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將赴吳興登樂遊原一絕》

杜牧《將赴吳興登樂遊原一絕》

  杜牧的《將赴吳興登樂遊原一絕》以登樂遊原起興,以望昭陵戛止,採用了“託事於物”的興體寫法,是一篇難得的佳作。

  將赴吳興登樂遊原一絕⑴

  清時有味是無能⑵,閒愛孤雲靜愛僧。

  欲把一麾江海去⑶,樂遊原上望昭陵⑷。

  【註釋】

  ⑴吳興:即今浙江省湖州市。樂遊原:在長安城南,地勢高敞,可以眺望,是當時的遊覽勝地。

  ⑵“清時”句:意謂當這清平無所作為之時,自己所以有此閒情。

  ⑶一麾(huī):旌旗。

  ⑷昭陵:唐太宗的陵墓。

  【白話譯文】

  太平時閒遊有趣卻是無能,閒愛天上孤雲安靜愛山僧。

  我願手持旌麾去吳興上任,樂遊原上再望望風雨昭陵。

  【創作背景】

  這首詩是作者於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將離長安到吳興(今浙江湖州)任刺史時所作。杜牧出身於官宦世家:他的遠祖杜預是西晉著名的學者和軍事家;曾祖杜希望為唐玄宗時的邊塞名將;祖父杜佑則是中唐時期卓越的政治家、史學家,歷任德宗、順宗、憲宗三朝宰相;父親杜從鬱官至駕部員外郎,可惜英年早逝。杜牧自己不但文采絕佳,而且頗有政治才能,一心想報效國家。他曾在京都長安任吏部員外郎,職位清閒,難有作為。他不想這樣無所事事地虛度年華,所以這次請求外放,得到批准後,便寫下了這首詩表達心情。

  【賞析】

  在唐人七絕中,也和在整個古典詩歌中一樣,以賦、比二體寫成的作品較多,興而比或全屬興體的較少。杜牧這首詩採用了“託事於物”的興體寫法,表達了作者的.愛國之情,稱得上是一首“言在此而意在彼”、“言已盡而意有餘”的名篇。

  杜牧不但長於文學,而且具有政治、軍事才能,渴望為國家作出貢獻。當時他在京城裡任吏部員外郎,投閒置散,無法展其抱負,因此請求出守外郡。對於這種被迫無所作為的環境,他當然是很不滿意的。詩從安於現實寫起,反言見意。武宗、宣宗時期,牛李黨爭正烈,宦官擅權,中央和藩鎮及少數民族政權之間都有戰鬥,根本算不上“清時”。詩的起句不但稱其時為“清時”,而且進一步指出,既然如此,沒有才能的自己,倒反而可以藉此藏拙,這是很有意趣的。次句承上,點明“閒”與“靜”就是上句所指之“味”。而以愛孤雲之閒見自己之閒,愛和尚之靜見自己之靜,這就把閒靜之味這樣一種抽象的感情形象地顯示了出來。

  第三句一轉。漢代制度,郡太守一車兩幡。幡即旌麾之類。唐時刺史略等於漢之太守。這句是說,由於在京城抑鬱無聊,所以想手持旌麾,遠去江海。(湖州北面是太湖和長江,東南是東海,故到湖州可雲去江海。)第四句再轉。昭陵是唐太宗的陵墓,在長安西邊醴泉縣的九嵏山。古人離開京城,每每多所眷戀,如曹植詩:“顧瞻戀城闕,引領情內傷。”(《贈白馬王彪》)杜甫詩:“無才日衰老,駐馬望千門。”(《至德二載自京金光門出乾元初有悲往事》)都是傳誦人口之句。但此詩寫登樂遊原不望皇宮、城闕,也不望其他已故皇帝的陵墓,而獨望昭陵,則是別有深意的。唐太宗是唐代、也是我國封建社會中傑出的皇帝。他建立了大唐帝國,文治武功,都很煊赫;而知人善任,惟賢是舉,則是他獲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詩人登高縱目,西望昭陵,就不能不想起當前國家衰敗的局勢,自己閒靜的處境來,而深感生不逢時之可悲可嘆了。詩句雖然只是以登樂遊原起興,說到望昭陵,戛然而止,不再多寫一字,但其對祖國的熱愛,對盛世的追懷,對自己無所施展的悲憤,無不包括在內。寫得既深刻,又簡練;既沉鬱,又含蓄,真所謂“稱名也小,取類也大”。

  拓展閱讀:杜牧軼事之十年之約

  杜牧聽說湖州美女如雲,便到湖州遊玩。湖州刺史崔君素知杜牧詩名,盛情款待。

  崔把本州所有名妓喚來,供杜挑選。可杜牧看了又看,有些遺憾地說:“美是很美啊!但還不夠盡善盡美。”又說:“我希望能在江 邊舉行一次競渡的娛樂活動,讓全湖州的人都來觀看。到時候我就在人群中慢慢地走著,細細地尋找,希望或許能找到我看中的人。” 湖州刺史按照杜牧的意願,舉行了這樣一次競渡活動。那天,兩岸圍觀的人密密麻麻,可杜牧挑了一天,直至傍晚,竟沒有找到一個合意的。眼看就要收船靠岸,在人群中,有一位鄉村老婦人,帶領一個女孩子,大約十幾歲。杜牧看了好一會,激動地說:“這個妹子太正了,先前的那些真等於虛有其人啊!”就將這母女倆接到船上來談話,這倆人都很害怕。杜牧說:“不是馬上就娶她,只是要訂下迎娶的日期。”老婦人說:“將來若是違約失信,又應當怎麼辦呢?”杜牧說:“不到十年,我必然來這裡作郡守。如果十年不來,就按照你們的意思嫁給別人吧。”女孩的母親同意。杜牧便給了貴重的聘禮。

  分別後,杜牧一直想念著湖州,想念著這位女孩子。可杜牧官職較低,不能提出調任湖州的請求。後來杜牧出任黃州、池州和睦州刺史,都不是杜牧的本意。等到杜牧的好朋友周墀出任宰相,杜牧便接連寫了三封信,請求出任湖州刺史。大中三年,杜牧四十一歲,獲得湖州刺史的職位。此時距離與當年那母女倆約定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十四年。那位女孩子已經出嫁三年,生了三個孩子。杜牧將女孩的母親叫來。這老婦人帶了外孫來見杜牧。杜牧責問說:“從前你已經答應將女兒許配給我,為什麼要違背諾言呢?”老婦人說:“原來的約定是十年,可你十年過了,沒有來。這才出嫁的。”杜牧取出盟約看了看,想了想,說:“她講得很有道理。若是強迫她,是會鬧出禍事來的。”便送給老婦人很多禮物,讓她走了。

  為著這件傷心事,杜牧寫下了《嘆花》——“自是尋春去校遲,不須惆悵怨芳時。狂風落盡深紅色,綠葉成陰子滿枝。”大意是:自己尋訪春色去的太晚,以至於春盡花謝,不必埋怨花開得太早。本詩一語雙關,感慨萬千。自己與當年的佳人,有緣無分, 機不可失失不再來。重在行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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