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尼的默會知識論

  默會知識指經常使用卻又不能通過語言文字元號予以清晰表達或直接傳遞的知識。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默會維度的優先性

  默會認識或默會知識***tacit knowing,tacit knowledge*** 這個術語首先是由波蘭尼於 1958 年在其代表作《個體知識》中提出來的。在波蘭尼的整個思想體系中,默會認識論居於核心的地位,也被公認為是他對哲學的最重要的貢獻。

  波蘭尼默會認識論的宗旨,在於揭露完全的明確知識的理想***the ideal of wholly explicit knowledge*** 之虛妄,闡明明確知識的默會根源***tacit root***,證明默會知識在人類知識中的決定性作用。

  近代科學革命以來,特別是經過啟蒙運動和現代實證主義的推波助瀾,一種客觀主義的科學觀和知識觀逐漸成為人們看待知識、真理的主導性觀點。客觀主義在標舉科學的客觀 ***objective*** 、超然 ***detached*** 、非個體***impersonal*** 特徵的同時,還提出了一種完全的明確知識的理想。邏輯實證主義就是這種知識理想的典型代表。他們把目光集中在科學理論之上,把科學等同於一個高度形式化的,可以用完全明確的方式加以表述的命題集合,認為科學哲學的任務就在於對科學理論的結構作邏輯的分析。

  實證主義對科學的這種理解具有明顯的狹隘之處,如果我們把注意力不只侷限在現成的科學理論之上,專注於對科學理論作靜態的邏輯分析,而是把整個的科學研究的實踐***從科學發現到證實和證偽的活動***納入視野之中,那我們就會看到,在科學研究的具體實踐中,有不少不確定的、難以用明確的方式來表達的成分。波蘭尼說: “在考察科學探索的根據時,我發現科學的進步在每一階段上都是由難以界定的思想力量所決定的。沒有規則能夠解釋我們如何發現一個好主意以開始一項探究,而關於某問題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之證實或證偽,也沒有嚴格規則。……科學發現不能通過明確的推論來獲得,其正確主張也不能明確地加以陳述。科學發現只能由思想的默會能力來達到,其內容,就其是不確定的而言,只能默會地加以認識。”

  這裡就引出了波蘭尼哲學的一對基本概念:明確知識和默會知識。波蘭尼認為: “人類的知識有兩種。通常被描述為知識的,即以書面文字、圖表和數學公式加以表述的,只是一種型別的知識。而未被表述的知識,像我們在做某事的行動中所擁有的知識,是另一種知識。” 他把前者稱為明確知識,也稱為名言知識 ***articulate knowledge***,而將後者稱為默會知識,也稱為非名言知識***inarticulate knowledge***。所謂明確知識,即能夠用各種名言符號加以表述的知識。默會知識是指那種我們知道但難以言傳的知識。波蘭尼認為,“我們所知道的要比我們所能言傳的多”。這一日常生活和科學研究中的基本事實,就表明了默會知識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波蘭尼提醒我們,不要把默會知識理解為神祕經驗,默會知識只是難以用語言來充分地表達,而不是說對這類知識絕對地不能言說。在討論所謂“不可言喻的知識” ***ineffable knowledge*** 時,波蘭尼說:“斷言我擁有不可言喻的知識不是要否定我可以言說它,而只是否定我能充分地言說它,這個斷言本身就是對這種不充分性的一個估價”。“不可言喻的知識”只是默會知識的一個別稱。

  不只限於承認默會知識的存在,它還有更強的主張。在波蘭尼看來,默會認識本質上是一種理解力 ***understanding***,是一種領會、把握經驗,重組經驗,以期實現對它的理智控制的能力。心靈的默會能力在人類認識的各個層次上都起著主導性的作用,默會維度相對於明確知識具有理論上的優先性。

  在前語言階段的認識中,這一點似乎不難理解,因為在嬰兒學習語言之前,他的認識完全是一種默會的、非名言的認識。問題在於:在人學會語言之後,在明確知識的範圍內,默會能力是否依然佔主導性的地位? 對此,波蘭尼作了十分肯定的回答。首先,明確知識、名言知識的真正實現,取決於我們對這類知識的理解。“沒有人會信服一個他所不能理解的證明,而記住一個我們並不信服的數學證明不能給我們的數學知識增加任何東西”。只有理解進而信服了數學證明,才能說掌握了數學知識。這種理解就是一種默會認識。波蘭尼指出,對於我們所擁有的明確知識,“我們總是默會地知道:我們認為我們的明確知識是真的”。其次,各種名言符號的意義是由認識者的默會認識所賦予的,如果剝去其默會的協同性因素,所有的口頭的和書面的文字,所有的公式,所有的圖表都將是毫無意義的。“沒有一樣說出來的、寫出來的或印刷出來的東西,能夠自己意指某種東西,因為只有那個說話的人,或者那個傾聽或閱讀的人,才能夠通過它意指某種東西。所有這些語義功能都是這個人的默會活動。”再次,從總體上說,雖然人類之於動物在理智上的優先性根源於名言符號的運用,但是,波蘭尼指出,這種運用本身卻是一個默會的過程。“在語言拓展人類的智力,使之大大地超越純粹默會領域的同時,語言的邏輯本身——語言的運用方式——仍然是默會的。”語言的運用,像理解和賦義的活動一樣,是認識者的默會能力的運用。在此意義上,波蘭尼強調了名言符號之於默會認識的工具價值,“我們全部的名言裝備僅僅是一個工具箱,一種用來調動我們的非名言能力的極為有效的工具。”

  至此,波蘭尼證明了人類認識中默會維度的優先原則,無論在前語言的認識中,還是在掌握了名言符號之後,默會認識是人類獲得和持有知識的終極能力。“默會知識是自足的,而明確知識則必須依賴於被默會地理解和運用。因此,所有的知識不是默會知識就是植根於默會知識。一種完全明確的知識是不可思議的。”這段話,堪稱對默會維度之優先性原則的典型表述,同時揭示了完全明確知識的理想之虛妄。看不到人類認識的默會維度,看不到明確知識的默會根源,執著於完全明確知識的理想,認識論研究必然失之於狹隘和膚淺。

  在此,筆者以為,有必要強調前語言階段的默會認識和名言知識範圍內的默會認識的差異。這兩個層次上的默會認識雖然有共同點,有連續性,但更重要的是其本質的差別。明確知識範圍中的,以名言符號為媒介、為工具的默會認識與原始意義上***即動物、嬰兒的未經語言中介***的默會認識事實上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了。波蘭尼說,和動物及嬰兒的認識相比,科學家的認識的技藝***本質上是默會的、非名言的***處於一個更高的層次上,它是在持續的正規教育的過程中獲得的。文字、圖表、公式等名言符號,給我們不斷地從新的觀點出發來重組我們的經驗,提供了各種極好的機會,名言符號促進了我們的默會能力的提高。“我們的緘默的能力***mute abilities***正是在我們的名言能力***articulate powers***的運用過程中持續增長。”此所謂“緘默的能力”,指的就是默會能力。顯然,在這兩種默會認識中,對人類知識而言,更重要的是名言範圍內的默會認識,而不是原始意義上的默會知識,或者說得更明確一點,真正意義上的人的默會知識是前者而不是後者。但是,由於致力於破除近代以來的完全的明確知識的理想,波蘭尼似乎更多地強調了人的默會能力和動物、嬰兒的非名言能力的連續性,而對兩者之間由於名言的介入而產生的本質差異似乎強調不夠。筆者以為,波蘭尼的思想中蘊涵了這種差異,但是,他顯然還沒有在反思的層面上將這種差別主題化,明確地指出這裡存在著兩個層次的默會認識。強調這種差異,將有助於我們在保持默會維度的優先性的識度下,對人類認識中默會能力和名言文化相互作用的辯證法有一種清醒的意識。

  默會知識的概念

  默會知識是波蘭尼在1958年首先在其名著《個體知識》中提出的。波蘭尼之所以提出默會知識,是對傳統的實證主義將知識看成是完全客觀的、靜態的一種挑戰。因為自近代科學革命以來,人們用客觀主義的科學觀和知識觀來看待知識,認為知識都是明確的,可表達的。

  默會知識的範例體現了智力的各種機能,它本質上是一種理解力、領悟力、判斷力。比如,眼光、鑑別力、趣味、技巧、創造力等。“通過知識獲得解放”,波普爾所說的知識其實指默會知識,只有默會知識才能促使人性獲得自由,因為默會知識是種個體知識,它深深植根於個體行為本身,波蘭尼指出,默會認識和認識主體須臾不可分離。默會知識在離開它的母體後便失去了生命,遊離於其母體之外的只是一些毫無生命的明確知識。黃煥金對默會知識的描述更為形象,“知識一離開產生它的人的頭腦,便像雞蛋那樣獲得一個堅固的外殼”,別人不能直接看到知識的核心。無論任何型別的知識,要轉化為個體的默會知識,只有通過默會認識,使知識在另一個體的頭腦中復活傳統教學方法的基本特徵是非人性化、劃一化、規格化,學生的知識和思維模式等都以學校的規定為準則,使本來充滿創新精神和富於激情的學生看起來千人一面。誇美紐斯認為,傳統教學方法就是“用別人的眼睛去看,用別人的腦筋去使自己變聰明”,教師傳授的僅僅是帶有堅硬外殼的明確知識,學生難以打破知識的外殼,不能獲得知識中有價值的核心。當然無法內化為自己的默會知識。以人為本,注重個體的默會認識,必須變革傳統的灌輸式教學方法,積極探索個性化教學手段,重視人的能動性、獨立性,強調學生的默會認知潛能。個性化教學手段主要有:***1***啟發式教學。***2***發現式教學。***3***自由式教學。只有在學術自由的文化氛圍中,個體的默會思維因素才能被啟用。’

  默會知識的特點

  ***1***鑲嵌於實踐活動之中,非命題和語言所能盡,只能在行動中展現、被覺察、被意會。

  ***2***不能以正規的形式加以傳遞,只能通過學徒制傳遞。

  ***3***不易大規模積累、儲藏和傳播。

  ***4***不能加以批判性反思***也有人不同意這一看法,認為默會知識雖然是無法言傳的,但卻是可以意會的,可意會意味著可提取、可反思、可交流***。

  ***5***默會知識相對於明確知識具有邏輯上的在先性與根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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