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

小學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 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物件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 (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等。

  事實證明,及時的搶救,會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為此,我校制定安全事故發生的校園安全應急方案:

  一、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學生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競賽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幼兒有紀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教師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校內大型玩具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學校 定期不定期進行各校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各班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生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並相互進行復查。

  7.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一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安全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8.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幼兒園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二,具體安全事故救助應急預案分析

  (一)校園出入管理

  事發現象: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吵鬧;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

  救助方案:一旦當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而吵鬧時,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解決問題。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如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時,要立即找出該人的位置,問清原因,及時處理。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

  (二)火災及爆炸事故

  事發現象:發生火災、爆炸事件

  救助方案:當發現幼兒園發生火災或爆炸時,值班人員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要將本單位的位置等資訊提供給消防部門。

  具體的報警語是:這裡是機關幼兒園,發生了火災,火勢(較大或具體情節),火災的具體位置是――(教學樓或其它)的是第( )層樓,是――(電火、其它物質著火),現在火已經―― (著火的現象)。請趕快來救火。我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我穿( )衣服。·

  1.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如有人員傷亡要同時呼叫120急救,並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區政府報告。

  2.搶險應急小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幼兒園應急搶險小組全部成員到位,組織疏散師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

  4.應急搶險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之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組織第一輪滅火,消防人員到達後在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6.現場積極協助120急救中心做好受傷人員救護和醫療器械用具的搬運、輸送工作。

  7.火災事故處理過後,學校要立即進行災後重建等恢復性的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教學。

  (三)值班工作

  事發現象:值班人員不到位;出現火災、被盜等。

  救助方案:如出現值班人員沒到崗時,幼兒園要立即找人到崗,同時調查沒到崗人員的原因。出現火災、被盜事情時,按本預案第二款規定辦理。

  (四)食堂衛生安全

  事發現象:集體食物中毒

  救助方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進食過某種同樣食物後,短時間內多數人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頭暈、頭痛、乏力、發熱、抽搐等相似症狀)時,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送醫院診治。

  2.應及時向區衛生局和區教育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幼兒園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聯絡人、聯絡電話等有關內容。

  3.保護好中毒現場,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原料、工具、裝置、食品樣品封存,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因食用校外食物所致,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同時要保留病人的嘔吐物、腹瀉物。

  4.應急小組要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衛生、公安等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事發現象:學生上、下學的路上交通肇事;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等。

  救助方案:

  1.師生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其他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先撥打120急救中心,後採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的事故,要迅速尋找其他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區教育局、縣政府報告,造成死亡的,應同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後處理工 。

  4.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六)學校會室安全救助方案:報案,同時保護現場。

  (七)教師安全事發現象:被打。救助方案:立即保護教師本人的安全,同時報警。

  (八)學生安全

  如有安全 受到意外傷害時,要立即將學生 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到場,向家長說明原因。

  (九)事後處理工作要點

  一.處理工作要全力以赴,同時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請示工作。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校長為組長,輔以一至兩名副組長,相關教師為組員的工作小組。

  三、實行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做到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處理結果等記載清楚。

  四、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處理後,須及時將事發的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後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區教育局;對因學校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本預案中涉及到的各成員,應在本預案啟動時,相應判斷自己所處的位置,之後自動到達各崗位。在上崗期間,任何人都以有利於救助的措施為命令,發揮其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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