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施為性言語行為理論綜述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為 施為性言語行為 表述性言語行為 成事性言語行為

  論文摘要:言語行為理論是從行為角度研究人類言語交際的一種重要理論。從話語功能角度言語行為分為表述性言語行為、施為性言語行為和成事性言語行為。成功實施施為性言語行為一般要滿足預備條件、執行條件和真誠條件。施為性言語行為的分類對其研究具有積極的意義。

    言語行為理論是由日常語言學派奧斯汀在從語言行為對語句分類基礎上提出,從行為角度闡述人類言語交際的一種重要理論。奧斯汀強調語言是種行為,任何語句都履行一種行為,言語行為分三類:語意行為、語行行為、語效行為。塞爾補充完善奧斯丁的言語行為理論,主張從言者意向、目的及語境等方面考察話語意義,修正奧斯丁言語行為為命題行為、語行行為和語效行為。

    話語功能上,言語行為可分為:①表述性言語行為:包含話語行為和命題行為。②施為性言語行為:包含話語***utterance***行為、命題***propositional***行為、施為用意***illocutionaryforce *** ③成事性言語行為:言者的話語對聽者產生效果的言語行為”。

      一、施為性與表述性、成事性言語行為之間的關係

    表述性言語行為是陳述事實或描述事物的言語行為。施為性言語行為是由說話所執行的真正行為,說就等於做,如:打賭、發誓言、歡迎和警告。成事性言語行為是說話對聽者的效果,接受打賭或婚姻誓言的人會受到歡迎或警告。交際過程中,可把一個簡單言語行為看作三個階段統一。表述性和施為性言語行為是言者的言語行為,成事性言語行為是聽者的言語行為。但交際過程中,話題和交際過程處於變化中,言語行為角色實際也處於互動變換的過程。

    例如,酒吧招待說:"The bar will be closed in five minutes"。說酒吧五分鐘後會關門而在實施表述性言語行為,如用間接引語表達,其表述性言語行為不能完全由他的話來決定,因為不能明確說明酒吧存在的間題以及說話時間。招待通過通知客人即將關閉及催他們點最後一杯酒的行為則為施為性言語行為。而這種施為性言語行為的結果聽者是能理解的,通過製造出的進一步效果的意圖而實施了成事性言語行為。招待的意圖就是實施成事性言語行為使客人相信酒吧即將關閉。他的話在所有層面_L實施所有這些行為。

表述性言語行為分為直接與間接表述性言語行為。間接表述性言語行為的話語表面表述的事情一與話語意圖沒直接關係。奧斯丁將表述性言語行為定義為使用話語的行為。Gric。認為話語內容“緊密地與所說語句的常規意義相關”,並且必須符合“語句要素、語序和句法特徵”。但它並不與語句意思一致,如果語句不明,通常話中只有一種常規意思才有效***雙關語“double entendre”除外***。

    施為性和成事性言語行為有密切聯絡,話語總是超越交際行為本身〕他們成就了兩個層面行為:施為性言語行為,例如,如果聽者認可你的希望並做了某事,清求就成功了;而成事性言語行為,只要你這樣做了,就成功了。不要遵守就可以表達希望,但一個話語就實施兩種型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