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愛情詩淺析

詩經愛情詩淺析

  愛情自古以來一直就是人們永恆不變的話題,早在詩經中就已經有諸多關於愛情的詩歌記載。本文的內容是詩經愛情詩淺析,歡迎大家閱讀。

  詩經愛情詩淺析

  前言:愛情是人類最美好的嚮往,從人類誕生開始,愛情就註定與人類糾纏不清。在原始社會就有婚姻之神的流傳,在西方也有丘位元愛神的神話,可以說愛情與婚姻就是延續人類社會的紐帶。作為最早的詩歌詩歌總集,《詩經》中必然留下了許多古代社會青年男女愛情的印證。

  關鍵詞:《詩經》  愛情  淫詩  情詩

  正文:《詩經》作為遺留了2000餘年的一部鉅著,是中國唯一一部脫去了脂粉與俗氣的情愛文學聖典。《詩經》中的愛情主要集中在《國風》裡,小雅裡也有些,以《鄭詩》、《衛風》裡的情詩最為有名。這些詩主要是民歌,主人公基本上是對愛情強烈追求的青年男女。這些詩篇毫不掩飾地歌唱了人們心中的愛情及渴望,使後來許多封建學者感到很頭痛。這些詩的存在,是對古代人類的愛情觀、婚姻制度、民族風俗的有力的見證。古人非常強調婚姻、家庭的重要意義,用各種手段來干預婚姻和家庭,因此那時的青年男女是沒有愛情自由的,相反往往會受到各種壓抑和阻撓。而受壓抑的又是女性佔多數,也是女性的反抗最堅決。她們願意為愛情付出一切,一旦陷入愛情,他們會不顧親人和習俗的阻撓,大膽說出:“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泛被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給我特。這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墉風·柏舟》)。她們甚至大膽地自找物件,道出:“摽有梅,其實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召南·摽有梅》),當它們得到幸福時,就會自然地唱出“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衛風·木瓜》)。〈1〉正因為《詩經》中有太多對愛情露骨的直白,古代許多儒學家們,往往將《詩經》說成是“淫詩”,認為其內容有傷風化,不應該成為人們學習的物件。從傳說中孔子刪詩以來,在中國文學史上,對《詩驚》中的情詩的評價就有許多分歧,甚至到現在還是說法不一。

  一、歷來對《詩經》中愛情詩的評價

  1、孔子評《詩經》

  古代認為《詩經》為淫詩的評論家聲稱是以孔子的話為依據,其實他們歪曲了孔子的話,而把自己的觀點強加給了孔子。孔子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證篇》),這是他對《詩經》的總的評價。對於具體詩篇,孔子說:“《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這說明他認為詩三百都是思想健康的作品。因此,孔子很重視《詩經》在教育、政治活動等方面的作用,他強調學習《詩經》要學以致用。他教育學生要認真學習《詩經》,可見孔子對《詩經》是給予充分肯定的。後人對孔子的話的曲解,主要是在孔子對“鄭聲”的評價上作文章。孔子說:“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又說,“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其實孔子所謂的韶、武、鄭聲,都是指音樂。“韶”指舜時候的音樂,“武”指周武王時候的音樂,“鄭聲”指春秋時代鄭國的音樂。他認為鄭國的音樂不好,並沒有說鄭國描寫的愛情的詩篇是“淫詩”。〈2〉孔子之後一直到秦漢,評論家的看法基本與孔子一致。

  2、《毛詩序》中的《詩經》

  漢末的《毛詩序》雜糅了秦漢以來關於鄭衛之音的說話,但對《詩經》中描寫愛情、婚姻的詩作了很大的曲解,對後世的《詩經》研究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如《毛詩序》說:“《關雎》,后妃之德也。”后妃,指周文王的妻子太太姒,說她“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這是對《關雎》之義的曲解。《關雎》是《詩經》的開篇,也是幾千年來膾炙人口的名詩,她描繪了一個上層青年男子對意中女子的愛慕和追求,及其想象與那美麗女子結為伴侶時的情景。說其是后妃之德,實在是有點牽強附會,歪曲了《詩經》中的愛情的本來面目。

  3、朱熹眼中的《詩經》

  南宋的朱熹,他雖然拋棄了一些前人的羈絆,但他比《毛詩序》中對愛情、婚姻詩的解說更牽強附會。他為了維護封建倫理道德,採取了主觀唯心主義的態度來解說《詩經》。在他眼中,《詩經》中鄭衛描寫愛情、婚姻的詩幾乎都是淫詩。他在《詩經集傳裡》說:“鄭、衛只樂,皆為淫聲”,如他評價《邶風·靜女》:“此淫奔期會之詩也”。對《衛風·木瓜》,他則說:“疑亦男女相贈答之辭,如靜女之類。”意思說它是淫詩。他雖然承認它是愛情詩,但又以淫詩否定了它。

  4、明清以來對《詩經》中情詩評價的改觀

  明清以來,有些研究《詩經》的學者,他們雖然沒有擺脫封建禮教和婚姻制度的桎梏,但他們開始對南宋時期那種把《詩經》中描寫愛情的詩一概視為“淫詩”加以排斥感到不滿。許多學者在研究《詩經》時,已開始把鄭、衛之音與鄭、衛之詩歌分開,從而給予了《詩經》中的情詩以肯定評價。由於他們世界觀的侷限,他們只肯定了其中的一部分描寫愛情的詩篇,把另外一部分仍然歸於“淫詩”之列,但相比前人已經有了很大進步了。楊慎、戴震、陳啟源等學者都不同程度地駁斥了將《詩經》中的情詩誣為淫詩的觀點.到現在,人們對《詩經》中的愛情、婚姻詩的評價已經逐步趨於客觀化了,恢復了這些作品的本來面貌。《詩經》中的愛情詩展示給了我們人類美好的情感世界。突出了情竇初開的青年男女對生命內在本初結構恢復完整的焦渴,還原了生命與生活的意義。《詩經》歌詠了禮制完善之初時周代社會男女交往的清純、自然和本性,表現出對人生命本體的尊崇和對人的個體價值的強烈追求,這是中國古代文化中最光輝的思想,是最純樸的思想。《詩經》時代的情感是真摯的、純真的、山花爛漫的、天真無瑕的,正如歌德所描繪的少年維特的煩惱一樣,哪個少年不鍾情?哪個少女不懷春?《詩經》時代有少年對在水一方的女孩的思慕,但是“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永遠讓河邊的少男悵惘若失。《詩經》的情感是純樸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簡單明瞭,酣暢淋漓。正是因為《詩經》是人類童年時代天真純樸,爛漫自由的思想的表達,因此後期的經學家、道學家批判為蠱惑之詞,而這種未經禮教桎梏的,恰恰是自然的人性,是一種活潑生命的體現,是真正意義上的對天地精神的遵從。它標誌著和諧、自由、平等,散發著愉快與天真的氣息。

  二、《詩經》中情詩的分類

  1、描寫戀愛生活的詩

  古代的勞動人民自春天到夏曆十月為農忙時期,這時人們集中在野外,從事耕作。在春耕之前的二月到三月初舉行各種祭祀儀式,也允許男女青年進行戀愛活動。青年男女到郊外踏青休憩,參加盛大集會,男女在自由接觸中就可以表達真摯的愛情,以求進一步結合。〈3〉他們的情歌大都是在這個時期唱出來的,這種描寫戀愛生活的詩往往寫得浪漫歡快,直接歌頌了男女主人公對美好愛情的喜悅和嚮往。如《鄭風》中的《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揚。邂逅相遇,與子偕臧。該詩寫得浪漫不羈,描寫了一對青年男女在田野間不期而遇,自然結合的情景,表現出內心的無限喜悅。詩以田野郊外,草蔓露濃為背景,同時也是一種象徵,情長意濃,男女相遇,自然情景交融,人不期而遇,情也就不期而至了。這篇詩寫得很大膽,也很率真,說明詩人心中並無對封建禮教的顧忌。《詩經》中還有許多是描寫男女青年的純真的戀愛生活的詩篇,如《邶風·靜女》、《鄭風·溱侑》等。

  2、描寫相思之苦的情詩

  古代青年男女的愛情大都是十分真摯、堅貞的,因此往往會造成相思之苦,《詩經》中有一部分愛情詩即是抒寫熱戀男女的相思之情,這類詩寫得真摯而情意綿綿。如《周南·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鐘鼓樂之。寫的是一個男青年的真摯愛情與相思之苦,一個男青年在河邊見到一個心愛的姑娘,於是便整天痴心地想她,睡夢裡也追求著她,以致於翻來覆去整夜睡不著覺,最後如痴如狂地想到與她結婚。寫男或女相思或單戀的,還有《周南·漢廣》、《秦風·蒹葭》、《鄭風·子衿》等,都是膾炙人口的詩篇。

  3、反抗禮教壓迫的情詩

  愛情的航船,很少一帆風順,往往遇到漩渦和暗礁、驚濤與駭浪,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當時封建禮教控制的社會,家庭的反對與社會輿論的壓力是主要的阻礙。如《鄭風·將仲子》:將仲子兮,無逾我裡,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將仲子兮,無逾我牆,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將仲子兮,無逾我園,無折我樹檀。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這是一篇抒寫一個女子由於受到家長的阻撓,人言的摧殘,不敢表露愛情,害怕情人到來的詩歌,揭示了一個少女在愛情上內心的痛苦、矛盾及衝突。反映了自由戀愛受到禮教限制的痛苦。女主人公由於怕“父母”之言而不敢與情人幽會,說明“父母之命”的包辦婚姻對青年男女的阻力很大。第二、三章詩句裡,提到“畏我諸兄”、“畏人之多言”,說明當時已存在一種反對戀愛自由的社會輿論。這個女子的痛苦歌聲,實際上是對封建禮教的控訴。

  4、棄婦的怨詩

  在禮教的壓迫下,婦女還常常被喜新厭舊的丈夫遺蹟,因此在《詩經》中還有一些是描寫棄婦被遺蹟的過程及怨恨,棄婦詩是情詩中比較特殊的一類。如《衛風·氓》就是棄婦詩中的名篇: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覆關,泣涕漣漣。既見覆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桑之未落,其葉沃若。于嗟鳩兮,無食桑葚!于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隰則有泮。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詩一開始寫一個女子與一個看起來善良忠厚的男子相愛,經媒妁之言後結為夫妻。但女子在過了三年的貧苦生活後卻受到了丈夫的無情拋棄。詩人痛心地把棄婦比作隕落的桑葉兒,說明三年的貧苦生活的煎熬,使她失去了青春美貌。當女主人發現自己上當被拋棄後,她不僅傷心、悔恨,而且憤怒地指責丈夫的忘恩負義,表現了她堅強的敢於反抗的性格。但當時禮教的統治日益加強了,她得不到社會輿論的支援,連自己的兄弟也報著嘲笑的態度,說明她的悲劇,正是自由戀愛與禮教衝突的結果。與《衛風·氓》有同樣題材的棄婦詩,還有《邶風·穀風》、《陳風·墓門》、《王風·中谷有推》等,這些詩都塑造了不同性格的棄婦形象,從不同角度控訴了封建禮教的罪惡,具有深刻的社會意義。〈4〉

  《詩經》中的愛情詩為我們記錄下了中國古代人們美好的愛情生活,也為我們研究古代的風俗歷史提供了寶貴的材料。愛情是人類永恆的主題,也是詩歌永恆的主題,其中幾多甘甜,幾多辛酸;而《詩經》用人民純樸的語言釀造了古代先人們生活中美妙的酒漿。

  參考書目:〈

  1〉《詩經》諸葛山人作家出版社

  〈2〉《古代文學研究集》餘冠英等中國文聯出版社

  〈3〉《詩經》周滿江上海古籍出版社

  〈4〉《詩經解說》陳鐵鑌書目文獻出版社

  【拓展閱讀】

  《詩經》中的愛情詩婉轉纏綿,雖經千載如今讀來仍有感於心,它反映出的當時婚俗與民俗也極具研究價值。

  一、一夫一妻制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曾經歷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亞血族婚、對偶婚等形態,後來才正式確立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會開始實行,女子離開自己氏族嫁到男方,從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計算世系。《周官》記載:“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取判妻人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這種活動很可能是從群婚制到對偶婚制的過渡形態遺留。至今苗族仍有“遊方”等類似社交活動。從(詩經)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確立下來。《周南·桃夭》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的句子,明顯是女子出嫁到男家。《衛風·氓》中,“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閣極,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從中可看出對愛情的專一已是一種通行的道德觀念,並有信誓來堅定專一的愛情。這種觀念只有在父系社會一夫一妻制確立時才可能產生。至於《邶風·柏舟》中“之死矢靡它”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動人心魄了。其《鄴風·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以及《鄭風·出其東門》“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編衣茶中,聊樂我員”,《唐風·羔裘》“豈無他人?維子之固”,無疑是一種與現代極為接近的專一愛情觀。

  二、婚禮制度

  周代有一整套婚禮儀式。據《儀禮·士昏禮》規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式是為六禮。包括:

  (1)納采。男家清媒人到女家說親,得到女方應允後派使者送上雁為禮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締婚要求。

  (2)問名。男方使者問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並問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納吉。男方占卜,獲吉兆後派人帶著雁到女家報喜,行納吉禮後,婚約正式確定,凶兆則無須納吉.

  (4)納徵。亦稱納成,向女方送聘禮。

  (5)請期。男方占卜選好結婚吉日後,徵求女方同意。

  (6)親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車親往女家迎娶。

  這種制度在《詩經》中有所反映。《衛風·氓》“爾卜爾笙,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即體現了占卜和迎娶。《幽風·東山》“之子于歸,皇駁其馬。親結其璃,九十其儀”,回憶新婚的景況。《鄭風·將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寫了情人訂婚後,女子仍怕人言可畏。(詩經》中還有對媒的描寫。如“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取妻如之何?必吉父母。”周代的.六禮與男女雙方家族的關係密切,要有雙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續。但這並不等同於後世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關於這一點在以下還有敘述。

  三、婚年與婚時

  《周官》記:“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越語》勾踐法令則規定男二十娶,女十七嫁。一般認為,男三十、女二十是極限,不可超過,可以嫁娶之年則為男十六、女十四。戰亂過後需要多增人口時,婚年就早,過期不嫁娶還要受處罰。再來看(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實七兮。求我庶土,迫其吉矣。摽有梅,其實三兮。求我庶土,迫其今兮。摽有梅,頃筐暨之。求我庶土,造其謂之。”女子心情如此迫切,不能簡單地以“有女懷春”來概括之了。

  關於婚時也有規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浮殺止。”古代農民冬則居邑,春則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來而以為禮,燕來則祀高媒,皆可見嫁娶之時節。《媒氏)“仲春奔者不禁,蓋以時過而猶不克昏,則必乏於財,故許其殺禮。”(呂思勉(先秦史))(氓)中詩句“匪我想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都要以雁為禮物,有說是取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象徵陰陽和順。也有說象徵愛情忠貞。但我認為其初始來源還是與季節有關,以雁為禮則限制了婚禮的季節。正如呂思勉先生分析,秋末至春初是農閒時節,又因收成而有餘財辦婚禮。可見禮制不是憑空規定,而是與當時社會情況相適應的。這裡補充一句,由古籍“奔者不禁”、“令會男女”的記載看,當時男女交際較自由,《詩經》中大量的情詩證實了這一點。從《王風·大車》“豈不爾思,畏子不奔”也可看出當時青年狀況之一斑。當時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與後世禮教壓制下的情況及今人的想象是不同的,子女也有一定自主權。繁複的婚禮意義在為當事男女作公證,確認將來的子女、財產分配等問題,是對雙方的保護,無疑具有社會進步意義。這與後人臆想的是大相徑庭的。

  婚,古寫作昏。婚禮都是在黃昏進行的。《唐風·綢繆》“三星在天”,可見婚禮在晚上舉行。有意見認為《陳風·東門之楊》是寫男女在城外相會,實際應是寫新婚。“昏以為期,明星煌煌”“昏以為期,明星哲哲”正是結婚之時。選擇黃昏結婚是古代劫掠婚的遺留,劫掠婚總是乘黑搶掠女子,後來這種婚制消亡,習俗卻保留了下來。

  四、採摘、歌唱、投贈

  《詩經》中有很多采摘詩,形成了一個引人注意的採摘母題。如“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彼采葛兮”“終朝采綠”等等,且多作為起興。我認為這屬於實寫。採摘在氏族公社時期曾是一項主要勞動,《詩經》時代雖已開始農耕,但採摘仍在繼續。《卷耳》中“采采卷耳,不盈頃筐。暖我懷人,賓彼周行”。應是主人公因懷念遠人,勞作變慢,才“不盈頃筐’。《采綠》也是這樣,“終朝采綠,不盈不菊。予發曲局,薄言歸沐”,都是寓情於景,寫勞動中的思念之情。從採摘中可看出當時社會生活的一面。

  《詩經》中的愛情詩有大量投贈之句。《女日雞鳴》“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子,雜佩以報之”《東門之粉》,’視爾如筱,貽我握椒”《漆消》“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在《木瓜》中說得更為明白:“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可見,相互投贈是青年男女交換定情信物。這種習俗至今尚存。苗族有些地區的“姊妹節”上,小夥子向姑娘討“姊妹飯”,如果飯包的是苞谷須就要買絲線回禮;是松針要回繡花針。得到一個樹勾表示兩人勾在一起不分離;得到樹叉意即叉開,表示拒於千里之外。“高躍坡節”,姑娘向她看中的小夥子丟一張親手刺繡的花帕,小夥子掏出絲線、糖果或零錢,用帕子包好後丟給姑娘。苗族還有對歌傳統,《詩經》恰巧也有這麼一篇《蘀兮》“蘀兮蘀兮,風其吹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描寫男女唱和的情景。將典籍中的記載與現存習俗兩相印證,其中的相似是很有意思的。

  五、“舟”與“水”在《詩經》中的含義

  《詩經》愛情詩中有很多與水有關。如淇水、漆、消、揚之水等。水、舟這兩個意象與男女之間的關係反覆聯絡在一起。《鮑有苦葉》此詩是女子期待情人求婚之詩。詩中的鳴雁、鮑瓜說明了女子思嫁。雁是六禮中必不可少的,而鮑瓜是禮中合巹禮所用,把一個飽瓜剖成兩個瓢,新郎新娘各執一個,用來飲酒,共飲漱三次,叫合巹。飽瓜味苦,其盛酒也苦,象徵夫婦合而為一,同甘共苦。雁至也說明正是秋末,婚期到了,更使女子思嫁。“士如歸妻,追冰未洋”一句與《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浮殺止”相印證,證明了此時的時間正是嫁娶之時。而此詩最後一節出現“舟子”,女子盼情人求婚與舟子、渡河有什麼關係呢?此詩的“深則厲,淺則揭”二句令我聯想到(賽裳)中“子惠思我,賽裳涉漆”“子惠思我,賽裳涉淆”二句與其意相彷彿,而(賽裳》是男女相謔之辭,這裡再一次出現了渡河之意。《漆消》《汾沮枷》都是寫男女戀情,先以水起興。水在這裡到底有何含義?

  且看《衡門》:“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樂飢。豈其食魚,必河之妨。豈其取妻,必齊之姜。”聞一多先生認為古時男女幽會所在地一般依山傍水,好行秘密事,所以山和水叫“密”,水或叫“泌”。“泌之洋洋”含有此意。詩裡明確將“取妻”與“食魚”並舉,按聞一多先生的說法,魚代表兩性關係和生殖,而水又與魚關係密切。《王風·揚之水》“揚之水,不流束薪”。葉舒憲先生在他的《詩經的文化闡釋)中提到,薪、斧都與媒有關,與男女關係有密切聯絡。《綢繆》中,“綢繆束薪,三星在天”,新婚時提到束薪。“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斧與薪、媒聯絡在一起。“揚之水,不流束薪”,這裡的水一定有某種特定含義。我認為,舟與水是一種男女關係的隱喻,來源不詳。或因水邊是男女幽會之所,或因葉舒寬先生所論證的淇水邊的觀“春臺”禮,或因對水的原始崇拜,因為水的生殖力、生命力,等等。’總之,我認為其原因雖已不可考,但毫無疑問的是,“水”與“舟”中含有的一種隱喻固定了下來。所以《柏舟》中先說“泛彼柏舟,在彼中河”,“舟”與“河”都是暗示男女兩人的關係,“涉漆”、“涉消”都是一種隱喻。《匏有苦葉》中的舟,當然也不是真是舟子,而是另有所指,很可能指別的男子。這也就能夠解釋為何在重題極少的《詩經》中,會出現兩篇《柏舟》、三篇《揚之水》,顯然是因為“舟”、“水”已獲得了隱蔽的固定含義,此在詠男女愛情題材時都用它起興。只是這種含義到今天已然失落,才給後人造成了困惑。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