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的意思

注音 ㄐ一ㄥ ㄓㄠˋ

拼音 jīng zhào

基本釋義

⒈  指京師所在地區。

京師有京兆獄。——清·方苞《獄中雜記》

capital;

⒉  指管理京師地區的衙門。

京兆五城即不敢專決。——清·方苞《獄中雜記》

⒊  指京兆尹,即京師的地方長官。

韓愈吏部權京兆。——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英文 capital of a country

法語 capitale d'un pays

國語辭典修訂本

京兆「ㄐ一ㄥ ㄓㄠˋ」

⒈  地名:(1)​ 漢置,為京師三輔之一。參見「京兆尹」條。(2)​ 民國初年改稱清順天府為 「京兆」,直隸中央。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遂廢入河北省。今北平市為其舊治。

⒉  職官名。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參見「京兆尹」條。

引證解釋

⒈  見“京兆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