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報到證改派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係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就業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工作手續。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後,畢業生正式到用人單位報到前進行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通俗地說,就是指將派到原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檔案等人事關係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人事主管部門。

  改派條件編輯報到證一般來說,無特殊原因,畢業生不得隨意辦理改派。但畢業生如果已改變就業意向、更換單位,就需及時辦理改派手續,否則會影響其人事關係的落實和解決。

  畢業生就業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派遣計劃的形成是由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之後報經主管部門批准的。

  畢業生的派遣需按計劃進行,計劃一經下達,畢業生不得隨意變動。但遇下列情況時可以申請改派:

  1***錯派。沒有這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已經撤消或用人單位隸屬關係發生了變化。

  2***調配不當。院校在按單位委託代選畢業生調配過程中,所選擇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要求不一致。

  3***畢業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式:

  ***1***畢業生向原分配單位提出改派申請,講明改派原因。

  ***2***原單位同意改派後,出具將畢業生退回學校或同意將畢業生改派到其它單位工作的公函。

  ***3***屬調配不當的畢業生,由學校為其重新聯絡接收單位,或經學校同意由畢業生自行聯絡接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