報告移入地環保部門。

  5.10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處置;不按照規定處置的,應當進行限期改正;限期結束後仍然不按照規定處置,由質量安全部按照公司規定負責處罰。

  5.11在搬遷、轉產、終止之前,必須對已經產生尚沒有處置的危險廢物和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處置;對產生的危險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進行綜合評估並消除可能產生的汙染,將評估報告報環保組備案。

  5.12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單位應當制定危險廢物汙染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如果發生危險廢物汙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汙染危害,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並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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