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放鷹唐詩及註釋

白居易放鷹唐詩及註釋

  【作品介紹】

  《放鷹》的作者是白居易,被選入《全唐詩》的第424卷第36首。

  【原文】

  放鷹

  作者:唐·白居易

  十月鷹出籠,草枯雉兔肥。

  下韝隨指顧,百擲無一遺。

  鷹翅疾如風,鷹爪利如錐。

  本為鳥所設,今為人所資。

  孰能使之然,有術甚易知。

  取其向背性,制在飢飽時。

  不可使長飽,不可使長飢。

  飢則力不足,飽則揹人飛。

  乘飢縱搏擊,未飽須縶維。

  所以爪翅功,而人坐收之。

  聖明馭英雄,其術亦如斯。

  鄙語不可棄,吾聞諸獵師。

  【註釋】

  ①這首詩作於元和間。

  ②陳登見曹操,為呂布求徐州牧,說待呂布如養虎,“當飽其肉,不飽則將噬人”。曹操不予,曰:“不如卿言也。譬如養鷹,飢則為用。飽則揚去。”見《三國志·魏書·呂布傳》。

  ③縶維:束縛。

  【作者介紹】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年自號香山居士,後人稱白香山、白傅、白太傅,原籍太原,後遷居下邽(今陝西渭南)。是唐代的'傑出詩人和文學家,他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對白居易稱“詩魔”、“詩王”、“詩豪”、“詩史”等,日本學界則稱白居易為“詩神” 。其實,在唐代對白居易的稱呼是“詩仙”之稱,請看唐宣宗的詩:“綴玉聯珠六十年,誰教冥路作詩仙?浮雲不繫名居易,造化無為字樂天。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滿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愴然。”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由校書郎累官至左拾遺。在此期間,他關心朝政,屢屢上書言事,並寫了不少諷諭詩,要求革除弊政,因而遭權貴忌恨,被貶為江州司馬。此後他歷任忠州、杭州、蘇州等地刺史。官終刑部尚書。

  白居易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與元九書》)。他與元稹一起,倡導旨在揭露時弊的“新樂府運動”,寫了《秦中吟》十首,《新樂府》五十首等,對當時社會的黑暗現實作了深刻批判。在藝術上,白居易詩以平易曉暢著稱,在當時就流佈很廣。有《白氏長慶集》,存詩近三千首,數量之多,為唐人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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