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遠足的日記作文

  遠足,亦稱徒步、行山或健行,是指有目的地郊區、農村或者山野間進行中長距離的走路鍛鍊,徒步也是戶外運動中最為典型和最為普遍的一種。下面一起隨小編欣賞一下遠足範文吧!

  遠足範文篇一: 一次有意義的遠足

  明媚的陽光,和煦的春風,青青的嫩芽……大自然處處洋溢著春的氣息,花的芬芳。就在這樣一個溫暖而又充滿生機的季節裡,我們四五六年級全體師生一起走出校園,進軍芳茂山,去擁抱這五彩繽紛的大自然,去傾聽萬物生長的聲音,去感受那春天賦予生命的綻放。

  八點二十分,我們準時出發了。我們四年級在前頭開路,五年級緊隨其後,六年級在最後壓陣。隊伍像條長龍,曲折蜿蜒,一眼望不到頭。一路上,同學們歡聲笑語,蹦蹦跳跳、你追我趕。路旁的花兒、草兒隨風擺動,好像在向我們微笑,高興地對我們說:“你們好,你們好,歡迎你們的到來!”丁雨飄和錢柯燁在路上還激昂地唱起了《大中國》呢!

  “萬里長征,我們才剛開了個頭呢!大家加油!”孫老師鼓勵了我們一句。話音未落,“噗嗤”一聲,我的揹包的拉鍊就崩裂開來,“啪”的一聲,從揹包裡滾出了一個麵包!“哈哈哈!”同學們一邊笑,一邊七手八腳搶著幫我撿麵包。我的臉羞得通紅,都怪自己貪心,往不太大的包裡塞了過多的零食。現在好了,拉鍊壞了,可憐的揹包張大了嘴巴,好像在說:“把我撐壞了,倒黴的卻是你自己吧!”幸好一些助人為樂的同學幫我分擔了一些乾糧,他們不怕重,不怕累,二話不說就把我的乾糧塞進自己的包裡。

  走著走著,我感覺腿又酸又重,腳板好像一塊鐵板,棉毛衫和棉毛褲纏在我的身上,真熱呀!我咬牙堅持著,我可不想做逃兵,會被別人笑話的!

  一路上,我們遇到了田間吃草的山羊,走過了樹蔭遮蔽的小道,聞到了路邊的芬芳的花香。孫老師在一旁不停地向我們介紹:這是迎春花,這是梨花……不知不覺,就看到了向我們招手的芳茂山,我們激動地向她跑去。

  我們在山腳下的白龍廟前進行了野餐活動。在地上鋪開一次性桌布,大家拿出了各自的零食和同學們分享。吃飽了,喝足了,就準備征服芳茂山了!我們爬了很多級臺階,個個累得滿頭大汗,終於到達了山頂,真累呀!不過,在山頂上,我看到了山下看不到的風景,吹到了山腳下吹不到的涼風,真爽啊!

  爬完山,我們還去了國防訓練中心,我們玩遊戲,聊天,唱歌,還撿到了解放軍叔叔訓練留下來到子彈殼,軍營裡到處都盪漾著同學們的歡聲笑語。

  這次遠足活動,既鍛鍊了我們的體能,又磨練了我們的意志,還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人生就像一場長跑,只要堅持就會有勝利!

  遠足範文篇二:遠足

  遠足的前一天下午,天空忽然飄起了小雨,使原本滿是灰塵的校園空間逐漸變得清新了起來。

  第二天一早,藍白兩色相間的的校服在寬闊的綠草坪上整齊的排列著,隨著校長大人的一聲令下,整個校園沸騰了:遠足終於開始了!

  雨後的夷陵格外美麗:湛藍的天空,萬里無雲。

  今天我們一直要從學校進軍到下坪村委會。其間大約有24公里,這對每一個人來說無疑都是一個挑戰,但是同學們的臉上都毫無懼色。

  剛開始的路很平坦,沿途盡是大好風光,一路上大家都走得很輕鬆,有說有笑的走完了接近三分之一。

  後來,我們來到了一個路面十分狹窄的地方,一次只能同時通過一到兩個人,還有路人不停地和我們錯肩而過,更給我們增加了路過的難度。這時的我們個個小心謹慎,生怕走到馬路上被車撞到了。

  三個多小時過去了,我們終於到達了目的地。隨著稀稀拉拉的人群,我和朋友走進下坪村的村委會找了一個比較接近班級又比較涼爽的地方坐下了。然後,我拿出自帶的小餅乾和果凍津津有味的吃了起來。吃飽喝足以後,我們又在原地休息了一個小時,準備出發了!

  回來的路上比去的路上難度更大了。也許是還沒休息夠的原因,剛開始還好,到後來,雙腿越走越沒勁,我們大家幾乎是拖著雙腿機械般的向前移動了。雖然沿途盡是美麗的山水、田園風光,但大家卻都無心觀賞了。因為,我們太累了!

  又走了許久,終於快到學校了,有些體力儲存得比較好的同學就向著學校飛奔起來;體力不是很好的同學也都加快了步子跟著領頭的老師向著親愛的學校走去。

  “不經一番徹骨寒,怎得梅花撲鼻香!”就是這樣的道理,所以,雖然在平常,到達學校並不一定會有那麼親切的感覺,但,當我們遠足過後,感到精疲力竭的時候,就會覺得,學校是世界上最親切的地方了。

  遠足範文篇三:第一次遠足

  “咔哧咔哧……”這是我春節期間每天看著電視吃著零食發出的聲音,這個聲音基本上可以從早上我起床開始一直持續到晚上上床睡覺。媽媽見我都要成“sofepotato”***沙發土豆***了,就打算進行一次遠足。我很好奇,遠足是什麼?聽起來挺新鮮,去瞧瞧!

  出門時我興高采烈,我精神十足,一口氣跑了幾十米,把爸媽遠遠甩在了後面,等他們追上來我又一口氣跑到了幾十米開外,就這樣走走停停,不知不覺我們已經離開家很遠很遠了,沒過多久,我就堅持不下去了,便大聲叫道:“什麼遠足嘛,我可不是馬拉松隊員,不走了,回家!”

  媽媽說:“誰讓你跑那麼快,把勁都用完了吧!遠足就是遠途的徒步旅行,並不是馬拉松啊!媽媽就是想你出來鍛鍊一下身體,呼吸一下新鮮空氣,看一下美麗的風景,如果坐車我們就失去了遠足的意義了,再說你看看咱家的小狗跑得多歡哪,你不會連小狗狗都跑不過吧?”

  聽媽媽這麼一激,我想:我怎麼會連小狗都跑不過呢,只得繼續前進。走了大約兩站路,我們終於看到了“世外桃源”那大大的招牌,我興奮地走近一看,心頓時涼了一大截――鐵將軍把著大門呢!這下子我徹底失去了耐心,生氣地扭頭就往回走。媽媽一把拽住了我:“你就這麼走了?我們之前的辛苦不都白費了嗎?前面不遠處還有一個景點呢,如果那裡也關門的話,我們再回去也不遲啊,但如果我們現在就回去,也許會錯過很美的風景的。”

  爸爸在旁邊說道:“你看看我,扛著包和你們的衣服,還要抱著你那開始耍賴的狗妹妹,都沒喊累呢!”看著爸爸故做委屈的樣兒,我噗哧笑了出來。媽媽摟著我的肩膀,邊走邊鼓勵我說:“快到了!快到了!爬過這個坡,再轉過一個大彎就到了。”果然沒走多久,我們看到了一個裝飾一新的景點,景區前人頭攢動,原來前面那個景區和這個合併了,所以之前那個門才關掉了的。真是“山窮水復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欣喜若狂!

  這裡的景色真是美極了,我們一家四口玩得非常開心,還用相機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憶。現在想想如果我當時放棄了,那該多可惜啊!看來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吃苦有始有終才不會讓自已後悔的!

  遠足範文篇四:遠足小記

  遠足,顧名思義,是走很遠的路。

  這次我算嚐到苦頭了,走了七十二里路。我記得我回到教室的第一感覺就是想把我的雙腿鋸掉,然後有種止痛要讓它馬上又不痛了。不過那是不現實的!

  下面來講點現實的東西。我們從學校出發,準確的說是八點啟程,沿途一直走,中途沒有休息。去的時候還好,大家激情飽滿。我和幾個兄弟們撒泡尿就掉隊了,而且落後了七八個班,所以我們不得不拿出百米衝刺的勇氣,冒著走不回去的險,向前猛衝。所幸我們跟上了隊伍。中途看的風景還不錯。有一兄弟連鴨和鵝都分辨不清,見了鴨就說“哇,好多鴨啊!”。我們告訴他那不是鴨那是鵝,他說“襖”。然後見了鵝他說“哇,那就是鴨了哇?”。我們又告訴他那是雞不是鴨。他被我們耍得團團轉。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安遠人。

  中途照的照片,那才叫搞笑,形態萬千,美的讓人流口水。那些田讓我感觸最深,我看見那些田覺得自己心都闊了不少,很大一塊平地,上面還有稻草,枯黃了,有些冷色調,不過相對於顏色各異的城市表情,我比較喜歡這種自然的美。單一而純潔。

  我們老師是跟我們一起走的,我尤其佩服三個老師,一個是我們校長,一個是我們學校的書記,另外一個是我們數學老師。他們是一直陪著我們走的,而且走的比我們還更快。我都自愧不如了。唉!薑還是老的辣啊!

  有很多“精明小鬼”就抄小道,我們繞了一座山,而他們只需要走直路。結果我們得知後被氣的半死。不過我想我們都不會後悔的,起碼以後我們還可以跟我們的子女說“看,你爸我當年是多麼的勇敢!走了七十二公里!要多向我學習,知道不?要有吃苦精神!”。

  蘿蔔帶著我們班的小分隊居然超旗幟,結果我們班第一個到山頂,其實也就是班牌第一個到山頂。

  很不幸的是,回家的時候所有人都萎了。更糟糕的是,在回來的路上我一直肚子疼,而且越來越疼,不過我還是忍了,夠堅強吧?***允許我自戀一下哈?***

  其實這次遠足的意義不是很大,一次吃苦就能一生記住它嗎?可能過個年就忘了,所記得的可能就剩下可以炫耀的榮譽了。

  遠足過了,我的腿也幾乎要斷了,人也幾乎死了過去,不過又活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