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記者的角色意識與社會表演

  【摘  要】作為社會生活中的一員,新聞記者既代表個體生存,有著獨特的個人形象,又是職業角色的社會表演者,在紛繁複雜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特定的角色。本文試從新興的社會表演學角度闡述新聞記者這一社會職業的角色意識和社會表演要素,並從社會表演學的三大矛盾關係出發研究新聞記者這一職業角色的共性和個性,尤其是對記者採訪過程中的角色定位與表演方式進行探討,試圖對新時期新聞記者的職業角色塑造提出新的研究方向。

  【關鍵詞】新聞記者;採訪;角色;社會表演

  2010年11月8日記者節,環球網做了一個關於“記者形象在你心中是正面還是負面”的線上投票,結果顯示,有8664名參與投票的網友,其中認為記者印象是負面的高達73%,遠遠高於對記者持正面印象者的27%。①資料顯示出公眾對記者的職業角色期望值非常高,但對記者在實際新聞傳播過程中的表現卻不滿意。作為社會活動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新聞記者的一舉一動無不體現著其職業特點以及這個社會角色對記者自身的要求。從採編合一到採編分開,從萬金油式的綜合記者到精深權威的專業記者,在新聞事業的社會化程序中,記者的角色意識有著不斷變化、不斷界定和不斷規範的過程,尤其是記者採訪中的社會表演也越來越受到關注。在資訊高度發達、媒介形式多樣化的今天,對記者採訪過程中的角色定位和表演方式的研究顯得十分必要,本文將從社會角色理論及表演研究的角度對此試作分析。

  社會學中的角色理論產生並盛行於20世紀20至60年代,是一種試圖從人的社會角色屬性解釋人的社會心理與行為的產生、變化的社會心理學理論,被稱為社會心理學從個人水平的分析到群體和更高水平的巨集觀分析的一個過渡,該理論有社會角色和角色扮演兩個主要概念[1]。新聞記者的職業角色定位非常明確,即是客觀公正地揭露新聞事件的真實起因、過程和結果,這是公眾對其的期望,也是記者投身新聞事業後的理想目標。

  “表演”這個概念,是從戲劇影視的小舞臺走上社會大舞臺的,不少普通老百姓對其第一印象就是虛假、虛偽,以至於上海戲劇學院孫惠柱教授針對中國現代社會的特色提出“社會表演學”這一概念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業內人士的態度仍舊停留在觀望和質疑上。其實,社會表演學主要就是研究社會人的各種角色行為以及指導社會人的各種角色扮演,讓人們找準自己的定位。當然,大多數人認為,表演似乎應該在幾尺舞臺和螢幕上才能完全綻放藝術的魅力,倘若來到芸芸眾生中,還能否真的為社會、為人本身所利用,充分發揮其價值呢?在筆者看來,這個問題的回答必須回到具體的職業範疇上去。

  首先,新聞記者是職業社會表演的“主演”,和舞臺上的角色一樣,新聞記者這一社會角色也有理想形象。記者的自我形象和角色設定是十分自由和個人的,高、矮、胖、瘦,或莊重嚴肅,或熱情活潑,或親切溫和,或輕鬆淡然。但公眾對新聞記者的期望值卻是非常統一的,公正、獨立、真實、準確、正義等等,這在最早的1922年美國報紙編輯人協會制定的《報業信條》中就可以看出,作為新聞記者規範的六條規定基本包括了公眾對新聞記者的所有要求和職業形象的標準。但是很顯然,大多數社會角色的扮演者自我形象和理想形象在最初都有一定的差距。在戲劇表演領域,導演可以用角色分析和反覆排練來幫助演員縮短自身和角色的距離;而在新聞傳播行業中,新聞記者這一角色的個人形象和理想標準之間的差距如何來縮短呢?這正是當下必須對包括新聞記者在內的所有從業人員進行社會表演學理論培訓和技巧體驗式訓練的重要原因。最理想的表演自然是徹底忘掉這個差別,形神完全合二為一,可是連專業演員都知道,這種境界太難得了。2009年《東方時空》某知名記者涉嫌詐騙的案件一經披露,公眾一片譁然,為什麼民眾不接受其個人角色與期望角色形象有如此之大的差距,新聞記者本身到底應該形神分離還是靈肉合一呢?

  實際上,表演的兩種方式,一是“悅人”的方式,即別人希望我怎麼演我就怎麼演;二是“悅己”的方式,即我想怎麼演就怎麼演,這正是社會角色自我形象和社會角色設定之間的矛盾關係所在。

  筆者認為,作為廣泛與人交流聯絡的社會職業,新聞記者要麼選擇個人形象與職業角色理想形象十分接近的生活,如那些受人尊崇的名記者,把做人的原則與工作的原則合二為一,生活即工作,工作即生活,個人形象甚至與職業角色重合,不需要通過任何社會表演的技巧來縮小自我形象與理想角色之間的差距;另一種選擇則是勇敢地承認自我形象與理想角色差距甚遠,但通過社會表演的技巧有效地在公眾面前掩蓋了差距,真正做到生活和工作完全分開。前一種選擇可操作性不大,因為作為社會人的一分子,新聞記者自身有太多的社會和生活因素的影響,就像上文所提到的名記者涉嫌詐騙的案件,金錢、利益等慾望的驅使致使記者們在社會生活中忘卻自身的社會角色要求;後一種選擇是當下大多數新聞記者的選擇,但行業中卻缺少對他們的職業培訓及社會表演技巧的訓練,現有培訓僅限於在口頭表達、儀態表情等淺層次的內容上。

  其次,按照美國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根據戲劇舞臺的原理同樣把社會大舞臺劃分成前臺與後臺,在新聞傳播行業中的主要表現為採訪尤其是出鏡採訪時新聞記者的鏡頭前形象和實際立場或個人觀點之間的關係,其中以電視新聞記者為甚,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新聞記者的隱性採訪。

  隱性採訪是新聞記者在未被採訪物件感知的前提下,運用攝像機、錄音機或照相機等工具祕密地獲取新聞事實的方法。[2]長久以來,記者在隱性採訪中的角色定位都比較模糊,其中涉及的新聞倫理道德問題也一直為學界所爭論,但有一點是得到一致肯定的,就是記者是新聞事件的發現者和見證人,而不是新聞事件的製造者和推動者。在任何新聞事件中,記者都是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的角度和位置從理性旁觀到積極報道,或者是體驗參與感受事實真相。

  那麼,在這種特殊情況下,隱性採訪的前臺和後臺關係變得如同戲劇舞臺一樣,此時的前臺表演實際上是純粹的扮演,記者扮演新聞事件中的參與人員,體驗事件主人公的感受和經歷;而被採訪物件***或知情人,或當事人,甚至是直接犯案人員***不清楚自己所處的境地,在毫不知情的狀態下與記者演起“對手戲”,一經特殊的採訪攝錄裝置轉化到螢幕上,電視觀眾便不需要旁白和字幕,直接根據畫面給出自己的判斷。此時出現在前臺螢幕上的新聞記者,是以既非個人的自我身份又非職業的記者形象出現在新聞現場,這個前臺同時又可以看做是被採訪物件的後臺,此時的前臺與後臺已毫無明顯的分界線,且時時互相轉化。

  一般在新聞傳播的前臺,新聞記者都會自覺地扮演起事實真相的探索者和社會公正代言人的角色,這是公眾對記者職業角色的期望。此時前臺的表演中,新聞記者和被採訪物件都會自覺地擺出“角色面孔”,記者表現得頭腦靈活、思維敏捷甚至咄咄逼人,被採訪物件也進入“資訊掌控者”的角色。雙方都會不自覺地控制自己,以防自己不經意中流露不當資訊。而隱性採訪中,新聞記者脫離了熟悉的前臺場景,試圖進入被採訪物件的後臺,追查新聞事件的真相。此時,記者需要調整個人角色及社會角色的設定,需要修飾自身的行為和外表,包括衣著、言辭、舉止以及表情,使他們符合被採訪物件的身份,塑造出“自己人”的角色形象。這比起中規中矩的戲劇舞臺演出來說,更加富有挑戰性,由此可見,隱性採訪中的新聞記者才是最優秀的演員。
  再次,同大多數戲劇表演一樣,新聞記者的前臺表演中,都有事先準備的指令碼。不論節目形式和內容如何,新聞記者或編導在事先的欄目策劃方案中都會對整個傳播過程的各環節進行預想和設定,甚至包括預留的突發應對機制,這就是新聞傳播活動的指令碼。當然,新聞事實發生髮展的過程並不會完全按照記者的期望發展,那樣便失去了突發新聞事件的獨特魅力。也正是在突發狀況下,新聞記者的臨場發揮最能體現記者對自身社會角色的設定及實現狀況。但可以毫不客氣地說,時下大多數突發新聞事件中,記者常常失去對事先準備的指令碼和自身職業角色的控制,偏離正常的軌道:死板地按照問題稿子提問,全然不顧被採訪物件的回答,或者硬往自己預設的路線和方向上拗,等等,使本可以很出彩的新聞採訪最後常常轉變成觀眾茶餘飯後的笑料。

  當然,也有很多優秀成功的突發性新聞的現場採訪和報道,比如最近的幾次地震報道中,一些民生新聞的記者經常會十分感性地主動參與到新聞中,在追求新聞現場效果、展示新聞過程的同時,記者往往由新聞事件的觀察者和探索者轉變為新聞事件的參與者,並且在新聞傳播的前臺與後臺間來回穿梭。這種主動的參與,似乎已經成為一種職業慣例而被業界和觀眾所接受。但是新聞記者臨場發揮參與新聞應該有一個基本的限度,這個限度就是新聞記者自身的職業角色定位以及事先準備好的指令碼。自作多情式的過度參與不僅不會帶來良好的傳播效果,反而會使觀眾對新聞記者的個人形象和職業角色產生懷疑和厭惡。

  戲劇舞臺上的臨場發揮是建立在對扮演角色的萬分把握和演員長期的訓練基礎之上,而且導演一般不允許演員不依據指令碼來隨意發揮,只有完全符合所塑造的角色形象的行為、語言,才能被最後採納。在新聞現場,一切以指令碼為主要線索,才會保證整個新聞傳播活動的順利進行。臨場發揮是允許的,但偏離揭示新聞事實真相的這一基本原則的行為是絕對背離新聞傳播規律的。新聞記者所做的選擇即是上文提到的:或作為極富人道精神的個體投入到營救中,或作為客觀公正的社會形象出現在突發新聞的現場。

  中國有句俗語是“戲場小天地,天地大戲場”,這與莎士比亞的見解不謀而合。在茫茫社會大舞臺上,新聞記者這一職業角色,公眾賦予的標準和期望值是非常高的,因此在個人形象與職業角色設定上、處理新聞事件的前臺和後臺的關係上,以及新聞欄目策劃的指令碼與臨場發揮的矛盾處理上,更需要新聞記者提高角色意識,熟練運用社會表演技巧,成功地扮演好這一重要的社會角色。


       註釋:
  ①資料來自2010年11月10日環球網***http://

  參考文獻:
  [1]蘭德.社會心理學原理和方法[M].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1998:345-348.
  [2]周洋.隱性採訪中記者的角色定位[J].電視研究,200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