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給女友的睡前小故事

  時光一晃多年,我依然在,你依然在,情依然在。每晚的睡前故事也沒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七嬸愛唱,天生一副好嗓子,婉轉悠揚:“若共你多情小姐共鴛帳,我不教你疊被鋪床。將小姐央,夫人央,他不令許放,我自與你從良……”問了,才知道,唱的是《西廂》。

  偷偷找來讀,奇怪素來嫋娜漂亮的七嬸,唱的竟是男腔,張生的唱詞。再打聽,回答說:“只喜歡唱張生,跟你七叔學的。”

  我從未聽過七叔開腔,忍不住問他,七叔淡然:“嗓子壞了,已經多年不唱。”

  七叔是劇團鐵定的龍套,在舞臺上看見他,只見伸拳踢腿,卻從未見他開口,就有了一點不屑。母親哼了一聲,說你七叔唱得紅時,你還不知在哪裡呢。

  原來木訥深沉的七叔也有紅遍天的時候,再打聽,甚至七嬸也是衝著他的戲,才非他不嫁的。七叔八歲學戲,十五歲就在縣裡紅透了,唱的是小生,演的是張生、趙雲、秦駙馬,面白無鬚,薄粉敷面,滿臉含春威亦露的那種,一招一式,唱唸做打,都能換來若干的喝彩。七嬸是他最忠實的粉絲,跟著劇團東村跑到西村,西村跑到南村。看來看去,劇團愈演愈遠,七嬸不能夠再跟著去,就徑直跑回家跟她媽說:“媽,我要嫁他!”

  唱戲畢竟是下三濫的行當,七嬸為此受盡了責難,甚至被關在家裡不得出門。一次次逃跑,一次次被抓回來,終於七嬸的父親吃不住勁了,嘆口氣:“兒大不由爺,由她去吧!”

  託人來倒提親,是意想中的順利。戲子歷來出寒門,當年爺爺就是因為家貧,才將七叔送到劇團混飯吃,碰上如此好事上門,當即就答應了。沒想到七叔將頭一扭:“不。”

  爺爺火冒三丈:“不?憑什麼你敢說不!”不由分說,就教換了庚帖。

  七叔素來孝順,不忍忤逆了父母的意思,只是一個人不停地輾轉,整個晚上都能聽到他在屋子裡大聲地唱:“有一美人兮,見之不忘,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鳳飛翱翔兮,四海求凰。無奈佳人兮,不在東牆……”奶奶很擔心,說別逼這孩子了。爺爺把桌子一拍:“這個家,他說了算還是我?”

  爺爺把父親喚了去審問到底怎麼回事?父親囁嚅半天,說他喜歡劇團一個女演員,就是那個演崔鶯鶯的。爺爺哼了一聲:“有我在,就不許你們私訂終身。”

  翌日拂曉,唱了一夜的七叔聲音嘶啞地敲開爺爺的房門:“爹,嗓子啞了,不能唱戲了。”爺爺一腳把他踹出去:“你再唱一夜,還啞。”

  第二夜沒唱,依然嘶啞。第三夜沒唱,還是嘶啞。看來七叔的嗓子是真的啞了,爺爺無奈,只好託人跟七嬸家話裡話外說明,那小子唱不成了,你們還嫁不嫁?沒想到七嬸毫不猶豫:“我喜歡的是他的人。”

  終歸還是拜了天地,從此與那未曾來得及私訂終身的小旦成了路人。七叔的嗓子漸漸恢復了洪亮清脆,卻聲言再也唱不成了,成了劇團跑龍套的。

  結了婚的七叔和七嬸就住在劇團的大院,住一間小小的平房。七叔日漸沉默老去,倒是七嬸愈加細膩妖嬈,整天裡刷碗做飯都在哼唱:“郎才女貌年相仿,定要到眉兒淺淡思張敞,春色漂亮憶阮郎……”卻不知,這一出《西廂》,正是七叔被喊回家議婚時的最後一出絕唱。

  每天早晨,院子裡小生小旦老生黑頭紛紛出門來吊嗓,中間更有小旦那一聲銀鈴乍響,技壓群芳:“他思已窮,恨不窮,是為嬌鸞雛鳳失雌雄;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勞飛燕各西東。”

  七嬸回頭喚七叔起來,也出去吊嗓:“說不定,你練一練就又可以了。”

  七叔扯過被頭蓋住腦袋:“你說過喜歡我這個人,不是我的唱。”七嬸說:“雖然是這樣,可是你練一練也好啊,就是上不了臺,也可以與我一起在家唱,你演張生,我扮鶯鶯。”七叔搖一搖頭:“說不唱了就不再唱。再說,你也扮不成鶯鶯。”

  七嬸也常逗他,說如果我生逢其時,說不定與你對唱的就是我了。七叔呵呵一笑:唱戲只是唱戲,當不得真的。

  兩人恩愛一生,生了四個孩子,都蠻有出息。只遺憾,七嬸一生,再不曾聽過七叔的唱腔。七嬸臨去時,嘆息說多想再聽聽你唱《西廂》。七叔微微一笑:“不唱了。你喜歡的是舞臺下的我,不是張生。伴我一輩子的是勤儉持家溫柔賢良的你,而不是你想演的鶯鶯。”

  七嬸去了,留下七叔一個人,很快成了個沉默孤獨的小老頭。

  五十年沒有開口唱戲的七叔,卻在昔日小旦的葬禮上突然開了口。那一天陰雲沉沉,眾人臉上淚水未乾,卻見一直靜穆在旁的七叔正冠服,踏方步,“呀”的一聲叫板:“見他臨上馬,痛傷嗟,哭得我似痴呆。不是心邪,自別離以後,到西日初斜,愁得陡峻……”聲遏行雲,字正腔圓,舉手投足間當年的俊美小生又回來了。莊子鼓盆而歌,七叔是以一段《驚夢》為昔日的搭檔送行。

  父親嘆口氣:果然還是一副好嗓子,不是你七嬸的唱腔配得上的。

  人老總歸眼毒,只有七十多歲的父親才看得出來,七叔十九歲那年後不再開唱,便永絕了對那傾國傾城的鶯鶯的念想。

  母親替七嬸不值,說得到了他的人,卻沒有得到他的心,他的心裡,還是記得當年的唱腔。可略一沉吟卻又沒有再說下去,畢竟,他以五十年的緘默,絕了自己的念想,為七嬸守護住了生前甚至身後的安寧與平靜。他的愛,七嬸已經永遠地得到了。

  篇二

  那麼多人追她,他能“脫穎而出”,只因為他的一條簡訊:“和我好吧,一輩子,不分離!”驕傲的心瞬間濡溼,她不再猶豫。他並不是個很出色的男人,但這句話讓她的心穩穩的,不再飄搖,像種子落入沃土,有了依託。

  鐵了心和他過日子,愛情也褪去青澀,從出租屋過起,直到有了大房子,有了兒子,有了車子,雖然苦過,但她無悔,一次接一次的擁有,厚重著愛情。

  苦日子熬出頭,好日子便顯得波瀾不驚,倒正是她嚮往的寧靜,何況,這個深愛她的男人,還總有讓她感動——那日,她買了新衣,在鏡前,問他好看不,他笑盈盈說:“當然好看,可我更期待你老了的樣子,盼望你早一天變老!”

  她驚訝得張大嘴巴:“為什麼?”他說:“你總這麼年輕漂亮,我怕你哪天會飛了。如果你老了,頭髮白了,牙掉光了,我就不會擔心了。”她明白他的意思,在這方面,他不是個自信的男人。其實那是愛得深切的緣故。於是她說:“我卻怕真的老了,你會嫌棄我呢!”他說,愛情不會總是嬌嫩如花,遲早要長成兩棵斑駁的樹,根脈相連,枝葉相牽,就像一個81歲的老頭兒,和一個80歲的老太太,相扶相挽,在夕陽下散步,那該有多美啊!

  人老了也被他說得這麼美,她滿心歡喜,嘴上卻嗔怪:“我才不想老呢,又醜又難看。”

  卻沒想到,人有時即使想變老,也會成為一種奢侈。

  那個春天,她洗澡時發現身體異樣,去醫院檢查,確診得了女人常見的那種癌。這一年她32歲,正是一個女人最有韻味的年齡。

  診斷書他也傻了。他斷言,這絕對是誤診,就把什麼都放下,帶她到北京、天津的大醫院再作檢查。每次,都是同一個結果……

  不得不接受現實。既然是真的,脆弱不是他的選擇。不然,她依靠誰?

  接下來是手術、化療。關於這種癌,他懂得了許多,他安慰她,雖然叫癌,卻有很高的治癒率,可以達到80%,甚至高達90%,很多人手術後都康復了。她苦笑著說:“你別安慰我了,我心裡都明白,別為我擔心,我能挺住。”

  說歸說,到底是病落在了自己身上。每次化療,她都感覺要崩潰。望著瘦下去的他,她心想,若自己真的垮了,他會比自己更難受。都快成老夫老妻了,這個男人,還擔心她會飛了呢。這下好,想飛都飛不動了。她暗暗嘲笑自己。

  由於配合得好,她的病情漸漸穩定了下來,沒有繼續惡化。

  這一年,他把治她的病當成頭等大事。每天清晨,像叫貪睡的小孩一樣叫醒她,帶她去公園,和那些老頭老太太們一起練太極拳。這種運動,是治療這病的最佳。晨練回來,他要親自給她熬豆漿,看著她喝下去,然後泡上茶,囑咐她涼了再喝。

  治好這病,一是要飲食調整,二是要有良好的心態。除了八小時在單位,他從未離開過她半步,沒事兒就逗她開心。她也明白,看他用心良苦,也不忍辜負。但久病在身,也看淡了生死,心裡便常做著另一半打算,萬一自己不行了,他還年輕,可以再找一個,陪他慢慢地變老,這樣的好男人,孤獨於他是不公平的。

  轉眼又是一個春天。他要到一個江南城市出差,已經很久沒出去過了。

  那個江南城市有個著名的國際服裝城,彙集了全球名牌服裝,他轉遍那些專賣店,為她挑選各種質地和款式的衣服。以前出差也常給她買,她愛打扮,嘴上埋怨他亂花錢,眼睛卻暴露了內心的歡喜。但每次他只給她買一兩件,而這次,足足買了十幾件。

  這麼多衣服擺在眼前,她眼花繚亂,一件件看,忽而歡喜,忽而皺眉——因為有幾件衣服,顏色和款式顯然不適,又肥又老。她便問:“是給媽買的吧?”他說:“不是都是給你買的。”她說:“你看這顏色,我穿了顯老,媽穿又太嫩,你這是什麼眼光啊?”突然間,她的目光被一個粉紅色的包裝盒子吸引住了!那上面的logo好似一個在飄舞著的女人,曲線優美笑容精緻。康信美?她又疑惑了,不知道老公又給她買的什麼東西?

  看出她的好奇,他說:“這是特地為你準備的,是康信美義乳。你要像康信美宣揚的那樣,健康、自信、美麗的生活!在我眼裡,你永遠是最美的女人!”說著,他拿起了那幾件在她看來又肥又老的衣服,說道:“你看,這兩件,40歲以後穿正合適,這兩件,50歲穿也不過時,還有這個……這些都是名牌,又是批發價,我乾脆一買幾十年,如果只買眼前要穿的,多不合算啊,你應該誇我眼光長遠才對呢!”

  她的心一驚,他說得自然,似是無意,她內心裡卻翻江倒海,驟然明白——他希望,她能驅除自卑,找回勇氣和自信;他希望,她能活到40歲、50歲……和他一起慢慢地老去。想起那條曾一下子抓住她心的簡訊,不禁鼻子發酸,那句一輩子不分離,那個一起變老的期待,都不許她自棄,讓她別無選擇。

  她多想現在就已經老了,已經80歲了,那樣的話,就等於和這個男人始終在一起,從未分離。於是她揀了那件顏色最老的衣服穿上,故作老態,說,我老了,想飛也飛不動了。兩個人抱在一起開心地大笑,直到笑出眼淚。

  篇三

  戀愛,結婚,一切水到渠成。在合適的季節相遇,又在合適的季節裡將那份愛情演變成了婚姻。

  圍城裡柔情繾綣,事業上比翼齊飛,是他渴望的最佳生活狀態。他以為,他們會有。可婚後不久,他就發現自己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她,與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女人相差實在太遠。事業上的比翼齊飛倒是有了,她工作起來雷厲風行絕不輸鬚眉,可在他們的愛情裡,他想要的浪漫情調,她竟無半點。

  最初吸引他的那一頭漂亮長髮,婚後就草草剪掉了,理由是每天要打理,會浪費她很多時間;他要去出差,她千叮嚀萬囑咐生怕他會有什麼閃失,連他要去見什麼人穿什麼衣服都一一為他安排好;她生日,他送她兩張音樂會頭等票,她只匆匆瞟了一眼,就說,你這個傻孩子,不知道賺錢多辛苦啊……她比他大三歲,他一直是她眼裡的“傻孩子”,她依照自己的喜好安排他的衣食住行,卻從來不曾用心體會一下他的感受。

  離婚是他提出來的。對他的這個要求,她並沒有表示出太多驚奇。似乎就連這場離婚,也是在她的預料掌控之中。但她要他滿足她一個要求,就是在離婚之前,陪她到西藏去做最後一次旅行。

  他自然很痛快地答應。

  西藏澄澈湛藍的天空,廣袤無垠的高原風光,很快就讓他們忘記了此行的最初目的。她一路上又是笑又是跳,在他的鏡頭前擺出各種各樣的姿勢,由著他拍。他的手,就有一點莫名的抖。他不知道,是她忘記了這將是他們愛情路上最後一次旅行,還是這樣的現實根本就不曾傷到她的筋骨。

  那片沼澤地,是他們與旅行團走失後遇上的。那時,她走在他的前面,忽然就站住了,臉上卻還是一如既往的微笑。她輕柔地對走在後面的他說:停一下,我們可能遇上沼澤地了。他的臉色,瞬間變得蒼白無血色。

  他站住,兩腿開始輕輕地打戰:怎麼辦?

  沒事的,別慌,挑安全的地方,跳著前行。記住,千萬別跟我走一條路線。

  她開始試著跳,讓他也模仿她的動作。

  一下,又一下……不消一會兒工夫,他的身上就涔涔地冒出汗來。兩條越來越痠軟無力的腿開始拼命地抖。有幾次,他跳出去,正落在一片鬆軟的泥水坑裡。他感覺自己一定是陷進去了,絕望得再也不想動。她就停下,回頭衝他伸出兩根手指:繼續跳,我們馬上就要跳出去了。

  她的神情讓他心安,跟著她繼續跳下去……

  十分鐘……半小時……一小時……兩小時……那一片沼澤地,算起來不足幾百米,他們跳了兩個多小時。兩個多小時裡,那片天空下,只有他和她,像兩隻滑稽的青蛙,卻沒有人知道那一刻他心裡的恐懼與堅持。

  兩個多小時之後,他們的腳終於觸到了堅硬的土地。那時,兩個人已如從水裡撈出來一般。是在最後的那一跳之後,她倒下去的,臉色蒼白,嘴脣烏紫。他才想起,那天,正是她月事最厲害的一天。

  抱住她,他哽咽。大顆的淚就抹了她滿臉:沒有你,今天,我走不出來了。

  她艱難地伸出手,去擦他臉上的淚:傻孩子,別哭。我說過,我們沒事的。

  傻孩子,對這個稱呼,情濃時他喜歡,情淡時他憎恨。可那天,當她輕輕撥出這個名字時,他的眼淚就流下來了。他才發現他願意當她的“傻孩子”。

  愛情裡面,常有一個傻孩子,高大偉岸的男子,懷裡有個小鳥依人的女人,女人是他的傻孩子;幹練能幹的女人,懷裡有個渴望浪漫又有些生活能力低下的男人,男人是她的傻孩子。一弱一強,那樣的愛情也是一種絕妙的搭配。

  愛情裡的傻孩子,總是能享受到比平常人更多的愛,只是他們自己常常看不到。