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獸醫本科生畢業論文優秀例文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的畜牧產業也得到了較快發展。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幾種常見的禽流感新型疫苗

  禽流感***avian influenza,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種禽類疾病綜合徵,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列為最危險的動物疫病之一,可在家禽、水禽、野生鳥類和哺乳動物中廣泛、迅速地傳播。由於流感病毒本身極易發生變異,且HA和NA的組合理論上有198種之多,而機體內缺乏針對所有亞型和新型病毒的特異性抗體,造成了流感大流行的頻繁發生。

  自從1878年首次報道禽流感以來,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存在,不僅給養殖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還給人類的生命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1].1997年在香港,人類第一次感染H5N1亞型禽流感病毒***avian influenza virus,AIV***,在確診的18名感染者中,有6人最終死亡[2].近年來,AIV跨越種間障礙由動物感染人類的事件時有發生,僅2013年就有3種新型AIV突破種間屏障感染人類,分別是H7N9、H6N1和H10N8亞 型AIV.其 中,感 染H7N9和H10N8亞型AIV後的死亡率分別約為20%和66%[3].

  目前,疫苗接種仍是防控禽流感最有效的手段[4].傳統的全病毒滅活疫苗早在50多年前就被批准使用,而且在禽流感的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在世界範圍內,禽流感疫情仍然時有發生,並導致易感動物的感染和死亡[5-7].AIV的不斷演化及新病毒的出現使現有疫苗的效力降低甚至失效[8].因此,每年都要對疫苗進行更新使其能抵抗流行毒株引起的疫情。儘管如此,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如疫苗效力低下、在幼小動物和高齡動物中存在安全風險、接種劑量大等。且傳統疫苗受制作工藝的限制,免疫效力受儲存和使用環境的影響,接種後的副作用也會對疫苗的免疫效力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9].因此,研製新型禽流感疫苗,加強對禽流感的防控,一直是科研人員關注的焦點。作者就幾種常見的禽流感新型疫苗進行綜述,旨在為禽流感的防控提供參考。

  1 重組活載體疫苗

  重組活載體疫苗是利用基因工程的方法,將AIV中具有免疫原性的基因片段整合至對禽類致病力較弱的病毒或細菌載體中製成的疫苗。抗原基因隨著病毒或細菌在機體內的複製而持續表達,從而誘導機體產生針對抗原蛋白的免疫應答。與傳統的滅活疫苗相比,重組活載體疫苗用量少,抗體持續時間 長,且不需要新增佐劑,但 其安 全性還有待提高。

  目前,使用最多的病毒載體主要有痘病毒、腺病毒、新城疫病毒和桿狀病毒。其中,痘病毒結構簡單,可容納大片段外源基因並具有較高的表達效率[10],因此得到了廣泛應用。痘病毒作為疫苗載體首先應用於1982年,科學家將皰疹病毒的胸苷激酶基因整合至牛痘病毒中併成功表達出具有功能的蛋白。1983年,攜帶H2N2亞型流感病毒HA基因的重組牛痘病毒構建成功,該重組病毒可以在兔和倉鼠體內誘導產生免疫應答。隨後,流感病毒的10個主要蛋白在牛痘病毒中成功表達[13-14].但直到今天,重組痘病毒疫苗仍只在獸醫領域使用,已批准使用的包括以雞痘病毒和金絲雀痘病毒為載體的禽流感和馬流感疫苗[15-16].表達AIV HA基因的痘病毒載體疫苗除了可抵抗AIV的攻擊以外,還可對禽痘病毒感染提供保護。

  Qiao等[17]構建了同時表達H5N1亞型AIVHA和NA基因的重組雞痘病毒rFPV-HA-NA,用該病毒免疫SPF雞可對H5N1和H7N1亞型AIV提供完全保護。隨後,喬傳玲[18]對rFPV-HA-NA的最佳免疫劑量、免疫日齡、免疫產生時間等做了進一步測定,結果發現約含100PFU的重組病毒就可對強毒感染提供完全保護,對1日齡SPF雞接種4周後能對強毒攻擊提供完全保護,重組病毒在免疫10個月後仍可對強毒攻擊提供100%的保護力。

  2012年墨西哥暴發的H7N3亞型禽流感疫情中,採用重組活載體疫苗和滅活苗共同免疫的方法,使發病率和死亡率均顯著降低。接種中採用的重組活載體疫苗來源於一株重組雞痘病毒,該病毒攜帶有低致病性禽流感H7基因[19].Ge等[20]以新城疫病毒La Sota株為骨架,構建攜帶H5N1亞型AIV HA基因的重組病毒,該病毒接種雞後能同時對速髮型新城疫病毒和高致病性AIV提供保護。王偉[21]構建了表達H5N1亞型AIV HA基因的重組腺病毒,將該重組病毒以適當劑量免疫小鼠和SPF雞後,均可對致死劑量H5N1亞型AIV的攻擊提供100%保護。

  2 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

  禽流感亞單位疫苗是將AIV中具有免疫原性的基因通過真核或原核表達,將表達的蛋白進行純化後加入適當佐劑製備而成。亞單位疫苗本身不具有感染性,因此有很高的安全性,能刺激機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目前,病毒主要保護性抗原HA、NA和NP蛋白是禽流感亞單位疫苗的主要研究物件。

  其中,HA是構成AIV囊膜纖突的主要成分之一,是AIV的一種表面糖蛋白,可誘導機體產生體液免疫應答,是AIV抗原變異和病毒致病力的主要決定因素[22],因此,在禽流感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的製備中被廣泛使用。

  Liu等[23]利用桿狀病毒表達系統表達H5N1亞型AIV的HA蛋白,加入弗氏完全佐劑製成疫苗後免疫SPF雞、商業用雞和BALB/c小鼠,結果發現,該疫苗可誘導產生抗體反應且對SPF雞和商業用雞提供完全保護,以2μg的劑量免疫7日齡雞兩週後可產生保護性免疫,血清抗體可持續6個月,而免疫BALB/c小鼠後同樣可抵抗AIV的致死性攻擊,說明該疫苗具有成為控制禽類和哺乳動物流感候選 疫 苗 的 潛 力。

  Kodihalli等[24]研 制 的 火 雞H5N2亞型AIV HA和NP複合亞單位疫苗免疫火雞21d後可產生較高的抗體滴度,並且可檢測到T細胞增殖和遲髮型過敏反應,說明該疫苗可誘導體液和細胞免疫應答,而隨後的攻毒試驗結果表明,該疫苗可以對同源和異源***H6N1***亞型AIV的攻擊提供保護。李賀等[25]利用桿狀病毒表 達系統獲 得H7N1亞型AIV HA蛋白後,加入弗氏完全佐劑製成疫苗,以20μg/羽的劑量免疫SPF雞,兩週後進行加強免疫,加強免疫兩週後的攻毒試驗結果表明該疫苗對同源AIV攻擊的保護率為100%,攻毒後取咽拭子和洩殖腔拭子並未分離到病毒。張新濤等[26]將H5N1亞型AIV的M2e蛋白製成疫苗後免疫SPF雞和BALB/c小鼠,攻毒後雖可對AIV的攻擊提供一定的保護,但保護率較低,可能是因為與HA相比,M2e的免疫原性較低。

  傳統的亞單位疫苗通過分離免疫原性強的蛋白亞單位制備而成,該方法操作複雜且成本較高,制約了亞單位疫苗的大規模生產[27].隨著基因工程和分子克隆技術的發展,可將抗原基因連線到載體質粒,隨後藉助於各種表達系統可獲得大量具有免疫原性的蛋白亞單位,從而實現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的大規模生產。但由於大多亞單位疫苗提取的是單一的抗原蛋白,誘導的免疫反應強度還有待提高,這是今後的禽流感亞單位疫苗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

  3 DNA疫苗

  DNA疫苗又稱為基因疫苗或核酸疫苗,是依靠現代分子生物學技術發展而產生的一種新型疫苗。

  20多年前,科學家證實,直接注射可編碼免疫相關基因的真核表 達質粒即可 誘導 機 體 產 生 免 疫 應答[28].其原理是利用基因工程的方法將病毒的保護性抗原基因整合至真核表達質粒,在靶細胞中,抗原基因得以表達,從而刺激機體產生特異性的體液和細胞免疫反應[29].相比於傳統疫苗,DNA疫苗具有多個優點:①DNA疫苗更加安全、穩定,且生產成本低、易於操作;②可同時誘導產生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且抗體持續時間長;③DNA疫苗具有熱穩定性,易於儲存和運輸;④將攜帶不同抗原基因的真核表達質粒混合可製成廣譜疫苗,抵抗多種病毒的感染;⑤DNA疫苗免疫只表達一種或幾種抗原蛋白,接種時沒有潛在的感染風險[30-31].

  張強哲等[32]構建了可表達H5亞型AIV HA基因的重組表達質粒pC4H5和pCMVH5,採用電擊法免疫小鼠和SPF雞後,均能對H5亞型AIV的攻擊提供完全保護。有研究認為,流感病毒HA、NA、M1、NP和NS1等基因均可用於DNA疫苗的生產[33],但多數採用HA基因。基於M2e基因的DNA疫苗誘導的免疫保護力雖然低於基於HA基因的DNA疫苗,但M2e基因具有在A型流感病毒中高度保守的序列,因此M2eDNA疫苗有可能在廣譜 疫 苗 的 研 發 中 發 揮 重 要 作 用。 據 此,Park等[34]構建了攜帶H1N1亞型AIV HA和M2e基因的融合質粒,免疫動物後用H5N2亞型AIV進行攻毒試驗。結果發現,融合質粒可對H5N2亞型AIV的攻擊提供完全保護,且保護效果要高於只含有HA或M2e基因的質粒,表明用融合質粒構建的疫苗具有交叉保護性。

  儘管與傳統疫苗相比DNA疫苗具備諸多優點,但曾經有報道指出,肌肉注射免疫DNA疫苗在攻毒前並不能誘導產生可檢測到的HI抗體[35],而在Chen等[36]的研究中卻得到了不一樣的結果。其將一株H5N1亞型AIV的HA基因克隆至載體pCI上 構 建 了 疫 苗 質 粒pCIHA,分 別 以100和50μg/羽的劑量肌肉注射免疫3周齡的SPF雞,一免兩週後進行加強免疫,加強免疫兩週後以10LD50進行攻毒試驗。結果顯示,一免兩週後的HI抗體滴度分別為25.8±2.0和24.7±2.5,加強免疫兩週後的HI抗體滴度分別為28.4±2.7和27.6±3.9,攻毒一週後HI抗體滴度分別為29.6±2.2和29.0±2.4,且攻毒後雞不死亡、不排毒、無臨床症狀,表明DNA疫苗可引起高水平的HI抗體反應並誘導對致死性AIV攻擊的完全保護。

  4 病毒樣顆粒疫苗

  流感病毒血清型眾多,根據HA和NA抗原性上的差異,A型流感病毒又可進一步分為18個HA亞型和11個NA亞型,這給禽流感疫苗的研發帶來了巨大的困難,病毒樣顆粒***VLP***疫苗為這一難題提供瞭解決辦法。

  VLP是含有某種病毒一個或多個結構蛋白的顆粒,具有完整病毒的免疫原性而不含病毒核酸,因此可誘導產生免疫應答但不能自主複製。VLP疫苗具有諸多優勢:①VLP疫苗不含病毒核酸,在使用過程中不會發生病毒的基因重組,因此具有很高的安全性;②VLP可被抗原遞呈細胞捕獲,因此可誘導機體的細胞免疫;③VLP疫苗成本低,生產週期短,給疫苗的大規模生產提供便利;④VLP可應用多種表達系統生產,如桿狀病毒表達系統、大腸桿菌表達系統、酵母表達系統和哺乳動物表達系統,擺脫了傳統疫苗對雞胚的依賴,保證了禽流感大流行時疫苗的供應;⑤VLP疫苗更加穩定,不易失活[37].上述優勢使VLP疫苗成為近幾年研究的熱點。

  在上述VLP表達系統中,應用最廣的是桿狀病毒表達系統。桿狀病毒表達系統在表達外源蛋白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易於篩選,蛋白表達水平高,成本低,易於外源蛋白的大規模生產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使用該系統表達的蛋白保持了原有的生物活性,保留了原有的免疫活性[38].王立強等[39]構建了能共表達H5N1亞型AIV HA、NA、M1和M2蛋白的桿狀病毒,並在昆蟲細胞中組裝成病毒樣顆粒,該VLP的形態與AIV一致且具有血凝活性。

  黃曉媛等[40]對H5N1亞型禽流感VLP與全病毒滅活苗進行了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的比較,免疫小鼠後發現,VLP和全病毒滅活苗均能使小鼠血 清IgG效 價 升 高 且VLP免 疫 劑 量 達 到200ng/只後可對病毒攻擊提供完全保護,CD4+T細胞和CD8+T細胞的比例較正常小鼠均升高且與免疫劑量呈正相關,表明H5N1亞型AIV VLP可誘導機體的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

  Novavax公司於2005年利用Bac-to-Bac昆蟲桿狀病毒表達系統研製成含 有H9N2亞 型AIV HA、NA、M1蛋 白 的VLPs疫苗,經對比試驗表明該疫苗具有很好的免疫原 性 和 保 護 力,可 作 為 流 感 大 流 行 時 的 備 選疫苗[41].

  5 結語

  進入21世紀以來,全球範圍內暴發了多起禽流感疫情,對養殖業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不僅如此,AIV跨 越 種 間 障 礙 感 染 人 的 事 件 也 越 來 越 多。2013年暴發於中國的H7N9亞型禽流感在短時間內造成了132人感染、37人死亡的嚴重後果。由此可見,防控禽流感不僅關係到養殖業的健康發展,更是與人類的生命安全息息相關。研製快速而有效的禽流感疫苗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而除了疫苗本身以外,製作疫苗過程中使用的佐劑、疫苗的接種途徑及其他可能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同樣值得關注,只有達到最佳的組合才能獲得最好的免疫效果,這樣,在面對禽流感疫情時才能更加從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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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

  淺析畜牧獸醫法規體系完善措施

  摘要:近年來,我國的畜牧獸醫體系逐漸得到完善,為我國畜牧獸醫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我國畜牧獸醫的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健全,需要進一步完善,才能促進畜牧業的提升與發展。

  關鍵詞: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問題;對策

  畜牧獸醫體系所包含的範圍廣泛,其中不僅僅包括著畜牧獸醫技術方面以及服務方面的一些體系,還包括著政策法規體系以及法律法規體系。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接觸的就是畜牧獸醫技術以及服務方面的體系。但隨著現代動物疫病的不斷出現,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國家政策已經對畜牧獸醫的發展上給予了非常大的支援,以保證畜牧獸醫體系更好的發展。

  1 我國畜牧獸醫法規體系的現狀

  畜牧獸醫所從事的有關畜禽飼養管理技術工作,飼料廠從事化驗員、產品銷售和技術服務工作,各級獸醫站從事地區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各級衛生防疫站或監測站從事畜禽防疫和檢疫工作,寵物醫院從事診療、美容等工作可以保障人們的健康及食品安全,並且能夠保障農牧業的良好發展。

  在畜牧獸醫的法規體系之中,有著規章、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諸多的法規,其中畜牧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有數十部之多。這數十部的法律法規,還對畜牧業相關的工作人員制訂了工作規範,對一些相關的部門制訂了日常的畜禽養殖、飼料獸藥、動物防疫以及質量安全等所需要去履行的各項職能。但由於我國畜牧獸醫業起步較低,發展較慢,工作人員的素質也普遍較差,所以這些法律的實施就比較困難,從而暴露出這些法律法規中的一些不完善之處。

  2 我國畜牧獸醫法規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2.1行政執法困難

  目前,雖然我國畜牧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總數已有了數十部之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中存在的問題還有很多。首先執法主體上的問題,在我國,若是發生突發事件或是重大疫病時,動物防疫部門、食品安全部門以及衛生部門等都會運用自身的行政執法能力解決問題,但是根據《動物防疫法》來說,行政執法的能力只存在於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但在處理事件時,許多部門的加入就導致了執法主體的分歧。

  這樣一來,就會降低各部門的行政執法效率,若是事件處理不當,相關部門之間就可能互相推卸自身的責任,最為嚴重的就是延誤了受害群眾的救治及保護時間,後果不堪設想;其次,執法規範以及執法人員的素質問題,就我國目前的一些相關法律法規來說,其中對一些執法規範的要求非常的不嚴謹,這就會使得執法人員在執法中沒有一個參考標準,導致對執法把握不準從而導致一些嚴重的問題發生。

  2.2對畜禽產品的檢驗檢疫以及監管力度不夠

  在近年來,由於畜禽產品安全而導致的問題,使得人們的生命財產健康受到了極大的威脅,也證明了畜禽產品的檢驗檢疫以及監管方面力度不夠。造成這類問題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讓不少的畜牧產品經營者有空子可鑽。

  2.3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在畜牧獸醫方面法律雖多,但還有著諸多的不完善之處,一些法律的實施細則也並不能及時地對外公佈,這就使得一些法律法規在實際工作中很難實行。我國在獸醫以及動物屠宰方面,只有相關的規範進行約束,這些規範從根本上說並不能算作是法律,故而也就缺少了法律所帶來的威懾力,導致人們對這些規範視而不見,這些問題都制約了我國畜牧業的健康發展。

  3 我國畜牧獸醫法規相關問題的解決對策

  3.1完善畜牧獸醫法律法規

  一是要去對已有法律進行完善以及細化,及時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法規或是實施細則;二是要使我國目前的畜牧獸醫法規與國際相接軌;三是要去填補一些畜牧獸醫領域的法律法規空白,從而使得畜牧獸醫的法律法規能夠更加的完善。

  3.2嚴格執行畜禽產品檢驗檢疫以及監管制度

  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檢驗檢疫的標準比較寬鬆,故而就導致了我國近幾年來食品安全事故的頻發,所以說必須要嚴格畜禽產品的檢驗檢疫標準。《動物檢疫法》以及《獸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對官方的獸醫制定更加明確的標準,才能實現真正的專業化。

  3.3加強畜牧獸醫相關的行政執法能力

  目前我國畜牧獸醫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完善,在其執法的過程中更是困難重重,所以必須要加強畜牧獸醫相關的行政執法能力。一是改變多方執法的缺點,統一執法部門;二是提高相關執法人員的素質;三是要加強對畜牧獸醫相關的行政部門的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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