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報到證改派方式是什麼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係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就業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工作手續。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後,畢業生正式到用人單位報到前進行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通俗地說,就是指將派到原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檔案等人事關係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人事主管部門。

  改派方式

  改派建立在原單位同意的基礎上,並需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新接收單位、新接收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跨省的和從市縣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的改派還需省教育部門簽署意見。

  按教育部門的要求,對已經落實就業單位並領取就業報到證的畢業生,原則上兩個月內不予受理改派手續,而且各高校對辦理改派手續也都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因此,要辦理改派手續,必須要原單位同意解除協議,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同意,新單位同意接收,新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如果新的單位沒有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單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為單位的上級人事主管部門並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門的改派程式和時間期限辦理相關改派手續。對於符合進A市落戶條件的,經改派之後,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協助辦理進杭落戶手續。按現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戶口本來就是遷往A市的,可以不用辦理改派手續,只需持與原單位解除關係的證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報到,把人事關係以個人或單位的方式委託人才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